x学校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学生实习实训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学校实习实训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实习实训活动,包括校内实习实训和校外实习实训。
第三条 学校实习实训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实习实训的组织、管理、监督和责任等方面的要求。
第二章 实习实训的组织和管理
第五条 学校应当根据实习实训的性质和特点,制定实习实训计划和安排,并明确实习实训的目标、内容、时间、地点、人员等方面的要求。
第六条 学校应当对实习实训的场所、设备、器材等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确保实习实训场所的安全性和适用性。
第七条 学校应当为实习实训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如安全培训、安全防护用品、急救设备等。
第八条 学校应当建立实习实训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明确实习实训的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 学校应当建立实习实训的监督机制,对实习实训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实习实训中的安全问题。
第三章 实习实训的安全要求
第十条 学校应当对实习实训的安全要求进行明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实习实训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和器材;
(二)实习实训人员应当注意个人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伤害;
(三)实习实训人员应当遵守实习实训场所的安全规定,不得私自进入危险区域;
(四)实习实训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实习实训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
第十一条 学校应当对实习实训中可能发生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预防,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防范和控制。
第十二条 学校应当建立实习实训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实习实训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保障实习实训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四章 责任和处罚
第十三条 学校实习实训的组织、管理、监督和安全保障等工作由学校负责。
第十四条 实习实训人员应当遵守实习实训的安全要求,如有违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对违反实习实训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实习实训资格、取消实习实训资格等。
编辑:www.pmceo.com篇2:成都医学院实习教学管理办法
成都医学院实习教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习是教学过程的关键环节,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过程。根据国家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医学教育临床教学基地管理暂行规定》(教高〔1992〕8号)、《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教高〔20**〕9号)和《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8号)等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的实习教学管理工作,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目的与要求
第二条 实习目的
(一)熟悉本专业的工作性质,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不断增强综合素质;
(二)巩固和深化所学理论知识,培养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帮助学生向职业人过渡奠定扎实的基础;
(三)掌握本专业基本工作内容、方法和专业技能,通过实践不断增强自主学习与独立思考、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三条 实习要求
(一)实习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和实践教学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所在实习单位的工作和学习活动,培养无私奉献的精神,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实习学生要有强烈的求知欲,要有主动学习精神和创新意识,争取在有限的时间内获得更多知识,掌握扎实的专业技能;
(三)实习学生必须尊重指导教师,虚心学习,自觉培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团结协作、勤奋刻苦的优良作风;
(四)各实践教学基地要把实习教学列为本单位的重要工作内容,落实和安排好实习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加强管理,确保实习工作的顺利完成;
(五)带教教师应具有较强的教学意识和责任感,为人师表,言传身教,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切实做好实习学生的思想和业务指导,从严要求,保证实习教学质量。
第三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实习工作在分管教学校长领导下,实行学校、二级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分级管理。
第五条 教务处职责:
(一)制定(修订)实习教学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二)统筹规划全校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和使用;
(三)制定实践教学过程各环节质量标准并监督实施;
(四)审核实习教学计划和实习大纲;
(五)检查实习教学工作;
(六)汇总、分析全校实践教学基地的教学状态数据。
第六条 学校相关部(处)职责:
(一)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为实习生印制并提供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和学生实习鉴定书等实习教学资料;
(二)党委武装部、保卫部(处)负责协调处理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发生的安全保卫方面的问题;
(三)计划财务处负责预借和审核报销学生实习费、实习交通费及实习教学差旅费等有关经费;
(四)后勤管理处负责保障实习教学用车,负责安排新老实习生进点返校时的运输用车及住宿,安排部分实习生(实习期间在天回校区和新都校区住宿的学生)的住宿;
(五)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督导各二级学院做好实习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和日常教育管理工作,负责牵头处理学生实习期间发生的医疗事故、人身伤害等其他事故;审批由二级学院上报的违规违纪实习学生的处理意见,并及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相关制度及审批程序见学生工作部(处)有关规定)。
第七条 二级学院职责:
(一)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编写或修订本二级学院各专业的实习大纲,制定实习考核办法与实习鉴定书,经教务处审核后组织实施;
(二)二级学院应指定专人专职(或兼职)负责实习教学基地的教学管理。并负责制定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标准及基地遴选、评估方案和指标体系,具体实施四年一次的实践教学基地评估;
(三)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实习基地分配方案,制定实习学生分配计划并完成实习分配,选拔培训实习学生骨干;
(四)做好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和就业创业指导等工作,关心实习学生生活,协助解决实习学生学习、生活上的问题;
(五)做好实习教学考核工作;
(六)定期组织召开实习教学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教学质量;
(七)负责实践教学基地师资培训工作,建设高素质的实习指导教师队伍;
(八)建立实习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做好实习教学过程管理,汇总各实践教学基地的教学情况,评价实习教学质量;
(九)负责采集各实践教学基地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
(十)需完成毕业论文的专业,二级学院负责做好实习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 临床类教学基地职责:
(一)实习教学是医院的重要工作之一,应纳入医院议事日程,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开展。把实习学生作为医院的成员进行管理、教育和培养。应由医院分管教学院长领导下的教学管理部门直接负责实习具体工作;
(二)根据实习教学需要加强师资、教学条件以及学生生活基本设施的投入,重视专业技能培养,保证实习教学质量;
(三)依据学校相关专业实习教学计划、实习大纲,安排、落实好实习教学任务,尽量收治完成实习大纲规定教学任务所需要的实习病种,建设相应的技能训练场地和设施;
(四)有计划地组织好病例(案例)讨论、专题讲座等各类教学活动,不断改革教学方法,提高实习教学质量;
(五)定期召开师生教学座谈会,广泛听取教师和实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交流教学经验,促进教学相长;
(六)负责成立教学督导组,定期开展教学检查,落实同行评教和学生评教制度;
(七)做好学生的岗前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安全教育等工作;
(八)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学校请假销假规定。对严重违反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学生,要进行批评教育,并将处理意见报学生所在二级学院;
(九)参加学校及有关二级学院组织的教学检查、师资培训、教学考核及其他教学活动。
第九条 非临床类教学基地职责:
(一)应有教学管理部门或专人负责实习教学管理工作;
(二)按照实习必备条件,做好实习学生的教学和生活安排;
(三)按照实习计划安排、落实具体实习教学工作,及时解决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配合二级学院做好实习学生的各项考核、检查与管理,保证实习教学质量;
(五)做好学生的岗前教育、安全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
(六)及时与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沟通交流实习学生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情况,原则上每月至少一次。
第四章 带教教师管理
第十条 带教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学科带头人可适当放宽;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较强的教学意识和责任感;
(四)专业知识扎实,实践操作规范、熟练,教学内容熟悉,教学经验丰富;
(五)掌握示教、讲解、讲座、讨论等多种教学方式,能熟练利用多媒体教学等现代教学手段。
第十一条 带教教师职责:
(一)做好入科教育,负责向实习学生介绍实习的注意事项、具体安排及要求;
(二)严格教学要求,注重培养学生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维和综合能力。按照本科室(部门)实习教学具体安排,检查、修改和审签实习学生书写的各种文书,指导学生实践操作;
(三)做好病例(案例)讨论、专题讲座等教学活动;
(四)教书育人,关心学生的思想进步,加强职业素养的培养。定期向科室(部门)领导反映学生的实习情况;
(五)实习结束前,认真、及时、客观地填写学生的实习评语,评定实习成绩,并配合二级学院做好实习考核工作;
(六)接受学校、二级学院、实践教学基地的各类教学相关考评,积极吸纳反馈意见,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第五章 实习教学过程管理
第十二条 严格按照实习教学大纲要求安排实习教学内容,开展实习教学工作。
第十三条 承担实习教学任务的各单位应保障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到位,严格执行试讲、示教制度。
第十四条 承担实习教学任务的各单位应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与执行,保证实习教学安全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 二级学院应定期组织实习教学检查。教学检查小组由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本二级学院教学管理人员组成。教学检查时间、内容和方法由二级学院根据专业教学要求与特点自行拟定。
第十六条 实习学生应按照实习大纲、实习教学计划的要求全面完成规定的实习项目。
第十七条 实习学生应按实习大纲要求进行工作和学习,认真做好实习记录,撰写实习报告或实习总结。具体要求如下:
(一)实习学生对门诊病人应耐心、细致,认真作好病情记录;病房实习,每个学生应认真管好自己的病人;新病人入院后,应立即进行询问病史和查体,并及时完成住院病历等医疗文书书写;对危重病人立即书写病历,认真填写医疗记录,开出医嘱,并主动交带教老师修改和审签;
(二)实习学生应主动书写医疗文件并记录有关资料:各种检查申请单、会诊申请单、转院或转科记录、交接班记录、各种医嘱、抢救记录、死亡记录、术前术后小结、阶段小结等。所有记录文字必须工整、准确、无涂改。对老师修改较多的医疗文书,学生应重新书写;
(三)积极参加教学查房、教学讲座、科室会诊、疑难病例和死亡病例讨论等教学活动。如属自己所管的病人,应充分作好准备,详细掌握病历资料,积极发言。请其他科室会诊时,应主动汇报病情,陪同会诊医师诊视病人,详细作好有关记录;
(四)临床科室的实习学生(尤其是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应至少提前15分钟上班,做好预查房工作,在上级医师查房时,应准确汇报病人的病情,主动回答老师提问,并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
(五)邻医类及非医类专业要求参照各专业实习大纲和实习教学计划。
第十八条 实习期间实习学生无寒暑假、无固定节假日,按所在实践教学基地(实习单位)时间作息。需要离开驻地者,必须按照《成都医学院学生请销假管理规定》文件要求,履行请销假手续后方可离开,并按期返回销假。
第十九条 实习期间报考研究生,可持有效证明材料提出请假1~3周脱产就地复习的申请。请假占用实习计划的机动时间,包含考试、复试、周末、节假日及路途往返时间,由基地教学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安排审批。
(一)实习学生须凭研究生入学报名表或考试准考证等有效证件,向所在基地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办理请假手续,并按期销假;
(二)请假时间若大于实习计划的机动时间,销假后应利用节假日补实习;
(三)若申请考研假期又无故不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者,一经查实则取消该同学本轮转(本科室)实习成绩,并予以相应处理。
第二十条 实习期间参加双选会、面试、公招考试和试用等情况,应出示书面通知或打印网上招考或面试通知,向所在基地提出书面申请,由基地教学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安排审批,请假时间累计不超过十天。
第二十一条 请假或无故不参加实习时间累计超过科室实习时间三分之一及以上者,或在单个科室实习期间,抽查考勤无故未到岗三次以上的学生,不能参加该轮转出科考试,须重新实习后,方可参加出科考试。
第二十二条 实习结束,实习组长负责收齐实习鉴定书,并交到基地教学管理部门,经实习单位领导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各二级学院审核。
第二十三条 在教务处统筹下,二级学院负责定期开展实践教学基地评估。
第六章 实习成绩评定
第二十四条 实习教学环节的考核应以考查学生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为主,各二级学院可根据不同专业、不同阶段的具体情况,制定符合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和实习教学目的的考核方案。
第二十五条 实习期间按轮转进行出科(部门)考核,含理论考核和技能考核两部分,具体按照《成都医学院实习生出科考核规范》开展。
第二十六条 实习学生在完成科室(部门)实习时,填写实习鉴定书的自我鉴定内容,送交带教老师审核。实习科室(部门)根据学生出科理论考试与技能考核成绩,结合学生日常表现、医德医风、工作能力、沟通能力等,及时填写科室(部门)鉴定意见,并对学生鉴定书所填写的有关内容进行审核与确认。实习学生在完成实习任务返校前,实习教学基地要对实习学生的思想道德、组织纪律、学习态度、实习状况与效果、教师与学生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鉴定。实习生返校后,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审核学生实习任务完成情况,对实习合格者给予签署“毕业实习鉴定意见”。凡有科室鉴定、实习教学基地鉴定、学校鉴定任何一方不予鉴定或鉴定为不合格者,责令其补实习,合格后再予鉴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3:大学生实习期管理办法(试运行)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大学生实习期间管理办法(试行)
生效日期:20**年11月
起草:
审核:
审定:
制度编号:sl/q-qg-00
修改/版次:2
批准:
1目的
为了使新进毕业生更快的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加快人才培养,留住优秀毕业生,确实建立优胜劣汰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适应范围:应届毕业生入厂一年内的管理。
管理要求
3.1培养方式:六大车间轮流实习,车间包括车架、底盘、焊装、涂装、总装、调试。
3.2实习生分配原则
3.2.1实习期间由生产部协助企管部统一安排在各个车间学习,人员编制暂时挂靠在企管部;
3.2.2实习后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岗位安排:尊重毕业生自愿选择,参照其实习期的考核结果,及结合毕业生自身的专业、性格、能力等特点进行综合评价,予以合理安排实习后的工作岗位;
3.2.3定向培养的实习生,由用人部门提出培训计划,报备企管部;
3.2.4所有实习生不计入部门编制,正式定级后计入部门编制。
3.3大学生实习期间的工作要求:
3.3.1大学生应聘入职,由生产部协助企管部做统一分配安排;
3.3.2实习期间,各车间轮流实习,重点了解生产流程、工艺要求、品质要求、材料要求等,各车间班长、工位长、工艺员等指导实习;原则上需安排一名辅导员对本车间实习大学生进行辅导学习。
3.3.3完成《周实习报告》,工位长、车间主任签字确认后交至企管部备档留存;
3.4大学生的实习期的管理要求
3.4.1大学生实习期间统一按照打卡考勤,同时由实习车间记好实际出勤工时。
3.4.2大学生实习期间的日常管理(含请假、用餐时间等各方面的管理)由所在实习的部门或车间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3.4.3实习大学生每周一下午17:00前上交上周实习报告(附表1)至企管部存档;
3.5企管部职责
3.5.1实习生入职培训;
3.5.2跟踪检查各车间的培训情况;
配合实习部门或车间对实习生的进行月度考核,并对周报告进行收档整理;
3.5.3协调、制定、配合实习部门或车间对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活动及各类培训计划安排;
3.5.4加强思想教育:负责理论指导、思想交流、爱岗敬业教育等培育新人的工作,坚持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的培养原则。
3.5.5跟踪毕业生实习期结束后的表现,跟踪期不少于1年。
3.5.6企管部定期安排座谈会。
3.6车间的权责:
3.6.1实习部门或车间应在接到分配的大学生的第一天,主动安排人员向实习生介绍部门或车间的组织结构、工作环境、工作流程,与实习生认真沟通,了解其专业知识结构。
3.6.2部门或车间制定大学生实习期间的培养计划表,对实习生进行实践操作、相关业务技术指导,解释部门或车间业务运作流程,为实习生的实习培训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
3.6.3在车间班长及工位长的指导下,新进实习生按培训计划完成相应的实习工作。
3.6.4由于实习生在培训过程中,会接触到相关的机器设备,针对其在车间现场经验较少,部门应加强实习生的安全意识教育。
3.6.5车间实习,注意加强实习生对品质、工艺、材料要求等方面的讲解和培训。
3.6.6负责跟踪考核:对所指导的实习生按照《实习期间月度考核表》(附表2)进行性考核,并提供考核意见,报备企管部。
3.7大学生实习期的考核
3.7.1大学生实习期满,由企管部牵头,与实习部门或车间一起,结合大学生的《实习期满报告》(附表3),及实习期间表现,执行《大学生实习期满评分表》(附表4),主要对实习生适合发展的方向建议(如去留、定岗、是否给予提前转正、适合技术或管理等建议)
3.7.2大学生实习期间,如公司有岗位空缺急需补充人员到岗或大学生个人有意向的,可以提前填写《大学生实习期满岗位申请审批表》(附表5),经审核批准后可提前做调动。
3.8实习生的薪资待遇、福利及发展规划
3.8.1新进应届毕业大学生的实习 见习(已取到毕业证书为准)期一般为6个月;
3.8.2实习期的工资待遇根据学历及院校和专业对口发给固定实习工资,工资标准见下表1,单位:元/月现
表1
学历
毕业院校
其他
985/211类
大专
1800
2000
本科
2200
2500
硕士
2800
3200
博士
3500
4000
3.8.3实习期间根据各部门需求,安排岗位予以转正,转正后工资不与毕业院校的等级相关联,所有应届大专毕业生工资2500~3000元/月(相当于7-10级);本科毕业生的工资3200~3800元/月(相当于10-15级);硕士毕业生的工资4200~4800元/月(相当于10-20级),定级标准见表2;
表2
考核得分
59分以下
60~69分
70~79分
80~85分
86~90分
90分以上
大专学历
予以劝退
继续实习
7级
8级
9级
10级
本科学历
管理类
予以劝退
继续实习
10级
11级
12级
13级
技术类
予以劝退
继续实习
12级
13级
14级
15级
硕士学历
管理类
予以劝退
继续实习
15级
16级
17级
18级
技术类
予以劝退
继续实习
17级
18级
19级
20级
3.8.4公司为新进应届毕业大学生免费提供工作用餐及实习期间住房(4人/间标准);实习/见习结束后,搬离公司住房,可根据公司政策享受住房补贴;
3.8.4按照国家及上海市的规定,为大学生办理城镇社会保险;
3.8.5企管部对新进应届毕业大学生提供多样的培训,并且实施跟踪考核1年,期间顶岗的大学生在工作期间因各种原因需要调岗的,可提前1个月向企管部申请,可视个人的职业倾向做重新调整和规划。
4附则
4.1本规定自20**年12月1起实施;
4.2本规则解释权归企管部。
涉及部门会签:
备案记录
qg/b20**12-04
新进人员实习(见习)周报告
附表1*年*月*日
阶段主题:
工作内容及目标、重点(※):
工作心得及感想(※):
问题点建议及改善案(※):
主管意见:
部门主管核准
车间主任审核
指导员核阅
单位:
见习人员电话:
※(应每周填写,交指导单位指导员核阅)
姓名
毕业学校
专业
实习周期
第 个月
项目
满分
说明
评分标准
工艺评分
主任评分
工作态度
1.对工作热情投入,能够积极主动与导师、或其他同事交流。
2.服从上级安排,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3.定期认真完成实习总结报告,并主动与上级沟通,分析优点和不足之处,做好下一步改进计划。
主动:11-15
一般:5-10
被动:0-4
思想品德
10
1.认同公司z6尊龙app官方网站的文化,能在工作所及范围内传播丰富z6尊龙app官方网站的文化。
2.有较强的责任感,工作一丝不苟,不随便将自己工作交他人。
3.能够以整体利益为重,乐于帮助同事,不斤斤计较个人得失。
好:8-10
一般:4-7
差:0-3
学习
能力
10
1.有强烈的学习欲望,积极与车间师傅、技术员或上级沟通或通过网络、报刊等多种途径,学习掌握相关知识。
2.能有意识地做好信息分类、整理和储存,能迅速调用。
强:8-10
一般:4-7
差:0-3
专业
知识
15
1.熟悉并掌握本专业内通用或专业的知识和原理,对自己的专业能力有充分的信心。
2.密切关注本专业的先进理论和实践,积极掌握本专业的发展趋势、新技术等。
3.有将自己的知识和技能不断应用与实践中取的强烈愿望,希望改进现状和现有生产力,有行动力。
扎实:11-15
一般:5-10
不扎实:0-4
解决问题能力
15
1.能够对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系统地分析可能的行动过程和影响,并做出正确的判断。
2.重视事实和资料的分析,抓住关键,并使用一系列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工具解决问题。
强:11-15
一般:5-10
差:0-4
沟通
表达
能力
10
1.通过语言、表情、肢体动作等方式通顺流畅地表达自己的意见、看法或见解的能力。
2.思维流畅,能够迅速地分析、理解和整合信息,并转化成语言,清晰地表达出来。
3.实习过程中是否有解决生产过程中碰到的技术问题。
强:8-10
一般:4-7
差:0-3
实践操作能力
15
积极参与车间现场的操作,熟悉并掌握相关生产流程、设备工作原理和设备的操作技能。能熟练操作所在实习岗位的1-2种主要生产设备。
强:11-15
一般:5-10
差:0-4
创新
能力
10
1.能够多角度思考,不受以往经验的束缚。
2.敢于质疑现状或常识,能够提出与众不同的观点、见解和方法,敢于尝试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
3、实习过程中积极对现有工艺和操作方法提出建议或改进方法
强:8-10
一般:4-7
差:0-3
综合
得分
说明:综合得分由工艺评分40%主任60% 合理化建议附加分。
得分
合理化建议
10分/个
1.每月提报2个以上合理化建议,并且通过审核采纳实施。
2.每1个合理化建议可额外增加10分,全额计入综合得分。
主任评分
(年.月)
实习大学生实习期间月度考核表
附表2
大学生实习期满报告
附表3
姓名
性别
籍贯
出生年月
专业学历
政治面貌
入职时间
实习
周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实习期主要
指导人
实习报告
大学生实习期满主任评分表
附表4
综合评价
优秀90分以上
良好80-90分
中等80-85分
一般70-79分
需要再培养
60-69分
建议辞退
59分以下
车架车间主任评语
底盘车间主任评语
焊装车间主任评语
涂装车间主任评语
总装车间主任评语
调试车间主任评语
企管部
综合考评
说明:该表由各车间主任对实习生实习期间的表现做综合的评价,评语内容需要包含:
1、综合评分;
2、工作态度、积极性表现描述;
3、实习期间的学习主动性和学习能力综合评价;
4、对实习生发展方向的建议(如去留、定岗、是否给予提前转正、适合技术或管理等建议)。
5、企管部针对实习生每周报和月度考核的成绩给予综合评价。
大学生实习期满岗位申请审批表
附表5
姓名
性别
籍贯
出生年月
毕业
学校
专业学历
入职
时间*年*月*日
政治
面貌
申请部门
实习
周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请岗位
对岗位的认识
到岗的规划、计划
自我职业生涯规划
部门领导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企管部意见
总经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