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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物业公司年度预算管理办法

  x物业公司年度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化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思想 , 有效利用和控制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收支 , 作到计划性、前瞻性和有序性 , 制 定 本制度。

  第二条 通过实施全面预算管理 , 可以明确并量化公司的经营目标、规范企业的管理控制、落实各预算主体的责任、明确各级责权、明确考核依据 , 为企业的目标实现提供保证。

  第三条 原则 以 事前预测、事中控制和事后分析相结合 。

  第二章 预算组织

  第四条 预算主体 , 以谁花费、谁预算的原则 , 预算的主体(部门或客服中心 ) 负责人是费用收支的责任人。

  第五条 预算管理组织

  预算管理小组 : 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执行总经理、财务人员、 综合管理部 负责人组成 , 全面负责公司运营范围的预算管理,预算管理小组负责人为财务负责人。

  第三章 预算责权

  第六条 职责和权利

  (一) 各预算主体协助财务人员负责预算的编制和执行。

  (二) 公司、各预算主体负责人依据权限进行审核和执行。

  (三) 财务人员做好监督、信息支持和稽核工作。

  (四) 预算管理小组负责预算草案审批和执行监管 。

  (五) 财务部 负责日常公司预算执行监管 。

  第七条 预算范围

  (一) 公司预算内容

  预算收入 : 物业服务费 、经营收入、有偿服务费、劳务费收入、其他收入。

  预算支出 : 人员成本(含工资、社保、公积金、福利费)、办公费、保洁耗材、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折旧费、保险费、工程 维修费、维修材料 、绿化费、保洁费、保安费、税 费、不可预见费、其他支出。

  (二) 各预算主体预算内容

  预算收入 : 废品回收收入、租赁费、停车费、其他收入等。预算支出 : 人员成本(含工资、社保、公积金、福利费)、办公费、维修费、绿化费、保洁费、办公费、工程维护耗材、其他支出。

  (三) 安保费用、保洁费由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按照 项目客服中心 作预算 ,由预算管理小组分解到 项目客服中心 。预算支出 : 人员经费、器械购置费、业务费、其他支出。

  第八条 预算目标的界定

  (一) 在物业服务和管理过程当中发生的计划性、周期性和阶段性的可预见的收支。

  (二) 因突发或新增项目的无预见依据而又超出预算机动经费 30% 的再按此办法进行预算管理。

  第四章 预算执行与管理

  第九条 公司年度预算经公司预算小组审批, 财务部 分解下发后 , 各项目客服中心应加强日常收支管理 , 认真落实预算指标 , 增强预算的严肃性 , 确保预算的完整性和年度预算的实现。

  第十条 公司预算管理小组应按预算指标 , 会同有关 项目客服中心 积极落实收入 ,保证收入按计划或超计划完成。

  第十一条 各预算主体 具体支出计划报送预算管理小组监督执行 , 同时还应建立支出辅助账 ( 废品回收、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等的支出 ), 定期与公司财务人员核对预算执行结果。

  第十二条 各预算主体的预算支出 , 必须按照预算管理小组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 ; 确需做出调整的 , 需经预算管理小组负责人批准。

  第十三条 预算管理小组的负责人要对公司的预算执行情况负总责 , 保证预算支出额度不突破 , 并严格实行“授权审批制度”。

  第五章 预算编制和审批程序

  第十四条 财务部 负责汇总编制公司年度预算草案,审议通过后分解到各预算主体。

  第十五条 在编制收入预算时 , 避免漏项 , 不得将上年的非正常收入作为编制预算收入的依据。

  第十六条 在编制预算支出时 , 应当贯彻厉行节约 , 勤俭办事的原则。

  第十七条 各预算主体审议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

  (一) 公司的目标以及各预算主体的工作目标 ;

  (二) 各预算主体的职责、发展计划及所属岗位职责 ;

  (三) 各预算主体定员、定额标准 ;

  (四) 各预算主体上一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 。

  第十八条 公司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

  (一) 公司的目标和要求 ;

  (二) 公司的职责、发展计划 ;

  (三) 各预算主体定员、定额标准 ;

  (四) 各预算主体上一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 。

  第十九条 公司按照《预算草案编制的依据》确定今年支出重点、力保项目 、 支出金额总数。各预算主体预算支出额度一般只能用于日常维持性支出 , 不得用于购置设备 ( 包括办公家具等等 ) 和劳务性支出。如确需购置急需设备或其他突发情况,必须经预算管理小组负责人批准后 , 在不超过年度预算的情况下从 公司机动经费中解决 。

  第二十条 预算编制和审批

  (一)财务部 编制的预算支出草案 , 进行综合审核 , 反复商讨 , 达成共识 , 再综合各预算主体的预算收入和工作目标形成 客服中心处 预算草案 , 报公司预算管理小组。

  (二) 公司预算管理小组 , 对各预算主体提报的预算草案进行审核、商讨、汇总 ,达成共识 , 再综合公司的预算依据形成公司的预算草案。

  (三) 确定预算总额后 , 预算管理小组将预案上报公司董事会审定 , 达不成共识 ,再下放到各逐级预算主体进行调整 , 直至达成共识。

  第二十一条 公司机动经费(不可预见费)规模由财务人员依据以往的额支出情况结合各预算主体负责人的意见编制预算计划 , 报预算管理小组讨论、确定。

  第六章 业绩报告及差异分析

  第二十二条 公司预算管理小组 , 对预算主体和各专项预算支出情况进行管理、控制和分析 , 定期将预算执行情况予以公布 , 并每半年举行一次全面预算执行情况大检查。

  第二十三条 年终 , 监管预算执行情况的 财务部 和预算主体负责人必须向预算管理小组汇总编制预算执行报告。报告要分析预算收入、支出与实际收入、支出存在的差异 , 以及各项任务完成的情况 , 并提出改进措施。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充分、报送及时。

  第七章 预算指标考核

  第二十四条 各预算主体的年度或阶段性预算列入 客服中心处 年度或阶段性工作目标考核书中 , 公司将对各预算主体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第二十五条 本预算管理规定由预算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预算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 、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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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公司年度预算管理办法范文二

  物业公司年度预算管理办法范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化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思想,有效利用和控制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收支,作到计划性、前瞻性和有序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通过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可以明确并量化公司的经营目标、规范企业的管理控制、落实各预算主体的责任、明确各级责权、明确考核依据,为企业的目标实现提供保证。

  第三条原则以事前预测、事中控制和事后分析相结合。

  第二章预算组织

  第四条预算主体,以谁花费、谁预算的原则,预算的主体(部门或客服中心)负责人是费用收支的责任人。

  第五条预算管理组织

  预算管理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执行总经理、财务人员、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公司运营范围的预算管理,预算管理小组负责人为财务负责人。

  第三章预算责权

  第六条职责和权利

  (一)各预算主体协助财务人员负责预算的编制和执行。

  (二)公司、各预算主体负责人依据权限进行审核和执行。

  (三)财务人员做好监督、信息支持和稽核工作。

  (四)预算管理小组负责预算草案审批和执行监管。

  (五)财务部负责日常公司预算执行监管。

  第七条预算范围

  (一)公司预算内容

  预算收入:物业服务费、经营收入、有偿服务费、劳务费收入、其他收入。

  预算支出:人员成本(含工资、社保、公积金、福利费)、办公费、保洁耗材、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折旧费、保险费、工程维修费、维修材料、绿化费、保洁费、保安费、税费、不可预见费、其他支出。

  (二)各预算主体预算内容

  预算收入:废品回收收入、租赁费、停车费、其他收入等。预算支出:人员成本(含工资、社保、公积金、福利费)、办公费、维修费、绿化费、保洁费、办公费、工程维护耗材、其他支出。

  (三)安保费用、保洁费由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按照项目客服中心作预算,由预算管理小组分解到项目客服中心。预算支出:人员经费、器械购置费、业务费、其他支出。

  第八条预算目标的界定

  (一)在物业服务和管理过程当中发生的计划性、周期性和阶段性的可预见的收支。

  (二)因突发或新增项目的无预见依据而又超出预算机动经费30%的再按此办法进行预算管理。

  第四章预算执行与管理

  第九条公司年度预算经公司预算小组审批,财务部分解下发后,各项目客服中心应加强日常收支管理,认真落实预算指标,增强预算的严肃性,确保预算的完整性和年度预算的实现。

  第十条公司预算管理小组应按预算指标,会同有关项目客服中心积极落实收入,保证收入按计划或超计划完成。

  第十一条各预算主体具体支出计划报送预算管理小组监督执行,同时还应建立支出辅助账(废品回收、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等的支出),定期与公司财务人员核对预算执行结果。

  第十二条各预算主体的预算支出,必须按照预算管理小组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确需做出调整的,需经预算管理小组负责人批准。

  第十三条预算管理小组的负责人要对公司的预算执行情况负总责,保证预算支出额度不突破,并严格实行“授权审批制度”。

  第五章预算编制和审批程序

  第十四条财务部负责汇总编制公司年度预算草案,审议通过后分解到各预算主体。

  第十五条在编制收入预算时,避免漏项,不得将上年的非正常收入作为编制预算收入的依据。

  第十六条在编制预算支出时,应当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

  第十七条各预算主体审议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

  (一)公司的目标以及各预算主体的工作目标;

  (二)各预算主体的职责、发展计划及所属岗位职责;

  (三)各预算主体定员、定额标准;

  (四)各预算主体上一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

  第十八条公司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

  (一)公司的目标和要求;

  (二)公司的职责、发展计划;

  (三)各预算主体定员、定额标准;

  (四)各预算主体上一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

  第十九条公司按照《预算草案编制的依据》确定今年支出重点、力保项目、支出金额总数。各预算主体预算支出额度一般只能用于日常维持性支出,不得用于购置设备(包括办公家具等等)和劳务性支出。如确需购置急需设备或其他突发情况,必须经预算管理小组负责人批准后,在不超过年度预算的情况下从公司机动经费中解决。

  第二十条预算编制和审批

  (一)财务部编制的预算支出草案,进行综合审核,反复商讨,达成共识,再综合各预算主体的预算收入和工作目标形成客服中心处预算草案,报公司预算管理小组。

  (二)公司预算管理小组,对各预算主体提报的预算草案进行审核、商讨、汇总,达成共识,再综合公司的预算依据形成公司的预算草案。

  (三)确定预算总额后,预算管理小组将预案上报公司董事会审定,达不成共识,再下放到各逐级预算主体进行调整,直至达成共识。

  第二十一条公司机动经费(不可预见费)规模由财务人员依据以往的额支出情况结合各预算主体负责人的意见编制预算计划,报预算管理小组讨论、确定。

  第六章业绩报告及差异分析

  第二十二条公司预算管理小组,对预算主体和各专项预算支出情况进行管理、控制和分析,定期将预算执行情况予以公布,并每半年举行一次全面预算执行情况大检查。

  第二十三条年终,监管预算执行情况的财务部和预算主体负责人必须向预算管理小组汇总编制预算执行报告。报告要分析预算收入、支出与实际收入、支出存在的差异,以及各项任务完成的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充分、报送及时。

  第七章预算指标考核

  第二十四条各预算主体的年度或阶段性预算列入客服中心处年度或阶段性工作目标考核书中,公司将对各预算主体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第二十五条本预算管理规定由预算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预算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根据我公司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财务部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

  一、目标值:

  1、全年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

  2、现金安全保管,不发生盗窃事故。

  3、每月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到位。

  4、安全培训合格率为100%。

  二、本单位安全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必须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发布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2、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本单位内全面实施,并自觉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安全与交货期、质量”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参加生产碰头会时,首先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问题落实情况;在安排本单位生产任务时,必须安排安全工作内容,并写入记录。

  5、在公司及政府的安全检查中杜绝各类违章现象。

  6、组织本部门积极参加安全检查,做到有检查、有整改,记录全。

篇3:物业公司年度预算管理办法(荐)

  物业公司年度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化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思想 , 有效利用和控制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收支 , 作到计划性、前瞻性和有序性 , 制 定 本制度。

  第二条 通过实施全面预算管理 , 可以明确并量化公司的经营目标、规范企业的管理控制、落实各预算主体的责任、明确各级责权、明确考核依据 , 为企业的目标实现提供保证。

  第三条 原则 以 事前预测、事中控制和事后分析相结合 。

  第二章 预算组织

  第四条 预算主体 , 以谁花费、谁预算的原则 , 预算的主体(部门或客服中心 ) 负责人是费用收支的责任人。

  第五条 预算管理组织

  预算管理小组 : 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执行总经理、财务人员、 综合管理部 负责人组成 , 全面负责公司运营范围的预算管理,预算管理小组负责人为财务负责人。

  第三章 预算责权

  第六条 职责和权利

  (一) 各预算主体协助财务人员负责预算的编制和执行。

  (二) 公司、各预算主体负责人依据权限进行审核和执行。

  (三) 财务人员做好监督、信息支持和稽核工作。

  (四) 预算管理小组负责预算草案审批和执行监管 。

  (五) 财务部 负责日常公司预算执行监管 。

  第七条 预算范围

  (一) 公司预算内容

  预算收入 : 物业服务费 、经营收入、有偿服务费、劳务费收入、其他收入。

  预算支出 : 人员成本(含工资、社保、公积金、福利费)、办公费、保洁耗材、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折旧费、保险费、工程 维修费、维修材料 、绿化费、保洁费、保安费、税 费、不可预见费、其他支出。

  (二) 各预算主体预算内容

  预算收入 : 废品回收收入、租赁费、停车费、其他收入等。预算支出 : 人员成本(含工资、社保、公积金、福利费)、办公费、维修费、绿化费、保洁费、办公费、工程维护耗材、其他支出。

  (三) 安保费用、保洁费由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按照 项目客服中心 作预算 ,由预算管理小组分解到 项目客服中心 。预算支出 : 人员经费、器械购置费、业务费、其他支出。

  第八条 预算目标的界定

  (一) 在物业服务和管理过程当中发生的计划性、周期性和阶段性的可预见的收支。

  (二) 因突发或新增项目的无预见依据而又超出预算机动经费 30% 的再按此办法进行预算管理。

  第四章 预算执行与管理

  第九条 公司年度预算经公司预算小组审批, 财务部 分解下发后 , 各项目客服中心应加强日常收支管理 , 认真落实预算指标 , 增强预算的严肃性 , 确保预算的完整性和年度预算的实现。

  第十条 公司预算管理小组应按预算指标 , 会同有关 项目客服中心 积极落实收入 ,保证收入按计划或超计划完成。

  第十一条 各预算主体 具体支出计划报送预算管理小组监督执行 , 同时还应建立支出辅助账 ( 废品回收、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等的支出 ), 定期与公司财务人员核对预算执行结果。

  第十二条 各预算主体的预算支出 , 必须按照预算管理小组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 ; 确需做出调整的 , 需经预算管理小组负责人批准。

  第十三条 预算管理小组的负责人要对公司的预算执行情况负总责 , 保证预算支出额度不突破 , 并严格实行“授权审批制度”。

  第五章 预算编制和审批程序

  第十四条 财务部 负责汇总编制公司年度预算草案,审议通过后分解到各预算主体。

  第十五条 在编制收入预算时 , 避免漏项 , 不得将上年的非正常收入作为编制预算收入的依据。

  第十六条 在编制预算支出时 , 应当贯彻厉行节约 , 勤俭办事的原则。

  第十七条 各预算主体审议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

  (一) 公司的目标以及各预算主体的工作目标 ;

  (二) 各预算主体的职责、发展计划及所属岗位职责 ;

  (三) 各预算主体定员、定额标准 ;

  (四) 各预算主体上一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 。

  第十八条 公司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

  (一) 公司的目标和要求 ;

  (二) 公司的职责、发展计划 ;

  (三) 各预算主体定员、定额标准 ;

  (四) 各预算主体上一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 。

  第十九条 公司按照《预算草案编制的依据》确定今年支出重点、力保项目 、 支出金额总数。各预算主体预算支出额度一般只能用于日常维持性支出 , 不得用于购置设备 ( 包括办公家具等等 ) 和劳务性支出。如确需购置急需设备或其他突发情况,必须经预算管理小组负责人批准后 , 在不超过年度预算的情况下从 公司机动经费中解决 。

  第二十条 预算编制和审批

  (一)财务部 编制的预算支出草案 , 进行综合审核 , 反复商讨 , 达成共识 , 再综合各预算主体的预算收入和工作目标形成 客服中心处 预算草案 , 报公司预算管理小组。

  (二) 公司预算管理小组 , 对各预算主体提报的预算草案进行审核、商讨、汇总 ,达成共识 , 再综合公司的预算依据形成公司的预算草案。

  (三) 确定预算总额后 , 预算管理小组将预案上报公司董事会审定 , 达不成共识 ,再下放到各逐级预算主体进行调整 , 直至达成共识。

  第二十一条 公司机动经费(不可预见费)规模由财务人员依据以往的额支出情况结合各预算主体负责人的意见编制预算计划 , 报预算管理小组讨论、确定。

  第六章 业绩报告及差异分析

  第二十二条 公司预算管理小组 , 对预算主体和各专项预算支出情况进行管理、控制和分析 , 定期将预算执行情况予以公布 , 并每半年举行一次全面预算执行情况大检查。

  第二十三条 年终 , 监管预算执行情况的 财务部 和预算主体负责人必须向预算管理小组汇总编制预算执行报告。报告要分析预算收入、支出与实际收入、支出存在的差异 , 以及各项任务完成的情况 , 并提出改进措施。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充分、报送及时。

  第七章 预算指标考核

  第二十四条 各预算主体的年度或阶段性预算列入 客服中心处 年度或阶段性工作目标考核书中 , 公司将对各预算主体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第二十五条 本预算管理规定由预算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预算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篇4:某广播电视大学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强化学校预算的分配和监督,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保证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和资金的有效使用,健全学校预算管理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规,结合学校具体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预算的编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预算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预算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筹措资金增加收入;科学合理地安排学校年度预算;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办法和制度等。

  第四条年度预算核定以后,学校对各单位核定的预算指标,坚持“包干使用,超支不补”的管理办法。学校统一安排的专项经费结余部分用于弥补学校其他经费的不足。

  第五条预算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二章预算管理职权

  第六条学校党委会是学校预算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责是:批准学校预算草案,批准学校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学校预算的调整方案。

  第七条学校校长对学校预算管理工作负有法律责任,主管副校长对所管部门向学校申报的预算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第八条各预算责任单位(办学实体、职能部门等)是本部门预算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学校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提报本部门年度预算建议;

  (二)落实本部门的预算收入和支出责任;

  (三)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进一步细化本部门的预算,编报本部门具体预算方案和年度用款计划;

  (四)坚持“一支笔”审批和会签制度,严格控制本部门的预算执行,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五)根据事业发展情况,年内确需调整预算的,要据实向学校提出预算调整申请报告,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九条财务部门是学校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编制学校预算、决算草案;组织学校预算的执行;编制学校预算的调整方案;负责编制学校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定期向校领导报告学校预算执行情况。

  第三章预算编制的时间、内容和方法

  第十条预算编报应在预算年度开始前,即每年11月初编制第二年的预算。各部门应在每年12月1日前按要求编制好部门预算报财务部门;12月20日前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核、筛选、汇总和综合平衡,上报学校领导。

  第十一条编制内容和方法是以收入为基础,参考当年预算执行情况,综合考虑特殊因素,编制下年度的预算。各部门要按照财务部门制定的统一表格及有关规定,编制反映本部门各项收入和支出的预算。在编制过程中,对收入预算、包干经费预算和专项支出预算实行不同的方法。

  (一)收入预算应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本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按类别逐项测算、填报。

  (二)处室包干经费预算包括部门购置办公用品经费、电话费、用车费(含市交和车队结算)、差旅费、招待费、处室设备小型维修费、邮费等内容。测算部门预算包干经费时,应根据本部门的人数、电话数、业务性质等具体测算到以下9个小项:办公费、电话费、用车费、差旅费、招待费、邮费、报刊费、小型维修费等,部门包干经费总额不能突破预算。

  (三)项目预算包括处室专项经费预算和学校专项经费预算。

  编制项目预算,实行较为规范的项目预算编制办法。各部门按财务部门制定的申报格式及要求填报,具体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单位、项目实施时间、项目地点等,并对项目投资预算按要求进行细化分解。除招待费性质的专项外,其他专项列支招待费原则上不能超过该专项总额2%。财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部门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筛选、汇总和综合平衡,根据学校财力统筹安排。

  第四章预算的执行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强化预算意识,严格执行预算。安排给各处室的正常经费实行包干使用,严禁超支;安排给各处室的专项经费,限专款专用,不准挪作他用。处室专项经费的使用要先提交书面报告,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分管校领导和主管财务校领导审批;学校统一经费和学校专项经费由学校统一管理。

  第十三条预算经费下达后,定额包干经费结余(以审计结论为准)按照40%给予与奖励。

  第五章预算的调整

  第十四条部门包干经费原则上不进行调整,如确实因特殊情况需进行内部调整的,由部门写出申请报告,经财务部门批准后进行调整,招待费结余可用于办公经费开支,但其他经费结余不能用于招待费开支。

  第十五条对于各部门因新增项目创收而发生的支出,视其收入情况按照6:4的比例增加预算支出指标。

  第十六条未列入预算、而在年度中又必须开支的项目,应先填写立项报告,在学校财力允许的情况下,经党委会审议通过后才能追加预算。

  第六章预算的监督和审计

  第十七条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财务部门负责对学校预算的执行进行监督控制,并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第十八条审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按照学校安排对预算的完整性、合理合法性及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湖南广播电视大学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篇5:大学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吉首大学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发挥学校的预算分配和监督职能,强化预算管理,合理配置办学资源,保障和促进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产业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章预算的管理权限

  第二条学校校务会是学校收入和支出总预算的最高主管机构。

  第三条学校预算经校务会通过发文后委托主管财务的副校长一支笔审批执行。

  第四条学校收入预算一经确定由有关的教学院系和各主管职能部门负责落实,他们有权代表学校积极组织收入,有责任监督各项收入按计划足额上交学校。

第三章预算的编制原则

  第五条学校预算管理编制要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校级预算和所属各级预算必须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六条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稳健的原则,要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预算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按类别逐项预算,编列预算年度可支配的各项收入,没有把握的收入只能积极争取,不能纳入预算。

  第七条支出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深化改革、提高效益的原则,运用“零基预算”方法,确定预算金额。

  支出预算要本着“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要求,合理按实按细编制,首先要按“适度从紧”的原则,保证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一般公用支出等基本支出,然后按照“量力而行,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根据学校工作的需要和财力可能,安排急需的项目支出。

  第八条学校的整体预算应设立一定的预备费,以防不时之急。学校年度内每月事业费和自有资金的银行滚存余额应高于每月必保的人员工资和水、电、燃料等日常消耗开支的总额。

第四章预算编制的时间、内容和方法

  第九条学校预算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编制,一般在预算年度开始前,即每年12月下旬编制上报第二年的预算。

  每年10月,学校各教学院(系)、机关各部门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编报第二年的预算。

  每年11月,学校财务处对各教学院(系)、机关各部门上报的预算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并编制学校第二年预算的建议方案,经学校校务会议审定通过后上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每年12月,学校财务处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下达的第二年度财政拨款控制额度和编制预算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详细编制第二年度的财务预算方案,经校务会议审定通过后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审批。

  第十条学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补助)、预算外资金、事业收入(不含预算外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收入(含从独立学院取得的办学分成)、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等。

  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事业单位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等。其中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一般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包括专项公用支出、基本建设支出、科技三项费用、挖潜改造资金等。

  第十一条学校预算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年度收支增减因素,运用零基预算方法,先编制收入预算,后编制支出预算。

  收入预算的编制,先由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准确的在职教职工人数、离退休人员数、在籍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数、各类成人教育函授学生数以及第二年度各类学生毕业人数和计划招生人数,然后由财务处根据以上信息及历年收入情况和预算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按类别逐项测算、编列可支配的收入。

  支出预算的编制,先由各院(系)、各单位按学校要求填报项目,然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归口收集、汇总,最后财务处根据预算年度学校事业发展计划,按照预算编制的原则编制学校支出预算。

第五章预算的审批程序

  第十二条学校预算由财务处根据各单位收支计划,提出预算建议方案,经校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上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汇总并核定预算控制数。学校根据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再上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审核批复后执行。审批程序为“两上两下”。

第六章预算的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各级领导、全体教职工都要增强预算意识,强化预算的刚性和严肃性,确保预算的完整性。学校按照管事与管钱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支出预算切块管理,即将支出预算先归口到相关职能部门,预算资金的再分配由各分管校领导按照要求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并审批执行。

  第十四条学校支出预算的执行实行“统一管理、定额包干、节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原则,各院(系)、各单位必须按学校和相关职能部门下达的预算指标重新安排本单位预算及使用计划,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交财务处监督执行。日常用款由各单位确定的财务负责人“一支笔”审批。

  第十五条凡列入学校预算的支出项目,要严格按照预算中列明的项目金额办理,都要严格实行经费开支的项目管理制度,都要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

  第十六条学校的预算收入按其来源和归类相应由各分管校领导监督各院(系)及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执行,在规定期间入帐和上交(一般不能跨年度)。

第七章预算的调整

  第十七条学校预算一经确定,具有对全校经济活动的约束力,一般不予调整。如果国家有关政策或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对收支预算影响较大,确定调整的,经学校校务会研究后报请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批准。

  第十八条一般预算项目调整必须按原预算批准程序由校务会议审定,任何部门或个人均不得超越权限作出减收或增支的决定。

  第十九条未列入预算,而在年度中又必须开支的项目,应先填写立项报告和预算追加申请表,在学校财力允许的情况下,2万元以内的项目,由分管财务的副校长审批;5万元以内的项目,经分管财务副校长同意后,由校长审批;5万元以上的项目,经分管财务副校长和校长同意后,经校务会议讨论通过。所有预算追加,在审批前都应在财务处备案,并在年终作追加

第八章预算的监督和审计

  第二十条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财务处负责对学校预算的执行进行监督控制,并按时向各级领导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第二十一条审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对预算的完整性、合理合法性及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经20**年元月6日校务会议讨论通过,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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