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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中学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中学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为了实施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办学质量,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完善学校内部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考核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5.优绩优酬,差距合理。处理好工资分配均衡性和差异性的关系。既要坚持绩效工资考核分配中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也要适当考虑工资分配的均衡性。

  6.兼容并蓄,改革求进。处理好考核制度改革性和继承性的关系。对于学校旧的考核制度,经实践证明发挥作用好且符合绩效工资考核要求的,应当在新方案中予以保留。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原学校考核制度应当修订完善。

  7.多元评价,综合考量。绩效考核要做到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自评和他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要充分听取年级组、学科组、任教班级学生及社区、学生家长的评价。可以根据考核内容分类设立单项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二、绩效工资考核的内容、考核方法及考核结果处理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的考核

  学校在编教职工,能服从工作安排,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按月发放。

  对教职工出现以下几种问题,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酌情予以扣除:

  1.师德方面存在严重问题(进行有偿家教的;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或学校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等),经行政办公会讨论决定,予以100元以上至扣完当月岗位津贴的处罚,并视其认识及改进情况,在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中体现。

  2.根据《共青团路中学对教育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文件内容,对出现严重教育教学事故的教职工,由行政办公会视具体情况讨论决定减发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同时列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3.对工作量不足且不能服从学校其他工作安排的,或不能完成学校布置任务的,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后,不足部分继续在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津贴中扣除。

  4.因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上班达半月以上的,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后,不足部分继续在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津贴中扣除。

  5.对编制为专任教师,因为不能履行专任教师的岗位职责而转岗到教辅岗位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予以减发10%-20%。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与发放

  1.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组成。主要包含以下部分:

  (1)教师工作常规考核、补贴类:月岗位考核奖(含月考勤奖),月误餐补贴等

  (2)津贴类:主要包含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等

  (3)工作量考核类:超课时补贴、加班补贴等

  (4)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类: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教科研成果奖励、年终考核奖等。

  (5)其他类:对学校发展有特别贡献或教师在专业发展方面有特殊成绩的奖励。

  2.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总量管理与核定,即根据学校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按核定总量包干到校,用于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学校在考核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时,优先处理教师常规考核奖和补贴、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超工作量补贴等,然后在总额剩余部分安排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等项目。每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的各组成项目的金额总数,由校长办公会制定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实行。

  3.教师工作常规考核及补贴的发放。

  月岗位考核奖的发放,依据学校制定的《共青团路中学教职工岗位月考核办法》,按月进行考核发放,金额为人均每月820元

  教职工月误餐补贴为每人每月70月。

  4.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等的考核发放。

  班主任每月基本津贴400元,全年按照十个月发放。另增加每月人均200元作为班级管理考核奖,依据班主任考核方案考核后发放。

  校长、副校长、中层正职、中层副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根据岗位职责与考核结果,相应津贴标准分别为600元/月,480元/月,400元/月,320元/月,150元/月,120元/月,100元/月。全年按照十个月发放。

  骨干教师津贴市学科带头人、市优秀青年教师(45岁以下)、区级学科带头人、区优青(45岁以下)、区教坛新秀(三年有效期),根据岗位职责与考核结果,每年二次考核发放津贴。

  5.超课时补贴和加班补贴。

  教师在完成学校核定工作量情况下,并超额完成其他工作量的,学校给予补贴。标准为早自习8元/次,超课时费为30元/课时(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其他学科据周课时比例测算),因为学校工作安排课时不足的,每课时扣20元。其他超课时内容认定由学校研究决定。学校安排加班任务的,视具体情况学校研究决定加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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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实验小学实施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48号和《陆安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试行方案。

  一、实施范围

  我校在职正式工作人员、退休(职)人员均属这次绩效工资实施的范围。

  二、绩效工资的相关政策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具体标准依岗位设置,依照上级规定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依考核结果分配。退休(职)人员生活补贴标准按上级规定执行。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

  三、在职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考核办法

  1、学校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市教育局测算的人年均数×在职正式工作人员总人数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

  2、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上下两学期两次考核(1~6月;7~12月),由学校造册汇总,报教育局人事股审核,送市财政局审定发放。

  3、岗位津贴(除班主任、担任两个班数学教师、计生干事外,其他不重复)

  (1)班主任:每月150元×10个月

  (2)年级副主任、教研组长、办公室负责人、年级辅导员(不重复):每月60元×10个月

  (3)担任两个班数学教师、校委会成员、微机教师(不重复):每月100元×10个月

  (4)计生干事: 每月30元×10个月

  4、超课时津贴:每课时5元 (周标准课时:语文教一个班、数学教一个班兼2节课、英语教4个班、音体美18节、微机16节、科学社会14节。注:担任两个班数学教师和微机教师除外。)

  5. 教学成果及综合绩效考核

  (1)优秀班级考核:合计约3万元

  (2)单项奖:合计约2万元

  (3)安全奖:合计约2万元

  (4)全勤奖:合计约5万元

  (5)年度考核:合计约5万元

  (6)绩效考核:合计约4万元

  (7) 代课时补贴:合计约1万元

  四、几点说明

  1、此方案自教代会讨论通过之日起实施,如有变化以教育局文件精神为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以当年市教育局测算人年均数和在职人数为依据。

  2、教学成果及综合绩效考核奖励性工资部分,按测算总数以实际情况进行分配发放。

  3、如有剩余部分按平均发放,如出现不足按比例下调。

篇3: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米脂二中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20**.1——20**.12)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米脂县教育系统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试行)》,经学校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讨论,特制订《米脂二中奖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草案)》,具体内容如下:

二、考核对象

  全校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学校正式在岗工作人员。

三、考核分配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要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

  4.体现人文关怀,不搞平均主义。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上学期、下学期两次考核造册发放。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一)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35分、教育教学过程25分、教育教学教研成果30分。

  1、考勤(1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事假1天扣0.5分;2天扣1分,半天不扣分。超过2天的每天扣1分;旷工1天扣5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请假期间的工作,自行调好。大病住院满一个月的,凭病历、发票,只扣当月绩效工资;超过一个月的,按照实际天数扣除绩效工资。学校对当月出满勤者,奖励30元人民币。学校实行坐班制,(普通普通教职工坐班、上课每周必须累计达12节;每半天必须至少坐班1节。每周除有教师例会的周五以外,允许半天不坐班,这期间的工作自行安排好,不扣除当月满勤奖。)

  行政、后勤人员坐班每周必须累计达25节,每半天必须至少坐班1节。教职工上班期间每缺1节坐班,扣考核分0.2分,每无故缺一次会议(学习、培训),扣1分,上课期间,迟到、早退、中途离岗每次各扣0.5分。

  以下假期自己调好课后,不扣除绩效工资:

  计生假一周;直系亲属病故,给丧假1周,祖父母、外祖父母病故,给丧假1天;婚、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学校考勤记载。

  以下情况学校以工会名义予以慰问:

  (1)教职工患重、特大病的,酌情慰问;

  (2)直系亲属、祖父母、岳父母亡故的;

  其他情况,按照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2、工作量(35分)。

  学校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

  (1)班主任工作量:按每周折合5分。学校按每学期平均每班月津贴100元在总盘子里提取,不足的部分,学校补充;超出部分不限。根据原有班主任考核方案考核分配。

  (2)内设机构每周工作量:

  行政人员:副校长0.7、教导主任0.6、其他行政人员0.5分;

  教辅人员:出纳0.5;教务员0.4;图书管理0.6;信件收发0.2;理实验员0.25;体育保管员0.2;会议室、多媒体教室管理维护0.4;摄像及宣传报道0.2;领操0.15。

  后勤人员:门卫及其他相关人员

  (3)高龄教师照顾(以学年初开始):

  男教师年满50---54周岁,女教师年满45—49岁,以2/3标准工作量为满工作量。

  男教师年满55---59周岁,女教师年满50—54岁,以1/2标准工作量为满工作量。

  学校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参与考核的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35分

  3、教育教学过程(25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

  (1)备课:要求提前备课,备教一致,每缺一节,扣0.2分

  (2)上课:要求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依法执教,违规教学一次,扣0.5分;

  (3)作业:按照原作业量次执行,完成总量的90%不扣分;缺一次,扣0.2分;

  (4)考试:按时完成月考、抽考的制卷、阅卷、统计工作,每缺一次,扣0.5分;

  (5)教研:积极参加公开课、听评课、集中学习等研训活动,按时上交工作计划、小结、校本研训等材料,每缺一项扣0.5分,迟交扣0.2分。

  (6)从事非教学工作的人员的考核:由部门负责人根据职责附分,再由部门负责人和学校考核组分别打分(行政人员由校长和考核组分别打分),各占50%。

  4、教育教学教研成果(3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

  计算方法:学科考试的成绩除以全县农村中学在该科的平均成绩乘以20,就是效果得分,多学科按照原来考核标准折合计算。

  非统考学科(音、体、美、信息等)的教师和非专任教师(行政、后勤人员)的教育教学实绩考核,按照统考学科教师的考核平均成绩执行。

  奖励:

  1.学校对每学期教育教学考核成绩(含教研加分的0.2)前10名的教师予以奖励。取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分别奖励500元、300元、200元。

  2.教研方面:参加优质课评比、各级论文等各项教研选活动获县一等奖加1分,县二、三等奖加0.5分;获市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分;获省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被评为先进教研组、课题通过验收,全组按照上面标准奖励。

  3.其他奖励(训练、辅导、节日加班、征文、通讯稿件等按照原来规定执行)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计算公式为:

  (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全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要求

  本学期未在本校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以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2个工作日的;

  (2)经教育局批准脱产学习的;

  (3)停发工资的;

  (4)借调在教育系统以外的;

  (5)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6)参照退休教师标准,未到退休年龄提前离岗的。

  (7)本单位在编但不在本单位仍从事教学工作的:

  在私立学校任职的,不予发放;借调到公办学校的,按照我校教师考核的最低标准的一半发放。

  (四)年度考核

  学校把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成绩作为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核成绩,按照以上考核成绩,根据指标,由高分到低分评选年度考核优秀的教师。

六、学校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米脂县第二中学

  20**.6.17

篇4: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箄洲湾镇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小学)

  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工资收入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挖掘学校内部潜力,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现根据有关规定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我校岗位管理工作与绩效考核工作结合起来,与健全学校内部考核结合起来,使绩效考核结果与分配激励机制紧密联系,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工作任务目标,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进一步促进我校管理科学化、队伍建设制度化、教育教学手段现代化,更好地集中广大教职工的智慧,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考核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向学校骨干教师及在一线作出突出成绩的教学人员倾斜,与岗位、任务、业绩、责任紧密结合,主要考核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工作业绩。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实行动态管理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以月为单位进行考核,每年度以十个月计算,每学期集中考核一次(上半年2—6月;下半年9—次年元月),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工作量等有变动时,按月相应给予调整。

  三、考核范围

  全镇学校目前所有在编在岗人员。

  4、在编在岗教师的奖励性绩效考核细则

  在编在岗教师的奖励性绩效考核,按照“高定位、低均衡、有区别”的基本思路,采取月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所有在编在岗教师的“德、能、勤、绩”等方面分块进行考核,每学期期末予以一次性发放。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1、师德:(10%)

  (1)师德学习相关材料按要求完成,未完成的对其师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2)每学期教师师德考核以学生评、家长评、教师自评、互评作为依据,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由部分校行政领导和教代会部分成员组成)对教师师德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分为优秀(不超过教师总数的30%)、良好、合格、不合格;对综合评定为优秀者考核费不超过220元,合格以上者不超过200元。

  (3)在工作中出现严重的“三乱”行为或其它重大违纪行为及师德综合评定为不合格的此部分考核为0.

  2、考勤:(10%)

  中小学依据学校考勤制度,对全月全勤教师按每月50元进行发放,扣款部分具体按考勤制度进行考核。

  3、工作量:(40%)

  核算办法:

  (1)小学语、数、外和班会每节系数为1.1,跨年级语、数每节系数为1.2,其它科目系数均为1.0。

  (1)在编在岗后勤人员(含各室专职管理员)周工作量记为6.0。

  (2)校领导班子不足6个工作量的均按6个工作量予以核算。

  (3)各类津贴:

  ①校行政领导津贴不超过90元/月;

  ②小学行政领导津贴不超过80元/月;

  ③中学校务成员津贴不超过60元/月;

  (4)小学班主任25人以上的班级不超过50元/月、25人以下的班级不超过40元/月;

  (5)教研组长不超过30元/月;备课组长不超过20元/月。

  4、常规教学考核:(15%)

  中小学每月常规教学考核按优秀、良好、一般分别记60元、55元、50元予以发放。中小学教师无故拒绝接受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为0元。

  5、教育教学业绩考核:(25%)

  小学部分:

  标准:新分教师=362*6*25%=540

  其他教师=560*6*25%=852

  说明:本项中1项由中心校统一考核,2-6项学校自主考核

  (1)考绩奖:在正常差距范围内,统考学科单班教师所带班级获牌洲湾镇年级第一名(440)660元,第二、三名(420)630元,第四名(400)600元,第五名(380)570元,第六名(360)540元;第七、八名(350)510元。未参加县、镇级抽考或统考学科,且能按照学校要求完成相关任务的,例如学前班,本项计平均奖励。在全县范围能进入前三名的学科,分别奖励600元、400元、200元,进入前五名的上述考绩直接计做镇级第一名。(注:县抽考科目若名列全县倒数1、2名的且单科平均分低于全县平均水平超过10分的教师,绩效工资直接扣除600元.)

  (2)教师完成教学目标任务,学期末教师能及时上交备课本、教学工作手册、业务及师德学习笔记、教学活动月各项材料、学期教学工作总结等考核材料,积极参加教研月活动、课题研究,有交流材料、论文等按规定时间归还图书室借书的按(150)252元进行考核,每缺一小项扣(10)20元。

  (3)在正规杂志【邮局公开发行】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凭杂志原件及知网可以查询为依据予以奖励,原则上奖金不超过100元,作者多人者平分奖励.

  (4)校外比武课:省级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优胜奖200元;对应的市级奖为500元,300元,200元,100元;对应的县级奖为300元,200元,100元,50元。

  (5)辅导学生竞赛获奖奖励办法,国家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70元,其它奖项60元;省级一等奖6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40元,优胜奖30元;对应的市级奖分别为40元、30元、20元、10元;县级为30元、20元、10元、5元。(同类竞赛辅导计最高奖一次,不累计)

  (6)教师论文、案例、课件、说课等教研教改活动获奖奖励办法,国家级:一等奖200元,其它奖项100元;省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优胜奖40元;对应的市级奖分别为60元、50元、40元、30元;县级为40元、30元、20元、10元;(注:证书以县教育局/教研室、市教育局/教科院、省教育厅/教科所等印章为准)

  6、年度评价考核: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每年对所有在编在岗教师一年的各方面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教师晋级、评先平模等的重要依据,每年学校对师德优秀、工作出色、成绩突出的教师给予一定的鼓励。

  四、考核办法

  1、按县教育局要求,学校成立以鲁方致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全校奖励性工资绩效考核与核算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实施过程。

  2、通过教代会广泛征求意见,集思广益,然后由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实施方案,教代会监督绩效工资公开、公平、公正地实施,真正让绩效工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另:1、此方案适用于20**年秋季学期;

  2、本方案未尽事宜以教育局文件精神为准;

  3、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蓝天中学教导处。

篇5:教师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办法

  教职工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发放办法

  (第五届教职工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为了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健全教师绩效考核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顺利实施,充分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进而提高我校办学水平及办学效益,根据区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绩效工资发放对象:

  除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以外的在编在岗人员(含交流、支教教师)

  二、绩效工资发放时间:

  教职工绩效考核每学期组织一次。每学期的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工作在下一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

  三、绩效工资构成及发放办法:

  教师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其具体发放如下: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和岗位职责等因素。对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按月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反之,视具体情况相应扣减基础性绩效工资。其中,对长期病假人员可根据《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试行办法》(国发[1981]52号)规定确定其基础性绩效工资数额。

  扣减基础性绩效工资工作由学校行政会研究确定,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在发放下一个学期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时实施。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的部分核入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班主任津贴、教育教学过程奖励、多代课奖励、测试成绩奖励、获奖情况奖励、访万家工作情况奖励、出勤考核奖励、人均奖等,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教职工个人奖励绩效工资(元)=班主任津贴 教育教学过程奖励 多代课奖励 测试成绩奖励 获奖情况奖励 访万家工作情况奖励 出勤考核奖励 基本任务完成奖(人均奖)。

  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班主任津贴:

  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20%。(以班为单位,班主任与辅导员奖励比为7:3)考核采取等级考核办法进行,以考核分数为基础以班级为单位分为三个等级,考核的内容包括公物管理、文明班评比、学额巩固、班主任出勤、活动奖惩情况、班级安全管理等内容,各项评比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各类分数相加进行等级评价,分为一、二、三等级。第二等按班主任津贴的平均数进行奖励,第一等按班主任津贴的平均数上浮10%发放,第三等按班主任津贴的平均数下降10%发放。(注明:分三个学段进行评价统计,一二年级为低段;三四年级为中段;五六年级为高段。)

  具体分值设置:

  (1)公物管理

  学校各种公物由班主任配合总务室管理,班级公物评比办法见《公物管理制度》,班级公物出现损坏,如是责任损坏,责任人必须照价赔偿,或保质维修。公物损坏后,班主任如不能积极配合总务处做好修理或赔偿工作的,按每件次扣5分进行处理。

  (2)文明班评比

  学校文明班级评比由少先队大队部依据《文明班级评比细则》组织检查评比,每周常规检查得分×周数,所得总和即为常规检查分数。

  (3)学额巩固

  各班学额巩固由教务室负责每学期核实一次,每流失1人扣5分(正常异动除外)。

  (4)班级活动奖惩情况

  参加教育部门举办的活动,所获得的荣誉,按:市级一二三等90、70、50,区级一二三等50、30、10计分。更高级别的由考核小组研究决定。(相同活动只取最高级别计分,不累计,如参加区选拔获奖后到市级比赛获奖,按市级奖励。)学校举行的活动,班主任能积极响应,按时参加,其成绩由组织活动科室核定,按:特等奖8分,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1分来计分。

  班级好人好事,在校内外产生重大影响,根据具体情况由考核小组研究奖励1—8分/次。

  班级学生出现打架、偷窃、擂肥、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具体情况。由考核小组研究扣1—8分/次。

  (6)特殊情况

  英语教师按所代班级辅导员平均值的1.5倍考核。双班数学教师按所代班级班主任平均值计算。

  (7)一票否决情况

  班级学生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班主任津贴一律以三等计算,若事态严重,由考核小组研究,可以扣除全部班主任津贴。

  2、常规教学过程奖励

  主要考核备导学案、作业批改、教育教学研究、继续教育等常规工作落实情况。

  (1)导学案

  导学案在每月学校常规教学大检查中获“优秀”等次者,奖30元;获“良好”等次者,奖20元;获“合格”等次者,奖10元;没有备课的扣50元。

  (2)作业批改

  在每月学校常规教学大检查中获“优秀”等次者,奖30元;获“良好”等次者,奖20元;获“合格”等次者,奖10元;有作业而不改者扣50元。

  (3)教育教学研究

  全程参加各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研活动的,奖励50元,(请假一次扣10元,无故缺席者一次扣20元);论文、各项报表、记载、记录、填写完整,书写认真的奖励50元(上级检查,扣学校分的当事者,扣200元,其余按常规检查制度处理);参加课题研究小组,并完成研究任务者,奖100元,不参与研究者不得奖,参与而不能按时完成任务者,视具体情况而定。

  (4)继续教育

  以当年参加市、区、校继续教育活动、并完成当年继教任务奖200元。完不成任务不得奖励。凡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该项不得奖,相关教师扣100元。

  教师应该按时参加各级各类继续教育培训。培训迟到(早退)一次扣10元,无故不参加的一次扣20元,无故不参加连续三次视为旷工半天。

  3、多代课时津贴

  因教职工外出学习、因公出差、婚、丧、病、事、生育等假,由学校安排其他教师担任的工作,按5元/节折算。

  几种人员工作量计算办法:

  (1)副校级干部及中层干部:

  校级副职:每周带满6节课并完成学校职能管理工作,分管工作在各项检查中不扣分,可视为满工作量;

  中层正职:每周带满8节课并完成学校职能管理工作,分管工作在各项检查中不扣分,可视为满工作量;

  中层副职:每周带满10节课并完成学校职能管理工作,分管工作在各项检查中不扣分,可视为满工作量;

  (2)处室人员:

  教研组长每周工作量10节可视为满工作量;超出部分按多代课计算。另外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级组长分别补助200、150、100元/学期。

  其余教学人员以全校平均课时视为满工作量。

  (3)兼职人员:

  图书管理员、兼职微机管理员、心理辅导员等兼职人员,所代课程达到全校平均工作量的情况下,补助100元/学期,未满工作量的人员不计补助。

  (4)其他教学工作

  大班额情况:超出50人班级的任课教师一周加2节课时,超出60人班级的任课教师一周加4节课时;

  活动课:主要指艺术、科技、演讲、剪纸、围棋等兴趣小组活动,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计算负责教师奖励;

  命题出卷:负责人员每份30元(包括标准答案、评分标准等);

  监考改卷:外出监参与改卷的教师每次20元;

  教职工完成零星工作任务,一般均不再计算报酬,极特殊情况可申报,由教导室上报学校行政会,决定其奖励;

  学校安排的临时性上课计为多代课,教师到教导室领取“派课单”,学期末把手上的派课单交给教导室统计临时性多代课。相关教师已经还课的不计。

  资料收集不及时的处理办法:学校各职能部门要求教职工上交的各项资料,不完成者扣20元/份,不按时完成者扣10元/份。

  4、教学效果奖励

  以每学期月考、期中、期末测试成绩及区抽考学科成绩为依据。具体发放办法如下:

  每次月考,以年级为单位,与平行班对比。成绩最高的班级任课教师奖励100元;每学期区统一组织的期末考试,成绩最高的或提升(与前一次期末成绩比)幅度最高的班级任课教师奖励200元,期末测试成绩综合指数与平行班相差8-10百分点的扣200元,11-15百分点的扣400元,16-20百分点的扣600元。(代双班的数学教师及英语教师,考试成绩以所代班级平均综合指数为考核依据。)

  体、音、美等代课教师按照上述考核标准无法进行比较或考核时,由主管领导进行评定,该项最高按期末考试奖励平均数的80%发放。

  区调研抽查学科中(包括区体育成绩测试和个体自主探究测试),获全区第1至15名的学科任课教师每人递增式奖励100至1500元。

  5、教师获奖情况奖励:

  主要奖励教师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做出的突出贡献,包括教师主讲优质课、示范课、公开课,取得科研成果,获得表彰与综合奖励等情况。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1)业务类

  ①优质课奖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校级优质课与区级等同奖励

  一等奖

  1000

  700

  400

  150

  二等奖

  900

  600

  300

  100

  三等奖

  800

  500

  200

  50

  ②优秀论文案例奖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校级优秀论文与区级等同奖励

  一等奖

  300

  200

  100

  50

  二等奖

  200

  100

  50

  25

  三等奖

  100

  50

  30

  20

  ③说课奖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校级说课与区级等同奖励

  一等奖

  300

  200

  100

  50

  二等奖

  200

  100

  50

  25

  三等奖

  100

  50

  30

  20

  ④优秀课件奖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校级优秀课件与区级等同奖励

  一等奖

  300

  200

  100

  50

  二等奖

  200

  100

  50

  25

  三等奖

  100

  50

  30

  20

  ⑤荣誉称号奖:教师工作期间,受到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可,获得的荣誉称号按:国家级(教育部)800元,省级(省教育厅、省委省政府)500元,市级(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300元、区级(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200元、校级(学校)30元

  注:以上各级别中的奖励为综合性质的称号,某科室颁发的称号向下调整一个级别。(如省教研室或省教育学会称号按市级,区教研室称号按校级,以此类推)

  ⑥发表奖:有关教育教学类的论文或者案例在教育类正规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有刊发证书及刊物的,按同级别论文获奖一等奖的两倍计算。

  ⑦区调研抽查学科中,获全区第1至15名的学科,年级组该学科教师每人奖励100至1500元。参加区运动会比赛,不论抽查哪个班级,班主任必须协助体育教师训练学生,相关班主任可以和体育教师同等奖励。

  ⑧其他:

  a、质量分析、暑期业务研训(培训师、白板使用)或暑期培训撰稿获奖(如导学案编写、命题小论文等)为同级论文获奖的两倍。即:评为“优”按区论文一等奖乘以2奖励,“良”按区论文二等奖乘以2奖励,“中”不奖不扣,“差”扣除和“优”奖励金额相等数额。

  b、学校教师承担区级以上示范课、研讨课、教研课题开题或结题课按区级100元、市级150元、省级200元,国家级3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

  c、学校校内讲课及迎检讲课,学校成立专门的讲课团队,原则上由45岁(含45岁)以下骨干教师组成,按年龄排序讲课,(特殊情况下,可打破年龄排序,由学校直接指定人员)凡是参加讲课,依据讲课质量,有等次的按优质课各等次奖励计算,评价为优秀的,按同级一等奖励。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安排的,扣除对应等级双倍的绩效工资。主动承担讲课任务的按双倍奖励。

  (2)活动类

  ①大型文体活动及学科竞赛辅导奖: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组织奖

  国家级

  1000

  800

  700

  600

  300

  省级

  900

  700

  600

  500

  250

  市级

  800

  600

  500

  400

  200

  区级

  500

  400

  300

  200

  100

  校

  级

  200

  150

  100

  80

  注:此奖项对辅导教师的奖励就高不就低,辅助人员按100元/人计算,其他人员按加班计算。

  ②教师文体活动奖:

  如演讲比赛、体育竞赛、文艺演出等参照大型文体活动及学科竞赛辅导奖励。

  (此奖设置对象仅指个人,由其他经费支出的全体性活动除外,如全校性合唱比赛、全校体育运动会等)

  (3)综合类

  ①凡学校处室、教研组被上级党政主管部门命名表彰,分管此工作的领导及部门负责人按以下标准予以奖励。

  国家级:200元,省级150元,市级100元,区级50元。

  ②新闻报道奖(必须是正面宣传报道学校,个人作品不得奖,重复投稿的取最高级别)

  级别

  类别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备注

  报刊

  100元

  50元

  20元

  10元

  超过300字以上的报道奖励标准上浮50%

  电视台

  80元

  50元

  30元/

  广播电台

  50元

  30元

  10元/

  学生习作

  60元

  40元

  10元

  5元

  需注指导者

  注:a、网站发布的正面宣传学校的报道必须在教育系统网站上发表才计奖励(不含论坛帖子)。

  b、小记者站发表在小记者专版上的文章获奖,辅导教师每篇5元,如有多人按人数平均)。

  6、出勤奖:

  主要考核教师出勤情况及参加公益、文体活动情况。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上班、开会迟到或早退一次扣考勤奖10元,不参加升旗仪式、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公益活动一次扣考勤奖10元,旷课1节或旷会1次扣考勤奖20元,上课教师中途缺岗未在教室发现1次视为旷课扣20元(晨会等同于上课)。

  (2)学校或是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迟到的每次扣10元,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20元。

  (3)经学校批准参加学历进修,业务培训的教师,按规定时间按时返校的,可不扣考勤奖。

  (4)私自调课造成误课的,扣双方当事人各1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承担。

  (5)平时因病需理疗、打针或处理应急事宜两节课以内自行调好课的病(事)假,须向学校报告,可以不计病事假,但例会和教研活动必须参加。

  (6)家里有中学毕业生需给小孩送饭的教师,可向学校递交书面申请。每天在40分钟以内可不作为事假对待,但例会和教研活动必须参加。

  (7)女教师产假后第一个学期可以不要求坐班和签到签退,但例会和教研活动必须参加。

  (8)请假需要有三甲医院正规病情证明。请假2天以内的如果自行调好课,病假一天扣10元,事假一天扣20元。请假2天以内的没有自行调好课,病假一天扣40元,事假一天扣50元。请假2天以上的病假一天扣40元,事假一天扣50元。住院的不扣钱。按照樊教〔20**〕49号文件及鄂人险〔1998〕108号文件要求,事假每年最长不得超过15天,超过的年度考核取消优秀参评资格。病假每年累计超过半年(含半年)的,不进行年度考核,不计算工龄。符合办理病退的人员应办理病退手续。

  (9)全年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超过7天,不得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级,不得参与当年的职称晋升。

  (10)每学期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30天者,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并依规报请上级人事部门处置。

  四、师德违规处理办法:

  出现下列师德失范情形的,每出现一次,按一定比例扣减奖励性绩效工资,直至扣完。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歧视侮辱学生,未造成严重后果,但由于性质恶劣引发家长到校投诉且查证属实的,扣20元;造成家长到教育主管部门投诉且查证属实的,扣50元,到市级以上部门投诉且查证属实的,扣100元。

  (二)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订购教辅用书或资料的,造成家长到校投诉且查证属实的,每次扣50元;造成家长到教育主管部门投诉且查证属实的每次扣100元;

  (三)组织或参与收费办班,从事有偿家教,家长到校投诉且查证属实的,按教育局相关文件的处理办法处理。

  (四)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歧视侮辱学生,造成学生离家出走、退学、自伤、自残等严重后果,严重损坏学校声誉和教育系统形象,扣除责任人500元的同时,上报上级部门处罚。

  (五)职工之间或职工与学校间发生纠纷,由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当事者采取非法行为的,或家属参与者,给学校声誉造成严重损坏的,一次扣500元,重犯者扣除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报上级部门处理。

  (六)教师没能完成家访工作,扣100元,评先表模一票否决。

  五、几类人员的处理:

  (一)男年龄在57周岁以上者,女年龄在52周岁以上者,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不参与学校的绩效考核,按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进行发放。

  (二)交流、支教教师一同按本办法在本校考核,其考核结果反馈给该教师原所在学校,由原校发放其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在局机关工作,工资关系挂靠在本校的人员不参与学校的绩效考核,按其职级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退二线”人员按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发放。

  (五)学校中层干部,完成了本职工作和所代学科课时量达标,即按平均奖励性绩效发放,超课时量的按多代课时计算。

  (六)按局【20**】80号文件精神,校长副职绩效工资不应超过平均奖励性绩效的1.3倍。

  六、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程序

  (一)学校成立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及实施细则,提交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教育局审批。

  (二)学校考核小组按照考核实施细则采取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教师自评与年级(学科)组评议、考核组评议相结合等方法对教职工进行考核。

  (三)教职工考核结果产生在学校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有异议的及时向考核小组进行反映。

  (四)学校根据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量以及教职工绩效考核的结果核算每位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核算结果在学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

  附件一

  磁器街小学教育集团“文明班级”评比细则及奖惩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落实规范教育,促进磁器街小学的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双成”教育的办学理念,结合磁器街小学的实际。特制定了《磁器街小学“文明班级”评比细则及奖惩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情况说明

  班级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最基本的组织,做好班级管理工作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落实“双成”教育的重要保证。为了配合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同时,也为了更加客观、科学、真实、全面,有案可查地评价一个班集体,充分肯定班主任的工作。经学校领导班子讨论、协商,并征求部分班主任和课任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大队部特制定了《磁器街小学“文明班级”评比细则及奖惩制度》,本制度以“文明班级”评选为主要内容,每周一评选。评选的依据是大队部每周的检查记录,每班每周的基准分是100分,在大队部检查中表现好的加分,表现差的扣分,综合加减,得出每班每周的总分。然后以此总分为依据,评选每周的“文明班级”。大队部将每周评选的“文明班级”,在一学期结束后,进行汇总,作为评选“优秀班主任”的重要依据,并与班主任津贴挂钩。以此进一步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促进班级管理,落实规范教育。

  二、“文明班级”评比细则及奖惩制度

  (一)、标志规范

  1、每一个少先队员每天必须坚持佩戴红领巾,并且知道红领巾的意义,珍爱红领巾。

  2、每一个少先队员应用正确结法佩戴好红领巾。

  3、每一个队干部都要佩戴大队部的标志,履行队干部的义务。

  4、经大队部检查,全班都佩戴了红领巾,奖励此班级5分。如有一人没有佩戴红领巾,此班级扣1分,依此类推,情节严重的可撤销少先队员荣誉称号。

  (二)、按时到校

  1、按时到校,按时离校,是每一个磁器街小学学生应该严格做到的行为。

  2、不迟到,不早到校,按时到校;不旷课,不早退,按时离校。有事或因病而不能到校,要提前给班主任或课任教师请假。

  3、无故不能按时到校、旷课、早退和放学后在校园内玩耍的学生,被大队部值勤的学生检查到,每人扣2分,依此类推。

  (三)、两操检查

  1、听到广播后,各班要认真做眼保健操或广播体操。

  2、没做两操(眼保健操或广播体操),经检查,一次扣5分。

  3、没有认真做的班级,经检查,一班扣2

  分,依此类推。

  (四)、课间文明

  1、课间休息,提倡文明活动,严禁在走廊、楼梯和操场追逐打闹,严禁大声喧哗,严禁翻越栏杆。违者一人扣2分,依此类推。

  2、课间活动要注意安全,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一次扣班级30分。

  3、放学要站路队。听到放学铃声后,课任教师要指挥学生有序离开教室,到操场站队,快速、及时地离开校园。如不站路队就离开每班扣5分。

  4、路队散乱,出现打闹、推搡、插队、拥挤等不文明现象,一人扣1分,以此类推。(备注:经学校代表一致商讨路队由最后一节课任老师督促、带队放学,如有不负责星期一将进行通报。)

  (五)、环境卫生

  1、教室地面清洁,无积尘,无废纸、杂物等垃圾。如有:一次扣1分。

  2、教室墙壁无蜘蛛网,无灰尘,无污迹。如没有达标,每班扣2分。

  3、教室窗户明亮,门干净无污迹。如没有达标,每班扣2分。

  4、窗台、楼栏擦抹干净。如没有达标,每班扣2分。

  5、卫生用具擦抹干净,并且摆放整齐。如没有达标,每班扣2分。

  6、放学后,各班要关闭好门窗和各类电源电器。养成随手关门窗的好习惯情节严重的每班扣2分。

  7、清洁区要保持干净、整洁、无污迹。如果地面上有少许果皮、纸屑或各种包装袋等垃圾,一次扣1分,依此类推。

  8、绿化带要保持干净、整洁、无污物,并且要定期浇水。如里面有少许果皮、纸屑或各种包装袋等垃圾,一次扣1分,依此类推。

  9、水池、垃圾桶和厕所,要及时清理,保洁。做到干净、整洁。如水池不干净、垃圾桶没有及时倾倒或厕所有废纸及其他杂物,一次扣1分,依此类推。

  10、不在校门口流动摊点购买“三无”垃圾食品,防止误食不卫生食品,过期变质食品,造成食物中毒。发现购买一次扣10分。

  (六)、规范班队会

  1、班主任和辅导员要认真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带领学生学习和执行《小学生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搞好班级建设。

  2、认真组织开好周一次的班队会活动。一次记10分,主题班队会缺一次扣10分。(查记录)

  3、认真上好晨会,满分5分。随意性大或未进行的,扣1-5分。(抽查)

  4、各班要认真开展班级检查达标活动,认真填写班队工作的各类簿记,期末按时上交,满分30分。期末不交或填写不合要求,扣1至10分。(查该手册和记录)

  5、各班积极参加大队部组织的各种活动,并按时上交各种材料,每次活动满分10分。不按要求或不按时上报,一次扣2分;不上报的班级,扣10分。做的好的,一次奖励4—8分。

  6、关心后进生的学习、思想,措施得力,有成效,满分20分。根据当班实际情况评分。(查学生)

  7、加强与学生家长联系,开好家长会,认真填写家校联系卡。得10分。(查家访记录)。

  8、对班上的公共财物(桌椅、门窗、玻璃、持久性清洁用具等)进行妥善保管,满分20分。检查时,根据损坏情况酌情扣分。(查班上实际情况)

  9、积极参加扶贫帮困活动,根据开展工作的成效分三等,分别为5分、10分、15分。

  (注:文明班级评选:学期末获得文明班级次数排名前五名的班级班主任将被评为“优秀班主任”。总成绩排在前3名的班级为示范班,好人好事多排在前3名的班级为模范班。)

  三、加分项目

  1、为突出的好人好事(校外),弘扬正气。视其成效及影响大小,经学校领导班子行政商议后,方可酌情加分,分值为10分——50分不等。(注:1.被媒体曝光或相关部门通知通报表扬视其事件大小程度奖励10—50分。2.对拾金不昧,其他好人好事,视其事件大小,在班级、学校通报表扬。)

  2、各班或本班的学生,代表学校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根据其取得成绩的大小,按级别,分别奖励此班级50分——200分不等。(注:参加各项活动比赛获得省级以上包括省级奖励200分,参加各项活动比赛获得市级奖,满分

  100分奖励:一等奖加100分,二等奖加:60分,三等奖20分,参加各项活动比赛获得区级奖,满分50分奖励:一等奖50分,二等奖30分,三等奖10分。)

  四、附注

  1、本规定经磁器街小学教职工大会讨论、审议通过后,从20**年4月28日执行。

  2、本规定经过磁器街小学领导班子职工代表讨论后决定制定,希望严格执行。

  襄阳市磁器街小学大队部

  20**年4月26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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