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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物业接管验收项目评定标准

  m物业接管验收项目评定标准

  为了规范物业公司物业接管验收工作,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确保物业接管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客户服务中心是物业接管验收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具体负责对待接管物业的主体结构及业主自用部分的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进行验收。工程部负责对待接管物业所有公共设施、设备及配套公共场地的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进行验收。环境服务部负责待接管物业项目的环境绿化及环卫设施的验收。保安部负责待接管物业项目的前期安全保卫工作,并配合公司其他部门做好接管验收工作。

  第二条行政部负责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相关部门进行考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接管验收,是指物业在通过竣工验收并取得合格证之后,物业公司从管理和业主的角度对待接管物业项目的质量和使用功能进行的再检验。

  第二章接管验收的组织与实施。

  第四条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负责在待接管物业交楼前两个月组织召开有公司相关部门参加的待接管物业项目的接管验收专题会议,明确待接管物业项目的接管验收负责人(以下简称“项目负责人”),组建接管验收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验收组”)。

  附则:如不按时召开会议的,扣罚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500元。相关部门无故不按时参加的,扣罚责任部门负责人500元。

  第五条项目负责人必须自受命之日起一周内组织完成接管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附则:如不按时组织完成接管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的,扣罚责任人及项目负责人200元。

  第六条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受命五个工作日天内带队并组织验收组的相关人员与房产工程部召开接管验收联席会议,确定接管验收进场时间及双方注意事项,并在会议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形成会议纪要,并在一个工作日内将其呈报集团分管领导、房产客户服务中心和公司领导。

  附则: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房产工程部接洽,或未按时完成或呈报会议纪要的,扣罚项目负责人100元。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接管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审批后3天内与人事部组织进行接管验收培训,培训课时不得少于20个学时(含考试),并且必须于交楼前一个月完成培训工作。项目负责人与人事部负责培训考勤及培训考试工作。

  附则:不按时组织培训,培训学时不够,未按时完成培训工作或组织考试的,扣罚项目负责人与人事部负责人各200元。受训人考试不及格的,扣罚责任人100元;培训科目考试合格率低于90的,扣罚项目负责人、人事部负责人和主讲人各50元。

  第八条项目负责人在联席会议后三天内,必须安排物业助理或工程人员进驻待接管物业开展前期摸底工作。

  附则:未在规定时间内安排相关人员进驻待接管物业的,每延迟一天,扣罚项目负责人50元。

  第九条项目负责人必须安排专人于正式接管验收一周前备齐接管验收所需的各种表格和资料。

  附则:未按时备齐相关资料的,每延迟一天,扣罚责任人50元,项目负责人30元。

  第十条验收组成员的工作由项目负责人安排,以接管验收工作优先,相应部门的负责人必须予以支持。

  附则:如有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影响接管验收工作的,扣罚责任人500元。

  第十一条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负责验收组的各项工作,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并负责组织处理接管验收疑难问题。

  附则:若不按时检查工作处理疑难问题的,扣罚客户服务中心经理200元。

  第十二条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正式开展接管验收工作三天前完成接管验收具体工作方案的编制、呈报和批复工作。

  附则:未按规定完成具体方案编制、呈报和批复工作的,扣罚项目负责人200元。

  第十三条在正式进行接管验收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每天召开由物业公司、房产工程部和施工单位组成的接管验收工作联席会议,通报当天的接管验收情况,确定验收不合格项的整改期限,并形成书面记录。

  附则:未按时召开联席会议并形成书面记录的,每次扣罚项目负责人100元。如不合格项中出现漏报或错报现象的,每项扣罚责任人50元。

  第十四条项目负责人每天必须按照计划检查接管验收工作。

  附则:如发现验收人员未完成规定的工作量,每次扣罚责任人100元。如未进行工作检查和次日工作安排的,每次扣罚项目负责人50元。

  第十五条验收人员必须在每份验楼单上签名确认,并在当天交小组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签名。

  附则:未按规定进行签名确认的,每份扣罚责任人50元。

  第十六条接管验收工作必须在交楼一周前全部完成。

  附则:验收工作每延期一天,扣罚项目负责人100元,服务中心负责人50元。

  第十七条接管验收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必须于次日向公司领导提交书面的工作汇报,并具体负责与集团工程部办理移交手续。

  附则:若迟报工作汇报或无故延期办理移交手续的,扣罚项目负责人100元,服务中心负责人50元。

  第三章接管验收的质量控制。

  第十八条接管验收覆盖率必须达到100。

  附则:接管验收每漏检一户(项),扣罚当事人100元,项目负责人50元。

  第十九条项目负责人必须对每天呈报合格的接管验收项目进行抽检,抽检率至少达到20。如果发现有不合格项目,须加抽30。再有不合格项,须全部进行复检。

  附则:未按规定进行抽检和复检的,每次扣罚项目负责人50元。

  第二十条项目负责人必须组织工程师或专业人员对接管验收的关键项目进行专项验收。

  附则:未按规定进行专项验收的,扣罚项目负责人300元。

  第二十一条凡是存在不合格项的分户验收项目,整改完毕后必须重新组织验收,不得只对整改项进行验收。

  附则:未进行全面验收的,每户(项)扣罚责任人50元。

  第二十二条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验收组必须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房产工程部组织整改,并且有相关工程师的签收记录。整改完毕24小时内部门负责人必须组织复验。

  附则:未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房产工程部组织整改的,或未有签收记录的,或组织复验的,每次扣罚项目负责人100元。

  第二十三条验收过程当中发现重大质量问题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立即上报公司领导,并在24小时以内书面上报房产公司领导。

  附则:如出现漏报、错报,每次扣罚项目负责人200元,服务中心负责人200元。若有不报、迟报的,每次扣罚项目负责人300元。

  第二十四条验收组必须每天跟进不合格项的整改情况。超过三天未整改完的,书面加催一次,并在24小时内书面上报公司领导。超过一周内还未完成的,必须在24小时内书面报公司领导、房产工程部领导和房产公司领导。

  附则:如未按时催办整改情况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项目负责人20元。如未按时上报,扣罚项目负责人和服务中心负责人各100元。

  第二十五条接管验收工作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经整改验收三次还未合格的,验收组必须在24小时内上报公司领导。

  附则:未按规定上报不合格项的,每次扣罚项目负责人100元。

  第二十六条接管验收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广州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接管验收项目评定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累计验收差错率不得超过3。

  附则:未按照《广州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接管验收项目评定标准》的相关进行接管验收,差错率超过3的,扣罚项目负责人200元,服务中心负责人100元;因接管验收不到位,有业主暂不收楼的,每出现1起,扣罚项目负责人50元。有业主拒收楼的,每出现一起,责任人工资下浮两级,扣罚项目负责人和服务中心负责人各300元。

  第四章接管物业交楼前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对验收合格的物业单元,钥匙经验收人员检验后必须于当日交接,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签收,并指定专人进行复核、编号和封存。

  附则:交接钥匙出现差错的,每发现一户,扣罚责任人50元。

  第二十八条已接管物业的钥匙交楼前只允许在检查、清洁、维修的情况下借用。借用时必须遵守《钥匙委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经过项目负责人同意并于当日归还。

  附则:未按规定封存、借用和保存钥匙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因管理不善造成钥匙遗失或错乱的,每次扣罚责任人200元,项目负责人100元。

  第二十九条验收人员完成验楼后,必须关闭门窗水电。

  附则:验收人员未关闭门窗水电的,每次扣罚50元;由此而造成室内设施受损的,除赔偿损失外,责任人工资下浮一级,扣罚项目负责人100元。

  第三十条对于已验收合格后的房屋,验收组必须在入户门上张贴封条。客户服务中心和保安部负责日常的巡查。

  附则:如封条漏贴,每发现一户,扣罚责任人30元。

  第三十一条工程部须对已接管的公共设施设备安排专人进行巡查或值班。发现故障的,应立即报房产工程部进行维修。三天内未完成的,应上报公司领导。

  附则:未按时报修和上报的,扣罚责任人100元,工程部负责人50元。

  第三十二条物业公司任何人员进入房屋,均不得使用室内洁具和其他用品。

  附则:如发现私自使用室内物品的,扣罚责任人300元。

  第三十三条对于验收中无法整改的项目,验收组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上报集团公司领导。

  附则:未按时将整改项目上报的,扣罚相关责任人50元。

  第三十四条保安部负责对已接管的房屋和设备房中的物品进行看管。

  附则:因管理不善,导致室内物品发生丢失的,责任人照价赔偿,扣罚保安部负责人50元。

  第三十五条验收组每周必须将本周的接管验收情况报表报行政部。行政部每周必须至少两次对接管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附则:未按时报送报表的,扣罚项目负责人200元,服务中心负责人100元。每延迟一天,责任人加扣50元;如报表中有错报、漏报的,每发现一项,扣罚项目负责人和服务中心负责人各50元。督导室未按规定进行抽查,经公司领导发现有漏报、错报和不报的,每项扣罚行政部负责人200元。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以上扣罚均从责任人当月的奖金中予以执行,直至扣完为止。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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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z物业接管验收工作制度

  z物业接管验收工作制度

  为了规范物业公司物业接管验收工作,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确保物业接管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客户服务中心是物业接管验收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具体负责对待接管物业的主体结构及业主自用部分的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进行验收。工程部负责对待接管物业所有公共设施、设备及配套公共场地的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进行验收。环境服务部负责待接管物业项目的环境绿化及环卫设施的验收。保安部负责待接管物业项目的前期安全保卫工作,并配合公司其他部门做好接管验收工作。

  第二条行政部负责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相关部门进行考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接管验收,是指物业在通过竣工验收并取得合格证之后,物业公司从管理和业主的角度对待接管物业项目的质量和使用功能进行的再检验。

  第二章接管验收的组织与实施。

  第四条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负责在待接管物业交楼前两个月组织召开有公司相关部门参加的待接管物业项目的接管验收专题会议,明确待接管物业项目的接管验收负责人(以下简称“项目负责人”),组建接管验收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验收组”)。

  附则:如不按时召开会议的,扣罚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500元。相关部门无故不按时参加的,扣罚责任部门负责人500元。

  第五条项目负责人必须自受命之日起一周内组织完成接管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附则:如不按时组织完成接管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的,扣罚责任人及项目负责人200元。

  第六条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受命五个工作日天内带队并组织验收组的相关人员与房产工程部召开接管验收联席会议,确定接管验收进场时间及双方注意事项,并在会议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形成会议纪要,并在一个工作日内将其呈报集团分管领导、房产客户服务中心和公司领导。

  附则: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房产工程部接洽,或未按时完成或呈报会议纪要的,扣罚项目负责人100元。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接管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审批后3天内与人事部组织进行接管验收培训,培训课时不得少于20个学时(含考试),并且必须于交楼前一个月完成培训工作。项目负责人与人事部负责培训考勤及培训考试工作。

  附则:不按时组织培训,培训学时不够,未按时完成培训工作或组织考试的,扣罚项目负责人与人事部负责人各200元。受训人考试不及格的,扣罚责任人100元;培训科目考试合格率低于90的,扣罚项目负责人、人事部负责人和主讲人各50元。

  第八条项目负责人在联席会议后三天内,必须安排物业助理或工程人员进驻待接管物业开展前期摸底工作。

  附则:未在规定时间内安排相关人员进驻待接管物业的,每延迟一天,扣罚项目负责人50元。

  第九条项目负责人必须安排专人于正式接管验收一周前备齐接管验收所需的各种表格和资料。

  附则:未按时备齐相关资料的,每延迟一天,扣罚责任人50元,项目负责人30元。

  第十条验收组成员的工作由项目负责人安排,以接管验收工作优先,相应部门的负责人必须予以支持。

  附则:如有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影响接管验收工作的,扣罚责任人500元。

  第十一条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负责验收组的各项工作,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并负责组织处理接管验收疑难问题。

  附则:若不按时检查工作处理疑难问题的,扣罚客户服务中心经理200元。

  第十二条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正式开展接管验收工作三天前完成接管验收具体工作方案的编制、呈报和批复工作。

  附则:未按规定完成具体方案编制、呈报和批复工作的,扣罚项目负责人200元。

  第十三条在正式进行接管验收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每天召开由物业公司、房产工程部和施工单位组成的接管验收工作联席会议,通报当天的接管验收情况,确定验收不合格项的整改期限,并形成书面记录。

  附则:未按时召开联席会议并形成书面记录的.,每次扣罚项目负责人100元。如不合格项中出现漏报或错报现象的,每项扣罚责任人50元。

  第十四条项目负责人每天必须按照计划检查接管验收工作。

  附则:如发现验收人员未完成规定的工作量,每次扣罚责任人100元。如未进行工作检查和次日工作安排的,每次扣罚项目负责人50元。

  第十五条验收人员必须在每份验楼单上签名确认,并在当天交小组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签名。

  附则:未按规定进行签名确认的,每份扣罚责任人50元。

  第十六条接管验收工作必须在交楼一周前全部完成。

  附则:验收工作每延期一天,扣罚项目负责人100元,服务中心负责人50元。

  第十七条接管验收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必须于次日向公司领导提交书面的工作汇报,并具体负责与集团工程部办理移交手续。

  附则:若迟报工作汇报或无故延期办理移交手续的,扣罚项目负责人100元,服务中心负责人50元。

  第三章接管验收的质量控制。

  第十八条接管验收覆盖率必须达到100。

  附则:接管验收每漏检一户(项),扣罚当事人100元,项目负责人50元。

  第十九条项目负责人必须对每天呈报合格的接管验收项目进行抽检,抽检率至少达到20。如果发现有不合格项目,须加抽30。再有不合格项,须全部进行复检。

  附则:未按规定进行抽检和复检的,每次扣罚项目负责人50元。

  第二十条项目负责人必须组织工程师或专业人员对接管验收的关键项目进行专项验收。

  附则:未按规定进行专项验收的,扣罚项目负责人300元。

  第二十一条凡是存在不合格项的分户验收项目,整改完毕后必须重新组织验收,不得只对整改项进行验收。

  附则:未进行全面验收的,每户(项)扣罚责任人50元。

  第二十二条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验收组必须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房产工程部组织整改,并且有相关工程师的签收记录。整改完毕24小时内部门负责人必须组织复验。

  附则:未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房产工程部组织整改的,或未有签收记录的,或组织复验的,每次扣罚项目负责人100元。

  第二十三条验收过程当中发现重大质量问题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立即上报公司领导,并在24小时以内书面上报房产公司领导。

  附则:如出现漏报、错报,每次扣罚项目负责人200元,服务中心负责人200元。若有不报、迟报的,每次扣罚项目负责人300元。

  第二十四条验收组必须每天跟进不合格项的整改情况。超过三天未整改完的,书面加催一次,并在24小时内书面上报公司领导。超过一周内还未完成的,必须在24小时内书面报公司领导、房产工程部领导和房产公司领导。

  附则:如未按时催办整改情况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项目负责人20元。如未按时上报,扣罚项目负责人和服务中心负责人各100元。

  第二十五条接管验收工作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经整改验收三次还未合格的,验收组必须在24小时内上报公司领导。

  附则:未按规定上报不合格项的,每次扣罚项目负责人100元。

  第二十六条接管验收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广州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接管验收项目评定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累计验收差错率不得超过3。

  附则:未按照《广州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接管验收项目评定标准》的相关进行接管验收,差错率超过3的,扣罚项目负责人200元,服务中心负责人100元;因接管验收不到位,有业主暂不收楼的,每出现1起,扣罚项目负责人50元。有业主拒收楼的,每出现一起,责任人工资下浮两级,扣罚项目负责人和服务中心负责人各300元。

  第四章接管物业交楼前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对验收合格的物业单元,钥匙经验收人员检验后必须于当日交接,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签收,并指定专人进行复核、编号和封存。

  附则:交接钥匙出现差错的,每发现一户,扣罚责任人50元。

  第二十八条已接管物业的钥匙交楼前只允许在检查、清洁、维修的情况下借用。借用时必须遵守《钥匙委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经过项目负责人同意并于当日归还。

  附则:未按规定封存、借用和保存钥匙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因管理不善造成钥匙遗失或错乱的,每次扣罚责任人200元,项目负责人100元。

  第二十九条验收人员完成验楼后,必须关闭门窗水电。

  附则:验收人员未关闭门窗水电的,每次扣罚50元;由此而造成室内设施受损的,除赔偿损失外,责任人工资下浮一级,扣罚项目负责人100元。

  第三十条对于已验收合格后的房屋,验收组必须在入户门上张贴封条。客户服务中心和保安部负责日常的巡查。

  附则:如封条漏贴,每发现一户,扣罚责任人30元。

  第三十一条工程部须对已接管的公共设施设备安排专人进行巡查或值班。发现故障的,应立即报房产工程部进行维修。三天内未完成的,应上报公司领导。

  附则:未按时报修和上报的,扣罚责任人100元,工程部负责人50元。

  第三十二条物业公司任何人员进入房屋,均不得使用室内洁具和其他用品。

  附则:如发现私自使用室内物品的,扣罚责任人300元。

  第三十三条对于验收中无法整改的项目,验收组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上报集团公司领导。

  附则:未按时将整改项目上报的,扣罚相关责任人50元。

  第三十四条保安部负责对已接管的房屋和设备房中的物品进行看管。

  附则:因管理不善,导致室内物品发生丢失的,责任人照价赔偿,扣罚保安部负责人50元。

  第三十五条验收组每周必须将本周的接管验收情况报表报行政部。行政部每周必须至少两次对接管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附则:未按时报送报表的,扣罚项目负责人200元,服务中心负责人100元。每延迟一天,责任人加扣50元;如报表中有错报、漏报的,每发现一项,扣罚项目负责人和服务中心负责人各50元。督导室未按规定进行抽查,经公司领导发现有漏报、错报和不报的,每项扣罚行政部负责人200元。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以上扣罚均从责任人当月的奖金中予以执行,直至扣完为止。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篇3:物业接管验收控制程序(5)

  物业接管验收控制程序

  1.目的

  对物业的接管验收过程实施控制,以充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减少公司后续管理服务的经营风险与成本。

  2.范围

  适用于新物业项目接管验收的全过程。

  3.职责

  3.1接管验收小组成员

  1)负责责任范围内的具体验收工作。

  2)负责根据验收情况出具单项验收报告

  3.2接管验收小组组长

  1)负责制定接管验收方案,明确小组各专业人员的工作职责,并对其培训。

  2)组织实施物业接管验收工作,拟写接管物业的综合性验收报告。

  3.3运营中心经理

  1)负责审核项目接管验收的条件;

  2)指导并监督物业接管验收的全过程。

  3.4子(分)公司总经理负责审议接管验收方案,并监督整个接管验收过程。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总则

  4.2.1物业接管验收是指开发商在新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将该项目向物业服务单位移交,物业服务单位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代表全体业主以物业满足使用功能,防止接管物业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导致业主广泛投诉而采取的替业主提前服务式的验收。

  4.2.2在进行接管验收策划时须注意:一般情况下,在项目入伙前预留一段充足的时间完成接管验收工作,便于整改接管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4.2接管前的准备工作

  4.2.1在接到开发商接管验收邀请后,运营中心应在5~10个工作日内对拟接管物业是否已具备接管验收条件予以审核,并将结果上报子(分)公司总经理审议。

  4.2.2物业接管验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建设工程全部施工完毕,并经竣工验收合格。

  a.全部施工完毕是指工程范围不仅是房屋的主体工程,而且也包括房屋附属工程,以及设计规定应与主体工程同步交验的配套项目(不得漏项、甩项)。住宅小区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可以分阶段组织验收、交接,但公用项目未竣工不得影响前期接管工程的正常使用。

  b.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是指由建设单位会同施工单位及有关专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建筑施工验收规范及其它质量标准,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由验收部门对工程项目进行检查、考核、鉴定,取得数据资料、凭证,证明符合标准,工程合格,呈报批准通过。

  2)供电、采暖、给排水、卫生、道路等设备、设施能正常使用。

  这是要求供水、供电、供气等设施正常运转,做到电通、水通、气通、路通(高级住宅还要求电话、宽带网络线路进户、电视信号到位,安全防盗联网)。并做到:雨、污水排放畅通,废弃物处理落实,绿化面积达标,房屋配套齐全,设备功能完备,满足业主(用户)生活必须的要求。

  3)房屋幢、户编号业经有关部门确认。

  这是要求建设单位,在房屋竣工验收前,应同当地公安部门联系,确认幢户编号,提前串领门牌,并安装到位。以免居民入住后,无法申报户口,影响粮油供应、入托入学、就业安置、邮电通信等。也避免幢、户号不清楚给产权登记、物业管理、房产交易带来后遗症。

  4.2.3经子(分)公司总经理审议通过后,应及时回复开发商是否同意接管验收;如同意接管验收,及时与开发商约定验收时间。

  4.2.4在确认接管验收后,子(分)公司总经理应牵头组建物业接管验收小组,确定小组成员并任命组长。接管验收小组成员一般由运营中心经理、各业务主管、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等人员组成,接管验收小组组长一般由运营中心经理担任。

  4.2.5接管验收小组应依据物业服务合同、房屋接管验收标准的要求,制定接管验收方案,明确小组各专业人员的工作职责,并上报子(分)总经理批准。在验收方案中应明确如下内容:

  1)接管验收项目;

  2)接管验收标准;

  3)接管验收人员及分工;

  4)接管验收的顺序及步骤;

  5)接管验收进度安排。

  4.2.6在接管前7天内,接管验收小组应将接管验收所需物品、资料、记录准备完毕。同时接管验收小组组长应对成员进行培训,让其熟悉验收内容、标准、方法和注意事项。

  4.3物业接管验收的实施

  4.3.1接管验收小组会同开发单位相关人员召开接管验收首次会议,对参与验收的所有人员进行详细分工,明确各小组的职责和要求。

  4.3.2接管验收小组成员依据《物业接管验收标准和要求》、《智能化安防设备交付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现场分别对物业的质量与使用功能进行仔细查验,并填写相关记录。主要包括:主体结构、外墙、屋面、楼地面、装修、电气、给排水、卫生、消防、附属工程及其他相关项目。

  4.3.3对查验中发现的问题,如属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设备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验收小组应出具《物业接管验收质量问题整改意见书》返回开发商,由开发商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接管验收组应进行检查、验证,并在《物业接管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意见记录表》中记录整改结果。对于不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设备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可约定期限由建设单位维修,也可委托物业公司进行处理,但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4.3.4在房屋接管验收过程中,接管验收小组应指定专人负责接收所有房屋及管理用房钥匙,分别填写《管理用钥匙移交清单》、《客户钥匙移交清单》,并签字确认。

  4.3.5物业入伙前,须与开发商对接确定小区各类房屋及公建配套的产权归属,填写《产权清册》,并加盖开发商公司公章。

  4.3.6物业接管三个月内,运营中心负责从开发商接收物业规划、竣工验收资料,设备设施安装调试、试验、使用说明、合格证明资料,房屋质量证明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等工程技术资料。

  4.3.7房屋、设备设施、钥匙及资料验收完毕后须填写《项目接管验收会签记录》,《项目接管验收会签记录》须经物业公司、开发商、施工单位三方会签并加盖公司公章。

  4.4接管验收小组人员根据验收情况写出单项验收报告;接管验收组组长根据所有单项验收报告,写出拟接管物业的综合性验收报告,呈交子(分)公司总经理。

  4.5如验收合格,由子(分)公司总经理代表物业接管单位签署物业验收合格凭证和接管文件,并通知相关部门与物业的移交单位办理正式移交手续。

  4.6接管验收小组整理、汇总物业接管验收及交接资料,统一交资料子(分)公司综合管理部存档。

  5.附则

  5.1总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本程序的解释和修改。

  5.2各子(分)公司可根据本程序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报总公司备案。

  5.3本程序自2021年3月1日起生效施行。

  6.相关支持性文件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6.1《物业接管验收标准和要求》 xxx 01-06-004

  6.2《智能化安防设备交付标准》 xxx 01-06-005

  7.记录

  记录名称 记录编号 保存期限(年)

  7.1《房屋接管验收记录表》 xxx 01-06-003-f1 长期

  7.2《设备/设施接管验收记录表》 xxx 01-06-003-f2 长期

  7.3《管理用钥匙移交清单》 xxx 01-06-003-f3 长期

  7.4《客户钥匙移交清单》 xxx 01-06-003-f4 长期

  7.5《权属清册》 xxx 01-06-003-f5 长期

  7.6《物业接管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意见记录表》 xxx 01-06-003-f6 长期

  7.7《项目资料接管验收会签记录》 xxx 01-06-003-f7 长期

  7.8《项目接管验收会签记录》 xxx 01-06-003-f8 长期

篇4:新物业接管验收标准作业程序

  新物业接管验收标准作业程序

  一、目的

  规范新物业的接管验收工作,确保接管物业的质量合格。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部对新接物业的接管验收工作。

  三、职责

  1、公司总经理负责组建物业接管验收小组并同发展商具体办理物业的接管工作。

  2、接管验收小组组长负责接管验收的工作质量。

  3、接管验收小组具体负责依据本程序进行物业的接管验收工作。

  四、程序要点

  1、接管验收的准备工作

  (1)新建物业竣工验收后、业主入住前,物业部应及时组建接管验收小组,对所接管的物业进行综合性的接管验收,以确保所接管物业基本合格,满足业主的质量要求。

  (2)成立物业接管小组

  ①在接到总经理的接管验收指令后,公司各相关部门应立即按照总经理的要求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物业接管小组;

  ②接管验收小组应当由公司以下部门人员组成:

  ——公司行政人事部抽调档案管理文员负责接管物业的产权、工程、设备资料的验收移交工作;

  ——物业部服务处抽调业务骨干负责业主资料的验收移交以及协助楼宇的验收移交工作;

  ——物业部机电处抽调业务骨干具体负责房屋本体、公共设施和机电设备的验收移交工作。

  (3)接管验收前的准备:

  接管验收开始之前接管验收小组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①与开发商联系好交接事项、交接日期、进度、验收标准等;

  ②派出先头技术人员前住工地现场摸底,制定好接管验收计划;

  ③提前参与发展商申请的竣工验收和机电设备最终安装、调试工作,做到心里有数;

  ④准备好接管验收记录表格:

  ——《房屋本体接管验收表》;

  ——《公共配套设施接管验收表》;

  ——《机电设备接管验收表》;

  ——《接管验收问题整改表》。

  2、接管验收的工作程序(略)

  3、资料的接管验收。发展商委托物业管理时须向物业部移交相关资料。

  (1)物业产权资料:

  ①项目开发批准报告;

  ②规划许可证;

  ③投资许可证;

  ④土地使用合同;

  ⑤建筑开工许可证;

  ⑥用地红线图。

  (2)综合竣工验收资料:

  ①竣工图(包括总平面布置图、建筑、结构、水、暖、电、气、设备、附属工程专业竣工图及地下管线布置竣工图);

  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③建设消防验收合格证;

  ④公共配套设施综合验收合格书;

  ⑤供水合同;

  ⑥供电协议书、许可证;

  ⑦供气协议书、许可证;

  ⑧光纤合格证;

  ⑨通信设施合格证;

  ⑩电梯准用证。

  (3)施工设计资料:

  ①地质报告书;

  ②全套设计图纸;

  ③图纸会审记录;

  ④设计变更通知单;

  ⑤工程预决算报告书;

  ⑥重要的施工会议纪要;

  ⑦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⑧沉降观测记录;

  ⑨其他可能会影响将来管理的原始记录。

  (4)机电设备资料:

  ①机电设备出厂合格证;

  ②机电设备使用说明书(要求中文);

  ③机电设备安装、调试报告;

  ④设备保修卡、保修协议。

  (5)业主资料:

  ①已购房业主姓名、位置、面积、联系电话等;

  ②已购房业主的付款情况或付款方式。

  4、物业硬件设施接管验收和竣工的区别

  (1)接管验收主要是观感验收和使用验收,它侧重观感是否合格、设施设备的使用是否符合业主要求;而竣工验收则是全方位的内外质量验收。

  (2)接管验收是物业部接管物业为防止出现物业质量有严重问题、将被业主广泛投诉而采取的一种替业主提前服务式的验收,而非具有法律效力的政府评价行为。

  5、接管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1)验收标准为建设部《房屋接管验收标准》及业主生活的合理要求。

  (2)验收方法为观感验收法和使用验收法。

  6、楼宇本体硬件设施的具体验收标准

  (1)主体结构:

  ①外墙不得渗水;

  ②屋面排水畅通、无积水、不渗漏;出水口、檐沟、落水管安装牢固、接口严密、不渗漏。

  (2)楼地面面层与基层粘结牢固,不空鼓。整体面层平整,无裂缝,无脱皮,起砂;块料面层表面平正,接缝均匀顺直,无缺棱掉角,粘贴牢固,色泽均匀一致,无明显色差。

  (3)内墙面:

  ①抹灰面平整,面层涂料均匀,无漏刷。无面层剥落,无明显裂缝,无污渍;

  ②块料(如瓷砖)面层:粘贴牢固,无缺棱掉角;面层无裂纹、损伤,色泽一致;对缝沙浆饱满,线条顺直。

  (4)顶棚抹灰面平整,面层涂料均匀,无漏刷,无脱皮,无裂纹,无霉点,无渗水痕迹,无污渍。

  (5)卫生间、阳台地面应低于相邻地面2厘米左右,不应有积水、倒泛水和渗漏。

  (6)木地板平整牢固、接缝密合、色泽均匀、油漆完好光亮。

  (7)门、窗

  ①门开启自如,无晃动和裂缝,零配件齐全,位置准确,无翘曲变形;

  ②门锁、窗销连接牢固,开启灵活;

  ③玻璃安装牢固,胶封密实,无明显刮花痕迹,无损伤;

  ④油漆均匀,色泽光亮新鲜、完整;

  ⑤电子防盗门通话清晰,完好,无锈迹;

  ⑥不锈钢房门表面光亮,无刮花、变形;

  ⑦高档装饰门装饰完整。

  (8)楼梯、扶手:

  钢木楼梯安装牢固,无锈蚀、弯曲,油漆完好,色泽均匀,表面平滑;

  砼楼梯无裂缝,无表皮剥落。

  (9)木装修工程表面光洁,线条顺直,对缝严密、牢固。

  (10)饰面砖表面平整,无空鼓、裂缝、起泡和缺角,对缝平直。

  (11)油漆、刷浆色泽一致,无脱皮、渗漏现象。

  (12)电器插座安装牢固,符合“左零右火”规定,电源已接通正常。

  (13)光纤已开通,收视良好。

  (14)开关安装牢固,开关灵活,接触良好。

  (15)灯具安装牢固,完好无损,反应灵敏,发光正常。

  (16)水表、电表、气表安装牢固,读数正常,无损伤。

  (17)卫生洁具安装牢固,配件齐全,无污渍和刮花,接口密实,无渗漏现象、无堵塞,排水通畅。

  (18)给水设施安装牢固,接口密实,无渗漏、锈迹,流水通畅,有足够压力。

  (19)地漏、排水管道安装牢固,配件齐全,接口密实,无渗漏现象,无堵塞,排水通畅,完好无损。

  (20)门铃、对讲电话安装牢固,操作灵活,效果良好。

  (21)防盗网、晾衣架安装牢固,焊接密实,面漆完好均匀,无脱皮、

  (22)其他配备设施要求齐全、完好,型号与设计相符,工作正常。

  7、公共配套设施接管验收标准

  (1)天台:

  ①天沟、落水口畅通完好;

  ②隔热层、防水层完好。

  (2)散水坡无下陷、断裂、去墙体分离,坡度适宜、平整。

  (3)屋面避雷设施连接牢固。

  (4)路灯、装饰灯安装牢固,完好无损,工作正常;灯柱安装牢固,油漆完好。

  (5)绿化符合设计要求,不缺株少苗,无死株,无大面积杂草;绿化水观布局合理,阀门开关灵活,安装稳固。

  (6)道路:

  ①路面平整,无水泥块,无起砂、断裂;

  ②路牙石砌筑整齐,灰缝饱满,无缺角损伤;

  ③块料面层拼砌整齐,平整牢固,无明显裂缝、缺棱掉角;

  ④交通标识线、路牌清楚完好。

  (7)室外消防栓:

  ①消防箱标识清楚,玻璃完好;

  ②消防设施配件齐全;

  ③消防管安装牢固,标识明显,阀门完好,无渗漏水,水压充足。

  (8)楼宇门牌、楼栋号牌安装牢固,标识清楚。

  (9)垃圾中转站密封完好,外表装饰完整,油漆完好,使用方便。

  (10)安全员岗亭安装牢固,配件齐全,标识清晰,完好无损。

  (11)安全员道闸安装牢固,开启灵活,标识清楚,完好无损。

  (12)停车场地面平整,照明充足,标识清楚,安全设施良好,排水设施良好。

  (13)自行车、摩托车棚安装牢固,照明充足,标识清楚,安全防护和排水设施良好。

  (14)明沟、暗沟排水畅通,不积水,无断裂,沟盖板安装牢固、平稳。

  (15)沙井、检查井、化粪池排水畅通,池壁无裂缝,池内无杂物。

  (16)护坡、挡土墙泄水通畅,砌筑牢固。

  (17)台阶、踏步砌筑平实、牢固,无裂缝。

  (18)水池、水箱卫生清洁,无渗漏。

  (19)信报箱安装牢固,完好无损,标识清楚,表面平整光洁。

  (20)雕塑、小品牢固,完好,安全。

  (21)招牌、广告牌安装牢固,安全,表面平整光洁。

  8、机电设备的接管验收

  (1)电梯设备型号、数量与移交清单相符,运行平稳,安装符合规范;有电梯运行准运证;机房设置合理,配件安全,标识清楚,表面光洁平整、明亮。

  (2)变配电设备型号、数量与移交清单相符,工作状态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标识清楚、机房配置齐全,通风、采光良好,设备表面油漆完好,无损伤。

  (3)中央空调设备型号、数量与移交清单相符,工作性能达到设计指标,配置齐全,标识清楚,机房通风、采光、降温良好,设备表面油漆完好,无损伤。

  (4)发电机型号与移交清单相符,工作状态良好,反应敏捷,标识清楚,表面油漆完好无损伤,设备安装牢固,机房隔音、防护设置完好,通风、采光良好。

  (5)消防监控设备型号、数量与移交清单相符,工作状态良好,标识清楚,设备表面完好无损,设备安装牢固,机房干燥、通风、采光良好。

  (6)给排水设备型号、数量与移交清单相符,工作状态良好,标识清楚,设备表面油漆完好无损,安装牢固,无渗漏现象,机房配置完整。

  (7)安全监控设备:同消防监控设备。

  9、接管验收遗留问题的处理

  (1)遗留问题的登记确认:

  ①对资料验收中发现的资料不全、不真实、不合格等问题,接管验收小组应当将问题逐项记录在《接管验收资料遗留问题登记表》中并交发展商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②对物业硬件设施接管验收中发现的不合格等问题,接管验收小组应当将问题逐项记录在《接管验收设施设备问题登记表》中并请发展商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2)对资料遗留的问题,接管验收小组应当积极同发展商联系补齐,必要时公司总经理应当协助进行。

  (3)对物业硬件设施、设备遗留问题,一般问题接管验收小组应当要求发展商在两周内解决;重大问题接管验收小组应当要求发展商在一个月内解决。必要时公司总经理应当协助进行。

  (4)对于长期解决不了、势必会影响物业管理的问题,物业部应当以备忘录的形式将问题登记后交给发展商进行备录。

  10、《接管验收遗留问题登记表》和备忘录交公司行政部归档长期保存。

  五、记录

  1、《接管验收资料遗留问题登记表》

  2、《接管验收设施、设备遗留问题登记表》

  六、相关支持文件

  《物业接管标准作业程序》

篇5:物业接管验收及档案资料的建立与管理

  物业接管验收及档案资料的建立与管理

  一、物业接管验收:

  主要分三个方面:

  (一)档案资料的验收与交接

  1、进驻该社区后我们将与该项目负责人进行图纸资料的详细交接验收工作,包括:土建竣工图、水暖竣工图、电气竣工图等。

  2、办公区各单位负责物业工作的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二)公共设备、设施现场验收与交接

  1、我公司选派经验丰富的水暖、电气及土建工程师、项目主管会同该项目负责人组成现场交接小组,对房屋建筑、设施、设备等进行现场交接验收。

  2、将对现场交接中发现的各类设备、设施、物品等数量及遗留问题记录在交接单上,交接验收单一式三份,由物业公司和司法局人民政府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各归档保存。

  3、对交接验收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由公司各职能部门与相关部门公共协商解决。

  4、对已接管验收的区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以便尽快熟悉情况,保持环境整洁。

  (三)物业管理用房的交接及钥匙交接验收

  1、公司将派专人与该项目负责人进行物业办公用房交接。

  2、对公共区域及公共部位的钥匙尤其是水、电箱房及相关办公室的钥匙逐一进行核对、试用,并填写钥匙交接单,同时建立交接档案备存,以便于钥匙的统一管理,做到放置稳妥,安全有序。

  二、档案资料的建立

  档案资料的管理是物业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科学的、规范化的档案管理能有效地为办公区域及公用设施的使用、维修、改建和各项管理工作提供指引和服务。针对司法局机关办公楼的物业管理形式,我们拟采取系统化、科学化、电脑化的管理手段,引进先进的物业管理软件,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建章建制,对所有档案资料进行严格的、科学的、集中的管理。需要收集的档案资料有以下几种:

  (一)委托方提供的资料

  1、技术资料

  a、竣工图

  b、附属工程及隐蔽工程的全套图纸

  2、竣工验收证明书

  建筑消防验收合格证

  水泵、配电柜变压器、有线电视系统等设备的定购合同、验收证明书、产品说明书、竣工图纸。

  3、办公区域使用资料

  各楼层办公资料(包括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

  建筑面积计算书

  (二)档案处建立的资料

  1、物业资料

  a、办公楼基本资料

  b、办公区域基本资料

  2、办公区域使用资料

  各办公区域主要负责人资料

  3、日常管理资料

  a、保洁管理记录

  a、日常巡查记录

  b、绿化消杀记录

  c、供水、排水管线检查记录

  b、保安管理记录

  a、日常巡查记录

  b、交接班记录

  c、值班记录

  d、物资搬运放行记录

  e、紧急事件处理记录

  f、车辆管理记录

  g、夜间查询记录

  c、装修管理档案

  d、维修服务档案

  a、维修服务登记表

  b、维修服务回访记录

  e、员工管理档案

  a、员工个人详细资料

  b、员工业绩考核记录

  c、员工内务管理检查记录

  f、培训档案

  a、各项培训计划及实施记录

  b、培训结果考核及跟查记录

  c、军事训练及消防演习记录

  g、行政文件

  a、政府部门文件

  b、物业公司及集团公司文件

  c、管理处规章制度、通知、通报等文件

  d、管理处获得的荣誉

  三、档案、资料管理办法

  1、档案、资料建立及管理运行流程示意图

  2、档案资料收、发管理程序:

  a、管理处重要资料(如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接收必须经过管理处经理或其指定负责人验收,完善交接手续后方能立卷归档。

  b、管理处日常管理文件(如管理处通知、通报等)按照本公司制定的文件管理程序进行发放及接受手续,并立卷归档。

  3、档案资料管理要求:

  a、采用多种形式的文档储存方式,如电脑磁盘、录像带、胶卷、照片、图表等,并采用相适应的保管、储存方法。

  b、尽可能把其他形式的档案资料转化为电脑储存,便于查找和利用。

  c、电脑文件必须由专人按照规定设置子目录进行分类文件管理,并定期清除过期无效文件。

  d、原始文件按照文件使用性质及重要性进行分类,并编制相应的文件目录。当文件状况有所变动时,应及时调整目录的有关数据,以保证查阅者及时找到有效的文件。

  e、档案的鉴定必须由管理处经理或其指定人员负责,对档案是否有效、作废、复印份数以及保存期限、保存数量等做出决定,其他未经授权人士无权决定。

  f、档案组卷按不同业务性质分块,以内空分类,逐一编号,登记造册编辑目录,最好按不同业务部门分柜保存。为工作方便可设置部门开架档案。

  g、档案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以达到文件管理要求,必须做到档案标识清晰,分类明确,易查找;档案必须由具备资格的人员经过登记后方可借出,文件借阅者需妥善保管所借文件,不得涂改、撕毁等,否则追究相关责任;档案入室时必须经过检查,如有轻微破损应立即修补,损坏严重需追究借阅人员的责任。档案管理人员需按时检验档案借阅情况,以便及时收回在外文件,防止因管理疏忽所导致的文件流失。

  h、档案室内保管环境要求达到防火、防潮、防变质等要求,配置有效的灭火器材,潮湿天气需放置生石灰等物质用以防潮,档案管理人员需及时进行检查和清理,保证文档保管条件符合公司文件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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