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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部运行管理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部运行管理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

  1.在地方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为社区家庭和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认真落实各项卫生工作指标。

  2.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及各专业防治、保健机构的业务指导。

  3. 每年第四季度完成本年度工作总结及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4. 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每年至少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提出可持续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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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建立请示报告制度。遇各类重大事项及突发事件,及时向主管领导、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请示报告。

  6. 建立例会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任办公会、科主任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协调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政策和精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具体工作。

  7. 建立总值班制度。机构每日设专人负责处理医疗、行政事宜,并及时传达上级指令、处理紧急情况等。

  8. 实行院务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服务信息、服务规范、服务流程、服务价格;向职代会公开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人事任免、财务预、决算、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等。

篇2:第二医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范文

  第二医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范文

  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收支管理,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卫生部长令51 号《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结合本院具体情况,制定相关实施规定或细则。

  2.做好内部审计是院长的职责:

  (1)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在院长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院规定开展审计工作

  (2)对本单位及所属机构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性进行独立监督审核的行为,并对院长负责。

  (3)院长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必要的处理、处罚权

  3.组织机构与人员设置:

  (1)年收入3000 万元以上或拥有300 张病床以上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

  (2)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也可以授权本单位其他部门履行审计职责,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审计人员

  (3)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5 年以上的审计、会计工作经历;

  (4)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有审计、会计、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实行岗位资格准入和后续教育制度,各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和保障

  4.医疗机构内部审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1)拟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2)审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3)审计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有关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5)审计基本建设投资、修缮工程项目;

  (6)审计卫生、科研、教育和各类援助等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7)开展固定资产购置和使用、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对外投资、工资分配等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8)审计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

  (9)审计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的落实;

  (10)其他审计事项。

  5.医疗机构内部审计部门权限

  (1)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财务预算、财务决算、会计报表及有关文件、资料;

  (2)参加本单位基建、设备购置、财务、对外投资等相关会议,主持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3)参与研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4)审核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现场勘察实物;

  (5)检查计算机系统有关电子数据和资料;

  (6)对与审计有关的问题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7)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做出临时制止决定;

  (8)经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予以暂时封存;

  (9)根据审计结果,提出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10)对模范遵守财经法规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表彰建议;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通报批评或者追究责任的建议。

  6.工作报告:

  (1)内部审计部门每年应当向院长提交工作报告,工作计划与按排;

  (2)对重大问题及警示信息做到及时报告,并能落实院长的批示意见。

  7.委托审计根据审计业务的需要,报经院长批准,或是本院不具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条件的,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检查监督审计业务质量。

  8.持续改进:

  (1)院长及领导班子集体对内部审计部门或是委托审计单位在审计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能够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审议,每年至少一次,有记录。

  (2)能够从管理组识体系上、制度上、程序上提出整改措施。

  (3)相关职能部门并认真组织落实、督导、反溃。

  (4)并对整改结果要用数据效果予以评价,提出再改进的意见,达到持续续改进。

篇3:ts16949程序文件:内部质量审核程序

  ts16949程序文件:内部质量审核程序

  ⒈目的:

  为核实质量体系的实施效果,定期进行内部质量审核以确保质量体系运行的有效性与适宜性。

  ⒉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质量审核活动。

  ⒊职责:

  3•1管理者代表负责制订内部质量审核工作计划,并负责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跟踪和检查验证。

  3•2总经理任命审核组长,审核组长负责内部质量审核的实施,编制内审报告。

  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被审核的准备及审核后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

  ⒋工作程序:

  4•1内部质量审核年度计划

  4•1•1管理者代表制订年度内审计划于每年元月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4•1•2内部质量审核频次一般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时,适当增加审核频次:

  ①当公司内部质量审核有严重不符合项出现时;

  ②客户通过书面或其他形式反映公司有严重质量和服务问题时。

  4•1•3内部质量审核必须覆盖到所有的班次,并作好记录。

  4•2审核准备

  4•2•1总经理根据审核部门及工作内容任命具有内审员资格的合适人担任审核组长,审核组长全面负责审核的具体组织工作。

  4•2•2审核组长选派具有内审员资格且与被审核区域无直接责任关系的人员组成审核组,并进行分工。

  4•2•3审核组长组织内审员制订审核文件,并提前三天向被审核方发放审核日程表。

  4•2•4受审核部门应做好审核准备,如对审核日程表有异议在二天内通知审核组,经过协商再另行安排。

  4•3审核实施

  4•3•1审核组长根据审核计划主持召开首次会议,首次会议应由公司领导、管理者代表、各部门主管出席。

  4•3•2审核员应事前按《qsa》内容编写检查表,通过与被审核方人员交谈,查阅文件,检查现场,收集证据,检查质量体系运行情况。

  4•3•3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下列情况为严重不符合项:

  ①质量体系缺项不符合qs-9000标准要求;

  ②任何有可能使不合格产品出厂的不合格。

  4•3•4审核员发现问题后,填写不符合项报告并经被审核方责任人确认,以保证不合格能够完全被理解,有利于采取预防和纠正措施。

  4•3•5必须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及完成期限。

  4•3•6审核结束后,由审核组长主持召开受审核部门负责人、审核员及审核组长指定人员的末次会议(末次会议出席人员与首次会议相同),报告审核结果。

  4•4审核报告

  4•4•1由审核组长或其授权人员编写审核报告,经审核组长确认后,发送有关部门。

  4•4•2审核报告内容:

  ①受审核部门、审核目的、范围、日期;

  ②审核依据的文件;

  ③审核员、受审核部门主要参加人员;

  ④审核综述;

  ⑤不合格项分布情况;

  ⑥审核报告发放范围。

  4•4•3审核报告发放范围:

  ①正、副总经理;

  ②管理者代表、内审员;

  ③受审核部门负责人。

  4•4•4受审核部门负责人收到审核报告不符合项报告后,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并督促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对不合格(潜在不合格)项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

  4•4•5管理者代表组织内审员对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跟踪验证,并作记录。

  4•4•6如纠正和预防措施不明显,则迁入下一个循环,即以本程序4•4•3开始,采取更有效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直至不符合项得到纠正,形成闭环。

  4•5内部质量审核结果由管理者代表汇总,提交管理评审。

  4•6内部质量审核中使用的全部记录由审核组长移交管理者代表按《质量记录控制程序》进行归档。

  ⒌相关文件:

  5•1qs/tsb20**1-20**《管理评审程序》

  5•2qs/tsb21401-20**《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3qs/tsb21601-20**《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⒍相关表单:

  见清单。

篇4:建筑施工内部银行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内部银行管理办法

  为规范项目管理中的资金管理,加强公司内部银行管理及结算工作,提高财务管理监控职能,保证资金运营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机构设置:公司在财会部设立内部银行,内部银行是公司资金管理中心,为增强内部银行的权威性,协调各内部单位之间的经济业务关系,促进内部银行业务的属你开展,公司总经理任行长,总会计师任副行长,内部银行内设主任一名,工作人员由4~8任组成,内部银行业务纳入公司财务工作统一管理。

  ①公司董事会:审批公司对外投资、借贷、担保、抵押等重大经济决策。

  ②内部银行行长:执行董事会决议,对内部银行管理承担领导责任。

  ③内部银行副行长:审核并向董事会呈报公司资金计划,监督检查内部银行的运行,对内部银行管理承担具体责任。

  ④内部银行主任:对内部银行日常业务进行全面管理,提出公司资金收支计划方案,审批公司规定权限内的资金。

  ⑤开户范围及原则:公司所属项目经理部、专业分公司均在内部银行开立“内部账户”,用于施工生产及经营活动支付业务。

  (2)会计科目:内部银行开户单位必须按照财务部规定的会计制定法和公司有关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执行。

  ①内部银行在集团内部银行的资金存款收付结算通过“银行存款-内部银行存款”科目结算;向集团公司内部银行借用资金时,通过“其他应付款-内部银行短期借款”科目核算。

  ②内部银行设立“内部往来-内部存款-某项目部”、“内部往来-内部借款-某项目部”、“其他应收款-承包成本差异”科目。

  ③项目经理部设立“内部往来-内部存款”、“内部往来-内部借款”、“其他应收款-项目承包费用”、“其他应付款-承包成本差异”科目;专业分公司设立“内部往来-内部存款”、“内部往来-内部借款”科目。“内部存款”账户作为“内部借款”账产的备抵账户。

  (3)内部银行结算任务:根据企业内外经济往来合理组织结算,并准确、及时、安全地办理结算,保障结算活动正常进行。

  (4)各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对外各项经济往里,除按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可以使用现金外,都必须办理转账结算。

  (5)内部银行票据:公司内部银行和集团内部银行统一规定的票据和结算凭证,按照规定正确填写,字迹清楚,印章齐全,单位名称写明全称,外单位和异地结算要写明用途、金额、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市)字样收款单位开户全称。

  内部银行票据和结算凭证严禁自印,违者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6)内部银行开户的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必须遵守下列结算原则:

  ①遵守信用,履约付款。

  ②谁家的钱进谁家的帐,由谁支配。

  ③内部银行不垫款。

  ④存贷计息。

篇5:餐饮服务中心员工内部用餐规定

  餐饮服务中心员工手册

  餐饮服务中心员工内部用餐规定

  1、餐饮服务中心一线炊管人员可以在本食堂用餐。各食堂由厨师长安排本食堂炊事员伙食,按标准执行。所有人员不得在食堂宴请、喝酒等。

  2、餐饮服务中心员工家属一律不允许在食堂内部入伙、就餐。

  3、任何人严禁将食品、食品原材料等带出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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