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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园安全相关制度要求大全

  一、制度建设

  1.学校治安管理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值班制度、巡逻制度、文体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师生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学生生活区、场、所等安全保卫制度)。

  2.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教学活动、体育课、实验课、学生日常行为安全、学生宿舍安全、楼道防踩踏安全、校产安全、社会实践、学生外出活动安全制度等)。

  3.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施设备维护、责任书签订、消防宣传演练、教学区、学生公寓、实验室、计算机室、锅炉房、配电房、食堂等制度)。

  4.学校卫生防疫管理制度(环境卫生、食品卫生、食堂卫生、饮用水卫生制度、卫生防疫防治制度等)。

  5.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校车管理、校园内交通、校外集体活动、校园周边交通设施等)。

  6.实验室、危险品储藏室、危险物品管理(采购、贮存、保管、领取、使用、检查、销毁等)制度。

  7.学校校园网、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机房管理、网络管理和信息监控)。

  8.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制度(校所联防、警校共建制度、配合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制度等)。

  9.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制度(对自然灾害、社会事件、卫生类、事故类、考试安全类、网络安全类事件的预警机制、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等)和专项应急预案(涵盖学校防溺水、交通、防火、防控传染性疾病、防食品中毒、防实验室事故、防范治安事件、防范雨雪冰冻以及暴风雪等灾害、学校大型集体活动、防踩踏、校舍安全等主要方面)。

  10.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安全法制教育、自护自救意识及能力培养培训、心理疏导)。

  11.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台帐建设制度。

  12.学校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13.中等职业学校实习安全管理制度(校内实习的安全管理、到实习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等)。

  14.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5.学校安全工作建档制度(学校应当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16.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学校应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行为的学生,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二、安全教育情况

  17.安全教育是否纳入课堂教学,做到 “计划、师资、教材、课时”四落实。

  18.学校是否坚持每天下学前开展“课后一分钟”安全提醒教育,校园大门口是否有固定的安全教育提醒牌或电子屏幕滚动的安全提醒字幕。

  19.学校是否重视和坚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是否有固定的宣传阵地和固定的宣传栏。

  20.学校是否组织开展“每月一主题”安全教育活动:是否制定方案,是否开展活动,是否进行总结。

  21.学校是否坚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

  22.中小学是否配备法制副校长,是否充分发挥他们在学校法制和安全教育中的作用。

  23.开学初、放假前是否开展专题安全教育,假期安全教育工作是否制定方案,是否开展活动,是否进行总结。

  24.学校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疏散演练是否落实,有无具体的演练方案;师生是否掌握逃生自救的方法。

  25.学校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是否能与学生的课间操、放学、大型活动集会等活动相结合。

  26.师生是否了解和遵守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能否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27.学校是否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指导家长采取有效措施,对孩子进行教育与监管。

  28.学校是否加强与社区(村)的沟通和联系,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区(村)“三位一体”的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网络。

  三、交通安全

  29.校园是否建立较完善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30.校园内交通标志是否齐全;校内车辆是否在指定区域内停放。

  31.学校门前是否设置交通安全标识标牌等警示标志。

  32.学校在上下学高峰期间,是否有交警和校内值班人员维持校园门口及校内交通安全秩序。

  33.学校是否有人在重点时段进行值班巡逻。

  34.学生是否知晓交通法规,是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防范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35.接送学生车辆是否是取得标牌的合法校车。

  36.“取得标牌的合法校车”是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档案;是否严格执行接送车辆和驾驶员的准入制度;是否按要求统一喷涂标识和使用学生接送车专用车牌。

  37.“取得标牌的合法校车”和其他校内车辆是否定期保养、维护、检测,保证安全的规定。

  38.“取得标牌的合法校车”车载灭火器及消防锤是否按照规定配备,并完好有效。

  39.“取得标牌的合法校车”乘载人数是否在核定人数内,校车是否超速行驶。

  40.“取得标牌的合法校车”上是否设有专人负责学生上下车管理,接送小学生和幼儿的交接措施是否落实。

  41.“取得标牌的合法校车”驾驶员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应工作,有无酗酒等不良嗜好影响正常工作的现象。

  42.学校周边是否有交通安全隐患,是否向驻地相关部门报告要求进行整治。

  43.学生上下学是否存在乘坐“三无”车辆、超载车辆及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个人机动车等现象。

  四、消防安全

  44.学校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重点部位(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宿舍、实验室、实训楼、锅炉房、变电房、学生食堂等)是否有消防制度并张贴于醒目处。

  45.室内消防栓箱内配件是否齐备、完好。

  46.消防管上的阀门是否启闭灵活。

  47.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微机室、实训楼、食堂、学生宿舍、变电房、锅炉房等重点部位是否配备足够灭火器材,摆放位置是否合理。

  48.是否有疏散标志,疏散标志安装位置是否合理。

  49.是否有应急灯,应急灯能否正常工作。

  50.是否有消防疏散通道,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学生宿舍消防疏散通道门夜间是否上锁。

  51.师生能否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掌握逃生自救的方法。

  52.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防火门、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等设施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

  53.食堂天燃气管道、用具是否做到定期检查,防泄露措施是否完善。

  54.教学区和学生宿舍是否有违章用火、用电现象。

  55.室内用电是否有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56.配电箱体及开关、插座面板是否完好无损,接线是否牢固,有无裸露现象。

  57.电线是否老化,线路有无超载现象。

  58.线路是否混乱,有无乱搭乱接电线现象。

  59.教室、微机室、实验室等重点部位是否做到人走灯灭,切断电源。

  60.灯具、吊扇悬挂是否牢固,有无随时脱落可能。

  61.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宿舍、食堂及公共活动场所的电器线路、燃油燃气设施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62.学校教学楼、办公场所、学生宿舍等建(构)筑物、计算机机房、电教设备、通信系统、金属旗杆等设施,是否按照防雷规范的要求安装防雷装置。

  63.屋面明设避雷带焊接点是否锈蚀、松脱,是否定期(一年一次)请有检测资格的检测单位对校舍防雷设施进行检测。

  五、卫生安全

  64.学校是否建立卫生制度,认真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是否按规定设置医务(卫生)室,设立心理健康教育及个案咨询室,配备卫生工作人员,保健教师及心理教师。

  65.是否对学生体质状况进行监测,定期组织学生体检;是否掌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并建立全体学生及特殊体质学生的安全信息档案。

  66.学校是否开展卫生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学生是否养成衣、食、住、行等方面的良好卫生习惯。

  67.学校是否严禁吸烟,创建无烟学校。

  68.学校是否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政策,是否认真贯彻落实。

  69.学校食品卫生制度是否健全(一般包括责任追究制;食品留样制;食物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库房管理制度;采购食品验收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如亚硝酸盐);粗加工管理制度;烹调加工管理制度;面食制作管理制度;配餐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卫生检查制度和餐厅卫生管理制度等)。

  70.食堂食品购买、运输、储存、加工及留样等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要求。

  71.食堂相关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工作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并定期体检。

  72.食堂整体环境和餐具是否严格执行定期消毒制度。

  73.食堂建筑、设备和环境是否符合卫生及安全(包括用电、用火、用水、用气等)标准及有关要求。

  74.实行学校食堂承包(托管)经营的是否建立准入制度,是否明确学校、承包方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中的职责。

  75.学校是否建立传染病、流行性疾病等疾病预防和控制措施,是否制定应急预案。

  76.学校是否根据季节特点,组织师生开展常见病、传染病防治宣传,做好传染病等疾病预防和救治工作。

  77.在传染病高发时期,对控制学生常见病、传染病是否有预防措施,是否落实传染病报告登记制度,是否落实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是否落实晨检制度,是否及时了解和报告有关信息。

  78.学校是否制定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学校采购的纯净水是否有有关部门出具的质量合格证明、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桶装水质检报告。

  79.学校是否建立卫生监督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卫生专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教育教学设施安全

  80.学校的所有教学仪器设备设施是否按照规定,落实防潮、防尘、防热、防虫、防锈、防磁、防碰、防变质、防挥发的安全措施,是否有可行的应急预案。

  81.化学实验室有无专用排风设备。换气装置。

  82.电教设备是否悬挂牢固,有无脱落、伤人可能。

  83.体育设施、教(玩)具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有无锋利坚硬部位和松动断裂现象。

  84.文体活动场馆、劳技课场地、器材、实验室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使用是否规范。

  85.对教学设备、运动场地、器械是否经常进行检查,是否保证教学设备完好、保持运动场地平整和清洁,是否合理地划分活动区域和设置警戒标志。

  七、危险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

  86.实验室是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87.实验室是否建立有害、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88.实验室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实验教学在使用有害有毒等危险化学物品时,是否有安全防范措施,是否按规范操作,防止伤害事故发生。

  89.储存室是否符合防火、防爆、防盗、防泄漏等安全管理要求;是否有技防设施(视频监控设施)和安全管理措施。

  90.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是否在同一室内存放,保管人员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及有关专业知识培训。

  91.有害、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是否专库专柜存放,是否由专人管理,双人双锁;是否定期实行检查核对。

  92.有害、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危险设施设备是否有明显警示标志。

  93.学校各种危险品是否严格登记造册,是否建立购买、使用、领取、清退等台帐。对有害、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出入库是否有精确计量和记载,严禁任何人私自将危险物品带出保管室或实验室。

  八、学生住宿安全

  94.是否建立和制定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含24小时值班制度,夜间巡查制度,夜间清点制度,定期消毒、通风和传染病防控等卫生制度,基础设施的运行、使用和维护制度,物品登记、保管和使用制度,会客制度,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异常情况报告制度,紧急疏散制度等)。

  95.学校是否配齐配全宿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及有关安全保卫知识培训。

  96.学校是否实行领导带班、中层干部夜间轮流值班、巡逻检查制度。

  97.学生宿舍是否落实24小时值班和夜间巡查制度,是否做好夜间巡查、值班记录;是否坚持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

  98.学校是否加强对学生宿舍安全防范工作的管理,是否安装技防设施;是否加大了对女生宿舍安全防范工作力度,是否采取了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99.学生宿舍是否有留宿外来人员、使用蜡烛照明看书、使用禁用的大功率电器、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存在安全隐患物品的现象。

  100.学生宿舍是否经常开展收缴管制刀具、收缴易燃易爆危险品、收缴存在安全隐患物品的工作。

  101.学生宿舍楼是否按要求配备室内消防栓和灭火器;是否设置符合安全规定的安全疏散标志;楼梯口是否安装应急照明灯;安全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是否用铁栅栏封闭,安全疏散通道门是否上锁。

  102.学校对住宿生是否开展有关生存自救知识,基本的灭火、逃生技能培训,住宿生是否掌握基本自我保护技能(如防火、防盗、防震等)。

  103.学生宿舍是否经常开展安全疏散演练,是否制定了应急预案,紧急情况下是否按指定的路线从安全通道撤离(应急撤离路线图)。

  九、校舍及建筑工地安全

  104.学校是否有危房,是否有存在安全隐患的教室及其他附属用房、设施。

  105.学校周边是否有危房或正在施工无设置安全隔离带的建筑工地。

  106.是否有改变使用功能的校舍,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07.教学楼、学生宿舍楼的楼梯宽度、高度和栏杆高度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108.学校建筑物防雷装置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是否认真落实各项防雷减灾措施。

  109.学校围墙等附属设施是否存在倾斜、开裂等不安全隐患。

  110.校园内道路、校舍楼道、走廊夜间是否有照明设施。

  111.学校在防汛抗洪期间,受恶劣天气、雪灾影响后是否对学校校舍进行安全检查

  112.校舍有无危房或破旧校舍,校舍有无地质灾害危险,受恶劣天气、雪灾影响后的围墙和自行车棚的安全情况。

  113.学校在建项目,学校与施工单位是否签定安全施工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施工单位是否有专职安全管理员,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工作。

  114.教学生活区与施工现场是否严格隔离,施工现场是否有安全网、安全警示标志,是否有防火、防爆、防触电、防静电和防渗漏等设施和措施;是否落实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坍塌事故和大型建筑机械事故的应急措施。

  十、楼梯、楼道安全

  115.楼梯、走廊、护栏的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坚固。楼道、走廊及其他通道是否安全、平整畅通。

  116.学校是否建立了上下楼梯的管理规定和应急预案。

  117.学校在每一层楼梯口是否装配照明灯和应急灯,是否由专人管理和及时维护,保证正常照明。

  118.值日领导每天是否加强校内巡视,值日教师每天是否对楼道进行安全检查,是否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排除。

  119.学校在各楼梯醒目处是否张贴上下楼梯注意安全的警示性标语,上下楼梯注意安全的要求事项;是否在每一个楼梯的中间画一条红漆粗线,以提示学生上下楼梯靠右。

  120.学校在重点时段(升旗和课间操结束后,课间休息、集中放学和晚自习时间、大规模集体活动时间)、重点部位(教学楼和其他学生集中通过的主要通道)是否安排学校领导、教师在楼梯口值班,指导学生有序通过,安全疏散。

  121.是否建立学生干部安全值日制度,学生干部每天下课期间是否坚持在各层楼梯口和楼梯转折处执勤,负责疏通学生上下楼梯。

  122.是否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各班是否张贴安全疏散路线图,全校各班是否按照学校规定的楼梯上下、有序分流。

  十一、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123.学校是否建立每学期(开学第一周)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是否按时汇总上报。

  124.校园周边是否有违章建筑及易倒易塌的危险建筑。

  125.校园周边是否有建设项目施工场地,吊臂是否覆盖教室、宿舍等学生、幼儿活动场所。

  126.校园周边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和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127.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是否存在网吧、电子游戏厅,以及干扰正常教学秩序的歌舞娱乐场所;网吧是否存在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行为;电子游戏厅等是否存在利用电子游戏机进行赌博或变相赌博的行为;是否存在无证经营的游戏、游艺和歌舞娱乐场所。

  128.校园周边200米内是否存在福彩、体彩彩票投注点。

  129.校园周边商店、小餐饮店是否存在占道经营、兜售不良出版物、不良玩具和“三无”食品。

  130.校园周边是否存在流动的饮食摊点,流动的书刊、音像、动漫制品摊点。

  131.校园周边是否存在音像制品店、出租书刊店;是否存在含有禁止内容(含有反动、色情、淫秽、赌博、暴力等)的文化产品及违法经营行为。

  132.校园周边是否存在社会闲杂人员在学校附近敲诈勒索伤害学生的行为。

  133.校园周边危险水域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134.学校周边交通标志、标线及各类安全设施是否完善;是否存在“黑校车”、“黑出租”、“黑摩的”以及各种非法营运车辆。

  十二、学校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135.学校是否有安全保卫工作机构;是否有专职保卫干部或兼职保卫干部,保卫干部是否按要求着装上岗。

  136.学校是否有专职保安人员,是否按要求配备专职保安;是否配备防暴自卫器材(警棍、辣椒水、钢叉等),是否起到发现和阻止外来非法入侵及有效报警的作用。

  137.是否建立人员进出登记制度;有无人员进出登记记录;确因工作关系需进校的,是否严格查验身份,是否与联系人沟通并履行严格登记备案手续。

  138.每天校级领导1人、教师上下学时段在学校门口值班制度是否坚持并严格落实,值班人员是否佩带红袖标。

  139.是否建立一支由学校领导、党员骨干、青年教职工组成的应急处置、治安联防队伍;在上学、放学重点时段内,是否进行校园内安全巡查工作。

  140.在午休等非上课时段内,是否定时进行校园内安全巡查工作。

  141.是否协调公安派出所民警、交警、巡警、特警在上学、下学重点时段内,对校园周边进行治安巡逻。

  142.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是否落实;每月汇总表是否按时上报。

  143.校园是否开展违禁物品尤其是管制刀具收缴工作。

  144.学校是否排摸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是否排查学生中间发生的各种矛盾冲突,是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调处、及时解决,避免事故发生。

  145.学校是否协调有关部门排查精神异常人员、有暴力倾向或过激行为人员、长期缠访闹访人员、仇视社会或扬言滋事报复等高危人员;是否落实专人管控。

  146.是否建立了校所联防、警校共建制度。

  147.学校重点场、室是否安装防撬、防盗等安全防范设施。

  148.对外开放的体育场馆是否采取有效的隔离和防范措施。

  149.学校校界围墙或栅栏是否符合安全防范工作要求,是否能有效阻挡外来的非法入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围墙或栅栏是否采取加高、加宽或加固等措施处理,是否安装了周界报警设施。

  150.学校是否安装功能完善的视频监控等技防系统。视频监控是否覆盖学校主要出入口及周边外环境、校内主要通道、学生食堂、实验室、图书馆、大礼堂、文体活动场馆等人员聚集场所、重点部位。

篇2:td一中校园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实施方案

  td一中校园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马鞍山市教育系统构建“六项机制”强化校园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坚持分级管控、分类实施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落实开展校园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 责任“六项机制”建设,有效提高风险预防处置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水平。

  落实风险管控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重大安全风险,对学校风险点实施标准化管控,提升学校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在全面编制完成各级各类学校风险点清单的基础上,科学核定风险级别,制定有效防范措施,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有效防范校园安全事故,保持校园安全稳定。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起完善、有效运行的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全面推进落实学校主体责任,有效促进校园安全科学管控,在全校范围内构建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安全风险防控,实现标准化、信息化的校园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体系,提高学校本质安全管理水平。

  二、工作原则

  (一)学校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二)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是指按照安全风险点的不同风险级别、所需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复杂及难易程度等因素,确定不同管控层级的风险管控方式。

  三、职责分工

  学校作为安全风险管控的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校安全风险辨识、安全风险防范和管控体系建设工作全面负责。学校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责任制,明确各岗位风险管控的责任人、明确责任范围等内容;

  2.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委托具有相关资质或教育主管部门审核认可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对校园及周边进行风险辨识工作,对辨识出的风险进行评估分级,形成学校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并及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3.编制本校安全风险点名册,并根据风险等级、管理和环境评估状况,提出管控措施;

  4.学校应当在存在风险的位置、区域,设置明显的告知标志,将风险基本情况、危害特性以及可能引发的事故后果和应急措施等信息,告知本校师生和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区域及人员;

  5.学校应当制定风险巡查制度,明确各风险点风险巡查责任人,对存在风险的环节、物等安全状况进行巡查,建立巡查档案;

  6.学校应组织制定并对教职工进行岗位风险培训,使其了解风险的危险特性,熟悉风险管理规章制度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措施;

  7.对学校存在的风险实施动态化管控。因设施设备改造、技术升级等原因,致使安全条件有较大改善的,应根据情况重新评估并确定风险级别。

  四、学校安全风险级别划分标准

  学校安全风险指的是学校可能发生危险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组合。

  根据风险的可控程度、可能性、影响范围和可能造成损害的程度等因素,对学校安全风险进行分级,i 级、ii级、 iii级、 iv级、 v级。

  i级:极有可能发生 全国范围内发生频率极高

  ⅱ级:很可能发生 全国范围内发生频率较高

  ⅲ级:可能发生 全国范围内发生过,类似区域/行业也偶有发生;评估范围未发生过,但类似区域/行业发生频率较高

  ⅳ级:较不可能发生 全国范围内未发生过,类似区域/行业偶有发生

  ⅴ级:基本不可能发生 全国范围内未发生过,类似区域/行业也极少发生

  作为安全风险管控至关重要的是要认清风险,找准危险点。学校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就是针对学校制度管理、人员素质、设施设备、环境和教育教学活动等项目进行辨识与评估,认清风险,找准危险点,采取预防措施或控制措施将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限度。

  五、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步骤

  针对学校事故发生规律和季节性特点,采取调研商谈、第三方参与、专家论证等形式,找准安全风险点,实施超前预判。学校每月进行一次安全风险预判,并建立重大安全风险工作台账。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

  成立工作小组,收集和研读相关资料,熟悉分级方法和工作步骤,开展初步现场调查,了解本校及周边概况,编制风险分级评估方案。

  (二)实施阶段

  依据风险分级评估方案,组织安全、管理、技术、设备等技术人员和专家(也可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技术机构),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缺陷等要素,突出本校设备设施、施工场所、操作行为、环境条件、安全管理等重点部位和环节,全方位开展排查,了解学校各岗位、部位、环节存在的风险因素和学校安全管理现状、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状况,汇总、分析准备和实施阶段所得的资料、数据,通过分析研究制定本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标准。

  (三)编制分级报告阶段

  在前期量化分析的基础上,对排查和预判出来的风险点进行分级,确定风险类别,并按照危险程度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将风险分为影响特别重大(5) 、影响重大(4)、影响较大(3)、影响一般(2)、影响很小(1),编制本校风险五级分级报告,根据风险等级、管理和环境评估状况,提出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建议。

  (四)管控与警示

  学校针对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建立管控手册,确定各级风险管控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告知风险管控职责,并在重点区域设置风险警示牌。

  六、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按照工作原则,对分析预判存在的安全风险实施定人定责管控,定期组织评估,确保风险在控可控,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1.明确管控措施。针对风险类别和等级,将风险点逐一明确学校的管控层级(处室组、年级、班级、岗位),落实具体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管控措施(包括制度管理措施、物理工程措施、视频监控措施、自动化控制措施、应急管理措施等),形成“一校一册”学校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2.风险公告警示。公布本学校的主要风险点、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让每位教职员工了解风险点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对策。对存在安全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标明本岗位主要危险危险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应急设备设施和撤离通道等。同时,将风险点的有关信息及应急处置措施告知相关单位。

  3.排查消除隐患。学校针对各个风险点制订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和清单,明确学校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各设备设施排查范围和要求,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风险排查治理机制,形成闭环管理,实现学校风险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常态化。

  4.加强应急管理。学校根据风险预判评估情况,科学编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有关应急预案相衔接。学校要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专职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在安全风险、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从危险区域内撤出师生,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重点岗位要制定应急处置卡,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经常性开展从业人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

  td一中

篇3:物业中心副经理岗位职责和要求

  物业中心副经理岗位职责和要求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协助完成物业管理区域的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公司的经营方针,协助完成公司下达的经营管理目标;

  3、协助组织实施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服务达到质量要求,满足客户需求;

  4、协助组织实施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活动;

  5、协助做好专业服务分供方的选择;

  6、积极开展市场调查,了解客户需求,及时增设特约服务项目或内容;

  7、协调好与业主(业主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单位的关系;

  8、协助提出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配置的建议;督促、指导、考评管理中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定期对管理中心员工进行绩效考核,公正评价员工的工作业绩;保证管理中心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9、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0、协助经理做好部门管理工作,做好本部门员工管理和本专业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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