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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质量管理制度(3)

  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的推行,并能提前发现异常、迅速处理改善,借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条:范围

  本质量管理制度包括:

  (一)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

  (二)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三)仪器管理;

  (四)质量检验的执行;

  (五)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六)客诉处理;

  (七)样品确认;

  (八)质量检查与改善。

  第三条: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

  本公司质量管理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

  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第四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范围规范包括:

  (一)原物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二)在制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三)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第五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一)各项质量标准

  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会同质量管理部、制造部、营业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依据“操作规范“,并参考①国家标准②同业水准③国外水准④客户需求⑤本身制造能力⑥原物料供应商水准,分原物料、在制品、成品填制“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一式二份,呈总经理批准后质量管理部一份,并交有关单位凭此执行。

  (二)质量检验规范

  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召集质量管理部、制造部、营业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分原物料、在制品、成品将①检查项目②料号(规格)③质量标准④检验频率(取样规定)⑤检验方法及使用仪器设备⑥允收规定等填注于“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内,交有关部门主管核签且经总经理核准后分发有关部门凭此执行。

  第六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修订

  (一)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若因①机械设备更新②技术改进③制程改善④市场需要⑤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可以予以修订。

  (二)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每年年底前至少重新校正一次,并参照以往质量实绩会同有关单位检查各料号(规格)各项标准及规范的合理性,酌予修订。

  (三)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修订时,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应填立“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说明修订原因,并交有关部门会签意见,呈现总经理批示后,始可凭此执行。

  仪器管理

  第七条:仪器校正、维护计划

  (一)周期设订

  仪器使用部门应依仪器购入时的设备资料、操作说明书等资料,填制“仪器校正、维护基准表“设定定期校正维护周期,作为仪器年度校正、维护计划的拟订及执行的依据。

  (二)年度校正计划及维护计划

  仪器使用部门应于每年年底依据所设订的校正、维护周期,填制“仪器校正计划实施表“、“仪器维护计划实施表“做为年度校正及维护计划实施的依据。

  第八条:校正计划的实施

  (一)仪器校正人员应依据“年度校正计划“执行日常校正,精度校正作业,并将校正结果记录于“仪器校正卡“内,一式二份存于使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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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仪器外协校正:有关精密仪器每年应定期由使用单位通过质量管理部或研发部申请委托校正,并填立“外协请修单“以确保仪器的精确度。

  第九条:仪器使用与保养

  1、仪器使用人进行各项检验时,应依“检验规范“内的操作步骤操作,使用后应妥善保管与保养。

  2、特殊精密仪器,使用部门主管应指定专人操作与负责管理,非指定操作人员不得任意使用(经主管核准者例外)。

  3、使用部门主管应负责检核各使用者操作正确性,日常保养与维护,如有不当的使用与操作应予以纠正教导并列入作业检核扣罚。

  4、各生产单位使用的仪器设备(如量规)由使用部门自行校正与保养,由质量管理部不定期抽检。

  5.仪器保养

  (1)仪器保养人员应依据“年度维护计划“执行保养作业并将结果记录于“仪器维护卡“内。

  (2)仪器外协修造:仪器邦联保养人员基于设备、技术能力不足时,保养人员应填立“外表请修申请单“并呈主管核准后送采购办理外协修造。

  原物料质量管理

  第十条;原物料质量检验

  (1)原物料进入厂区时,库管单位应依据“资材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收料,对需用仪器检验的原物料,开立材料验收单(基板)“、“材料验收单(钻头)“及“材料验收单(一般)“,通知质量管理工程人员检验且质量管理工程人员于接获单据三日内,依原物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完成检验。

  (2)“材料验收单“(一般)、(基板)、(钻头)各一式五联检验完成后,第一联送采购,核对无误后送会计整理付款,第二联会计存,第三联料库,第四联质量管理存,第五联送保税。且每次把检验结果记录于“供应厂商质量记录卡“,并每月根据原物料品名规格类别的结果统计于“供应商质量统计表“及每月评核供应商的行分于“供应商的评价表“,提供采购作为选择对抗厂商的参考资料。

  制造前质量条件复查

  第十一条:制造通知单的审核(新客户、新流程、特殊产品)

  质量管理部主管收到“制造通知单“后,应于一日内完成审核。

  (一)“制造通知单“的审核

  1、订制料号-pc板类别的特殊要求是否符合公司制造规范。

  2、种类-客户提供的油墨颜色。

  3、底板-底板规格是否符合公司制造规范,使用于特殊要求者有否特别注明。

  4、质量要求-各项质量要求是否明确,并符合本公司的质量规范,如有特殊质量要求是否可接受,是否需要先确认再确定产量。

  5、包装方式-是否符合本公司的包装规范,客户要求的特殊包装方式可否接受,外销订单的shipping mark及side mark是否明确表示。

  6、是否使用特殊的原物料。

  (二)制造通知单审核后的处理

  1、新开发产品、“试制通知单“及特殊物理、化学性质或尺寸外观要求的通知单应转交研发部提示有关制造条件等并签认,若确认其质量要求超出制造能力时应述明原因后,将“制造通知单“送回制造部办理退单,由营业部向客户说明。

  2、新开发产品若质量标准尚未制定时,应将“制造通知单“交研发部拟定加工条件及暂订质量标准,由研发部记录于“制造规范“上,作为制造部门生产及质量管理的依据。

  第十二条:生产前制造及质量标准复核

  (一)制造部门接到研发部送来的“制造规范“后,须由科长或组长先查核确认下列事项后始可进行生产:

  1、该制品是否订有“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作为质量标准判定的依据。

  2、是否订有“标准操作规范“及“加工方法“。

  (二)制造部门确认无误后于“制造规范“上签认,作为生产的依据。

  制程质量管理

  第十三条:制程质量检验

  (一)质检部门对各制程在制品均应依“在制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实施质量检验,以提早发现异常,迅速处理,确保在制品质量。

  (二)在制品质量检验依制程区分,由质量管理部ipqc负责检验:

  1、钻孔-ipqc钻孔科日报表。

  2、修一-针对线路印刷检修后分十五条以下及十五条以上分别检验记录于ipqc修一日报表。

  3、修二-针对镀铜(cu)易(sn/pb)后15条以上分别检验记录于ipqc修二日报表。

  4、镀金-ipqc镀金日报表。

  5、底片制造完成正式钻孔前由质量管理工程科检验并记录于“底片检查要项“。

  6、其他如“喷锡板制程抽验管理日报表“、“qai进料抽验报告“、“s/m抽验日报表“等抽验。

  (三)质量管理工程科于制程中配合在制品的加工程序、负责加工条件的测试:

  1、钻头研磨后“规范检验“并记录于“钻头研磨检验报告“上。

  2、切片检验分pih、一次铜、二次铜及喷锡蚀铜分别依检验规范检验并记录于(qaemicrosection report)、(aqe solderability tes report)等检验报告。

  (四)各部门在制造过程中发现异常时,组长应即追查原因,并加以处理后将异常原因、处理过程及改善对策等开立“异常处理单“呈(副)经理指示后送质量管理部,责任判定后送有关部门会签再送总经理室复核。

  (五)质检人员于抽验中发现异常时,应反应单位主管处理并开立“异常处理单“呈经(副)理核签后送有关部门处理改善。

  (六)各生产部门依自检查及顺次点检发生质量异常时,如属其他部门所发生者以“异常处理单“反应处理。

  (七)制程间半成品移转,如发现异常时以“异常处理单“反应处理。

  第十四条:制程自主检查

  (一)制程中每一位作业人员均应对所生产的制品实施自主检查,遇质量异常时应即予挑出,如系重大或特殊异常应立即报告科长或组长,并开立“异常处理单“见(表)一式四联,填列异常说明、原因分析及处理对策、送质量管理部门判定异常原因及责任发生部门后,依实际需要交有关部门会签,再送总经理室拟定责任归属及奖惩,如果有跨部门或责任不明确时送总经理批示。第一联总经理室存,第二联质量管理部门(生产管理),第三联会签部门,第四联经办部门。

  (二)现场各级主管均有督促所属确实实施自主检查的责任,随时抽验所属各制程质量,一旦发现有不良或质量异常时应立即处理外,并追究相关人员疏忽的责任,以确保产品质量水准,降低异常重复发生。

  (三)制程自主检查规定依“制程自主检查实施办法“实施。

  □成品质量管理

  第十五条:成品质量检验

  成品检验人员应依“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实施质量检验,以提早发现,迅速处理以确保成品质量。

  第十六条:出货检验

  每批产品出货前,品检单位应依出货检验标示的规定进行检验,并将质量与包装检验结果填报“出货检验记录表“见(附表)呈主管批示后依综合判定执行。

  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第十七条:原物料质量异常反应

  (一)原物料进厂检验,在各项检验项目中,只要有一项以上异常时,无论其检验结果被判定为“合格“或“不合格“,检验部门的主管均须于说明栏内加以说明,并依据“资材管理办法“的规定呈核与处理。

  (二)对于检验异常的原物料经核决主管核决使用时,质量管理部应依异常项目开立“异常处理单“送制造部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安排生产时通知现场注意使用,并由现场主管填报使用状况、成本影响及意见,经经理核签呈总经理批示后送采购单位与提供厂商交涉。

  第十八条:在制品与成品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一)在制品与成品在各项质量检验的执行过程中或生产过程中有异常时,应提报“异常处理单“,并应立即向有关人员反应质量异常情况,使能迅速采取措施,处理解决,以确保质量。

  (二)制造部门在制程中发现不良品时,除应依正常程序追踪原因外,不良品当即剔除,以杜绝不良品流入下制程(以“废品报告单“提报,并经质量管理部复核才可报废)。

  第十九条:制程间质量异常反应

  收料部门组长在制程自主检查中发现供料部门供应在制品质量不合格时,应填写“异常处理单“详述异常原因,连同样品,经报告科长后送经理室绩效组登记(列入追踪)后,送经理室品保组人员召集收料部门及供料部门人员共同检查料品异常项目、数量并拟定处理对策及追查责任归属部门(或个人)并呈经理批示后,第一联送总经理室催办及督促料品处理及异常改善结果,第二联送生产管理组(质量管理部)做生产安排及调度,第三联送收料部门(会签部门)依批示办理,第四联送回供料部门。制造科召集机班人员检查改善并依批示办理后,送经理室品保组存,绩效组重新核算生产绩效及督促异常改善结果。

  成品出厂前的质量管理

  第二十条:成品缴库管理

  (一)质量管理部门主管对预定缴库的批号,应逐项依“制造流程卡“、“qai进料抽验报告“及有关资料审核确认后始可办理缴库作业。

  (二)质量管理部门人员对于缴库前的成品应抽检,若有质量不合格的批号,超过管理范围时,应填写“异常处理单“详述异常情况及附样并拟定料品处理方式,呈经理批示后,交有关部门处理及改善。

  (三)质量管理人员对复检不合格的批号,如经理无法裁决时,把“异常处理单“呈总经理批示。

  第二十一条:检验报告申请作业

  (一)客户要求提供产品检验报告者,营业人员应填报“检验报告申请单“一式一联说明理由,检验项目理由,检验项目及质量要求后送总经理室产销组。

  (二)总经理室产销组人员接获“检验报告申请单“时,应转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质量要求超出公司成品质量标准者,须交研发部)研判是否出具“检验报告“,呈经理核签后把“检验报告申请单“送总经理室产销组,转送质量管理部。

  (三)质量管理部接获“检验报告申请单“后,于制造后取样做成品物性实验,并依要求检验项目检验后将检验结果填入“检验报告表“一式二联,经主管核签后,第一联连同“检验报告申请单“送总经理产销组,第二联自存凭以签认成品缴库。

  (四)特殊物、化性的检验,质量管理部接获“检验报告申请单“后,会同研发部于制造后取样检验,质量管理部人员将检验结果转填于“检验报告表“一式二联,经主管核签,第一联连同“检验报告申请表“送产销组,第二联自存。

  (五)产销组人员在接获质量管理部人员送来的“检验报告表“第一联及“检验报告申请单“后,应依“检验报告表“资料及参酌“检验报告申请单“的客户要求,复印一份呈主管核签,并盖上“产品检验专用章“后送营业部门转客户。

  产品质量确认

  第二十二条:质量确认时机

  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于安排“生产进度表“或“制作规范“生产中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将“制作规范“或经理批示送确认的“异常处理单“由质量管理部门人员取样确认并将供确认项目及内容填立于“质量确认表“,连同确认样品送营业部门转交客户确认。

  (一)批量生产前的质量确认。

  (二)客户要求质量确认。

  (三)客户附样与制品材质不同者。

  (四)客户附样的印刷线路非本公司或要求不同者。

  (五)生产或质量异常致产品发生规格、物性或其他差异者。

  (六)经经理或总经理指示送确认者。

  第二十三条:确认样品的生产、取样与制作

  (一)确认样品的生产

  1、若客户要求确认底片者由研发部制作供确认。

  2、若客户要求确认印刷线路、传送效果者,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应以小时制作供确认。

  (二)确认样品的取样

  质量管理部人员应取样二份,一份存质量管理部,另一份连同“质量确认表“按照质量管理制度规定交由业务部送客户确认。

  第二十四条:质量确认书的开立作业

  (一)质量确认书的开立

  质量管理部人员在取样后应即填“质量确认表“一式二份,编号连同样品呈经理核签并于“质量确认表“上加盖“质量确认专用章“转交研发部及生产管理人员,且在“生产进度表“上注明“确认日期“后转交业务部门。

  (二)客户进厂确认的作业方式

  客户进厂确认需开立“质量确认表“质量管理人员并要求客户于确认书上签认,并呈经理核签后通知生产管理人员排制,客户确认不合格拒收时,由质量管理部人员填报“异常处理单“呈经理批示,并依批示办理。

  第二十五条:质量确认处理期限及追踪

  (一)处理期限

  营业部门接获质量管理部或研发部送来确认的样品应于二日内转送客户,质量确认日数规定国内客户5日,国外客户10日,但客户如需装配试验始可确认者,其确认日数为50日,设定日数以出厂日为基准。

  (二)质量确认追踪

  质量管理部人员对于未如期完成确认者,且已逾2天以上者时,应以便函反应营业部门,以掌握确认动态及订单生产。

  (三)质量确认的结案

  质量管理部人员于接获营业部门送回经客户确认的“质量确认表“后,应即会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于“生产进度表“上注明确认完成并以安排生产,如客户不合格时应检查是否补(试)制。

  质量异常分析改善

  第二十六条:制程质量异常改善

  “异常处理单“经经理列入改善者,由经理室品保组登记交由改善执行部门依“异常处理单“所拟的改善对策确实执行,并定期提出报告,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改善结果。

  第二十七条:质量异常统计分析

  (一)质量管理部每日依ipqc抽查记录统计异常料号、项目及数量汇总编制“各机班、料号不良分析日报表“送经理核示后,送制造部一份以了解每日质量异常情况,以拟改善措施。

  (二)质量管理部每周依据每日抽检编制的“各机班、料号不良分析日报表“将异常项目汇总编制“抽检异常周报“送总经理室、制造部品保组并由制造科召集各机班针对主要异常项目、发生原因及措施检查。

  (三)各科生产中发生异常时拟报废的pc板,应填报“成品报废单“会质量管理部mpb确认后始可报废,且每月5日前由质量管理部汇部填报“制程料号别报废原因统计表“见(附表)送有关部门检查改善。

  第二十八条:质量管理圈活动

  为培养基层干部的领导统御及领导能力以促进自我启发提高人员的工作士气及质量意识,以团队精神共谋产品质量的改善,公司内各部门得组成质量管理圈,以推动改善工作。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实施与修订

  本质量管理制度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增补修改亦同。

篇2:安质部管理办法: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安质部管理办法

  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总则

  (一)为强化和规范项目部所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实现项目部的质量目标,根据国家及相关部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特制定办法。

  (二)质量方针: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按照is09000族标准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科学管理,精心组织,开展qc小组活动,加强全过程的质量监督控制,确保为顾客提供满意的产品;并通过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促进质量管理的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

  (三)质量目标:

  1、重合同,守信誉,在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

  2、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为100%,优良率95%,使工程达到省、部级优质工程。

  2、管理机构

  (一)项目部成立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担任组长,总工、安全总监担任副组长,组员由各职能部门组成。负责研究制定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完善各种质量控制规章制度,督促落实规章制度的执行。提供创优质工程的各种资源,定期召开质量管理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二)各级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由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技术水平高、有一定施工经验、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3、质量责任制

  项目部实行质量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和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和终身负责制。

  (1)项目部要建立层层负责制,明确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及专业人员的工程质量责任,达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狠抓落实,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

  (2)从项目部到作业队、班组到个人,层层签定质量包保责任状,依法进行施工质量管理。

  4、实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总工程师按照职责范围组织有关人员对设计文件进行会审,了解设计意图、明确技术途径,确定工程项目适用规范、工法、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并用其作为施工过程指导性文件。对设计文件有疑问或认为设计文件存在问题,应及时向业主、监理、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文件会审应以《设计文件会审记录》形式做出会审记录。

  (2)施工方案审批制度。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工程部应编制施工方案后报总工程师审批,总工审批后报监理单位审批。

  (3)项目开工前,项目工程部技术人员负责向施工队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提出并明确工程项目、技术标准、质量目标、质量保证措施及要求,以及工程项目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及操作规程,并以《技术交底书》形式下达并记录。

  5、质量检查制度

  项目部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应经常对所有工区进行施工质量检查,其主要内容:

  (一)开工前检查:

  (1)图纸会审(记录)是否满足施工需要。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写是否完成,单位工程单项施工方案,是否通过项目部审批并上报监理。

  (2)技术交底、现场施工测量(复测)和放样计算复核按规定进行交接等是否完成。

  (3)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是否进行上岗培训并能掌握使用。

  (4)施工准备是否具备开工条件。

  (5)创优目标、质量措施是否制定。

  (6)开工报告是否制定并申报审批。

  (7)原材料、配合比试验是否完成,并且合格。

  (二)施工过程中检查的内容有:

  (1)是否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要求组织实施。

  (2)施工测量:放样是否经过复核无误。对于主要部位是否进行定期复测和换手复核,以确保管段工程中线、高程在施工中的准确性。

  (3)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和标准化作业以及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施工规范、验标规定,抽查质量评定表格和工程实际是否相符。

  (4)原始记录是否完善,记载是否详实。

  (5)是否按规定进行材料试验和检验,其结果是否满足实

  际要求,合格证件是否齐全。

  (6)是否按工艺设计及规范、规程要求组织施工。

  (7)工班自检、互检、交接检要严格执行,并有交接记录;工程日志填写要符合实际。

  (8)配料计量是否准确。

  (9)对违反规定的施工操作方法,要求施工队及时采取措施直到纠正后方准继续施工。

  (10)对隐蔽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施工,检查值班情况,核实值班记录,确保施工过程的有效控制。

  (11)全面质量管理推行情况,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是否正常开展。

  (12)质量体系是否持续有效地运行。

  (三)定期质量检查制度:

  (1)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综合质量检查评比活动,由项目总工主持,有关部室、专职质检人员参加,采取分组检查或共同检查的方法。对本合同段各协作队和各单位工程进行质量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找准主要原因及时提出整改的措施和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

  (2)质量检查以检查实物工程量为主,同时检查内业资料、施工方法、现场文明施工及质量管理情况。

  (3)对照施工项目进行对标检查,核查施工作业与施工规范、技术规范、验收标准的符合程度和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优良率。

  (四)质量检验评定制度: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工作是实行施工质量控制、考核协作队在施工质量方面的成绩、查找问题、促进工程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不断提高的手段。

  (l)项目部主要领导,施工技术人员和质检人员,均应熟悉掌握《质量验收标准》,以标准为依据进行施工控制和进行“三检”活动。对各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

  (2)检验评定工作的具体分工:作业工班自检出原始记录,协作队质检员把关检查出检查评定表等有关资料,项目部抽检复查,帮助督促。

  (3)凡经检验合格的工程,按规定及时填记检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检验评定表,作为完成工作量、考核质量成绩和验工计价的凭证,检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六)竣工质量检查制度。工程项目竣工后,由项目部及时组织竣工检查,检查内容有:

  (1)进行竣工测量,核对各部尺寸、标高以及完成工程数量等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验标要求。

  (2)各种施工记录、资料收集整理情况。

  (3)复查评定记录,核定质量等级。

  (4)在竣工检查时,如发现漏项、缺项应及时补齐,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

篇3: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制度

  一、为了规范我公司质量控制,保证执业质量,不断提高执业水平,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关于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规范意见》,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质量控制是指本公司为保证评估工作质量符合相关准则的要求而制定和运用的控制政策与程序。控制政策是指本公司为保证执业质量符合相关准则的要求而采取的基本方针及策略。控制程序是指本公司为贯彻执行质量政策而采取的具体措施及方法。

  三、本公司的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对本公司评估工作的全面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二是对各评估项目助理人员工作的质量控制程序。

  四、本公司对所执行的独立资产评估业务,实行质量控制。

  五、本公司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无论对什么单位执行资产评估业务,都应遵守本制度,对业务质量进行控制,以保证评估质量达到相关准则的要求。

  六、本公司对非评估业务的质量控制,参照本制度实行。

  七、本公司实行法定代表人(首席注册资产评估师)统一领导下的部门经理(注册资产评估师)负责制,主管企业资产评估业务。

  八、遵守执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评估业务,出具评估报告。

  1、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承接评估业务、执行评估程序、取得评估证据、形成评谷结论、出具评估报告时,都必须依法办理,独立自主,做到形式上和实质上独立于外部组织和所服务的对象。

  2、注册资产评估师对有关评估事项的调查、判断的意见表达,应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不掺杂个人的主观意愿,不受他人的左右,不允许因个人偏见,影响分析、判断的客观性。

  3、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业务时,必须以正直、诚实的品质,正确对待利益各方,不允许牺牲一方利益而使另一方受益。

  4、执行评估业务时,注册资产评估师和其他执业人员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应向公司声明,并实行回避。

  5、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业务时,发现有关当事人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应在出具报告中予以指出,严禁为委托人出具假证明。

  6、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在评估过程中知悉的被评估单位的资料和商业秘密应当保密,还应确保其业务助理人员,其他评估人员及本公司保守秘密,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7、为维护整个职业界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和信誉,在公平竟争的环境下与同行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公司不以不正当手段与同行争揽业务;注册资产评估师不以个人名义同时在几家公司执业。

  九、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评估业务时,首先应了解客户基本情况。确定接受客户委托评估业务后,签定评估业务约定书,委派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他业务人员执行评估业务。

  十、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评估业务时,应按指定的工作任务,在了解被评估单位基本业务情况、评估风险水平的基础上,编制评估计划,对评估工作做出合理安排,并落实到每个执业人员。在计划实施过程中,还可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计划做必要的修改、补充,保证评估工作有组织、高效率的进行,实现预期目标。

  十一、注册资产评估师对被评估单位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要进行研究和评价,据以确定相关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在评估过程中发现被评估单位的内控制度有重大缺陷的,应向被评估单位报告。

  十二、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评估业务时,根据需要,可运用检查、监督、观察、查询、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现场勘查等方法,取得充分、适当的证据。

  十三、注册资产评估师必须将评估计划及实施过程、结果和其他需要加以判断的重要事项,作出评估工作底稿。

  十四、注册资产评估师在实施必要的评估程序后,以经过核实的评估证据为依据,形成评估结论,并依据相关准则的要求出具评估报告。

  十五、本公司建立法定代表人、部门经理负责的分级督导制度,对各层次的评估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复核。

  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全面质量控制制度、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部门经理执行全面质量控制制度与程序中适用于评估项目的质量控制程序。

  十六、督导人员对被分派工作的业务人员,应在考虑助理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等因素,在工作责任、所实施的具体评估、资产评估程序及目标、被评估单位的业务性质和可能遇到的重大评估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具体程序的有关事项进行指导。

  十七、督导人员在评估期间应履行职责,包括监督工作进度;了解评估期间出现的重大评估问题,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消除各执业人员之间的职业判断分岐,必要时向有关人员以至向专家咨询。

  十八、督导人员应对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复核。通过复核,检查助理人员完成的工作是否按评估计划和评估相关要求进行;预定的评估程序和评估目标是否实现;工作过程及结果是否记录;评估证据是否足以支持评估意见和评估结论等。

  十九、督导人员对下列事项应及时复核:

  1、具体评估计划;

  2、对固有风险、控制风险的评估,包括相关性测试结果对评估计划所做的修改;

  3、进行相关性测试取得的评估证据及形成的评估结论;

  4、评估报告草稿。

  二十、注册资产评估师在实施评估业务过程中,必须认真运用所掌握的专门学识,技能和积累的实践经验,遵守职业技术标准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他业务人员,都必须随着评估理论的更新、评估方法的进步,通过统一组织学习、培训以及工作实践、经验交流、自学等方式,掌握和运用新知识、新技能、新法规、新经验,不断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和执业水平。

  二十一、本制度从20**年1月起实行。

篇4:建设企业安全质量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质量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安全质量教育培训是企业安全生产和质量创优的基础工作。为增强安全质量意识,提高安全质量管理水平,规范安全质量教育培训管理,特制定本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公司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公司工程部会同办公室负责公司员工的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对工程建设项目部、运营公司的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第四条各工程建设项目部、运营公司负责本单位员工的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工作。

  第五条公司、工程建设项目部、运营公司应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要求,结合建设工程、运营、物业经营等项目的特点安排培训。

  第六条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由相关主管部门实施。

  第七条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和事件,各单位还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三章一般要求

  第八条各工程建设项目部、运营公司结合业务特点,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第九条工程建设项目部应进行教育培训的人员包括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质量管理人员、调岗人员、复岗人员及借调人员等。

  第十条运营公司应进行教育培训的人员包括:运营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质量管理人员、新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四新”操作人员、调岗人员、复岗人员及借调人员等。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种类及要求

  第十一条公司、工程建设项目部、运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取得安全资格(合格)证书,并按时参加复审。其他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办公室会同公司工程部组织实施,考试合格方可任职。

  第十二条新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必须进行公司、部门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电工、信号工、起重工、及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按规定持证上岗,还应进行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第十四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施工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质量教育。

  第十五条调岗、复岗、借调人员的教育培训。

  一、调岗人员进行部门级、岗位级两级培训,如为同部门调岗只需进行岗位级一级培训。

  二、复岗人员待岗三个月以内进行部门级、岗位级两级培训,待岗三个月以上重新进行三级教育。

  三、借调人员培训同调岗人员。

  第五章安全教育培训形式和内容

  第十六条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员工或调换工种的员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三级安全教育是每个刚进企业的新工人必须接受的首次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部门、班组这三级。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一、公司级安全教育(一级)

  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知识,职业卫生知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相应部门。

  二、部门级安全教育(二级)

  由部门主管及兼职安全员负责。教育内容包括本部门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制度。本部门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

  三、班组级安全教育(三级)

  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消防安全知识,主要生产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其预防和应急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知识。

  第十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国家认可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资质证书,方可从事批准项目范围内的工作。

  第十八条特定情况下的适时教育

  一、季节性,如冬季、夏季,雨雪天气及汛期施工;

  二、节假日前后;

  三、工作对象改变;

  四、工种交换;

  五、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六、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第十九条主要负责人的培训教育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质量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二十条管理人员的培训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专业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质量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经常性教育

  在做好新工人入场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安全质量培训的同时,还必须把消防等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具体形式如下:

  一、施工现场(重要设备房间)入口处的安全纪律牌。

  二、举办安全质量管理训练班、讲座、报告会、事故分析会。

  三、建立安全保护教育室,举办安全保护展览。

  四、印发安全质量简报、通报等,办安全质量管理黑板报、宣传栏。

  五、张挂安全质量宣传画、标志和标语口号。

  六、举办安全质量知识竞赛、放映安全质量教育音像制品。

  第二十二条班前安全活动

  一、上岗交底。交当天的作业环境、气候情况、主要工作内容和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以及特殊工种的配合等。

  二、上岗检查。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第二十三条其他教育培训的形式有(不限于):

  一、委托具体相应资质的安全质量教育培训机构;

  二、组织专家讲座;

  三、组织安全质量观摩活动;

  四、组织相关考察活动;

  五、实际演练和现场示范。

  第六章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第二十四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由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第二十五条其他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由公司的工程部负责组织进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工作,档案记录管理工作应由工程部门负责。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各项规定,与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相抵触时,执行国家和行业规定。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由工程部负责制订、解释、修订。

篇5:有限公司质量考核制度

  **********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00-0-00-000-0

  文件名称:

  质量考核制度

  版次:1页次:

  第1页共5页

  发行日期:

  1目的:

  控制过程质量和提高产品质量。

  2适用范围:

  生产制造、过程质量。

  3职责:

  3.1技品部为过程质量考核制度的归口部门,负责质量指标统计和组织分析落实质量责任,并通报考核:

  3.2各质量责任部门负责将考核结果分解落实到人。

  3.3财务科每月按考核结果在工资中体现到人。

  4定义:

  4.1批量事故

  4.1.1一次性、同一故障的零部件质量报废≥20件;

  4.1.2造成总成返工≥10件;

  4.1.3造成一次在20件以上的零部件返工或降级让步接收;

  4.1.42000元≤一次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

  4.2重大质量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

  4.3重大质量投诉

  4.3.1造成客户要求停产整顿的;

  4.3.2一次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

  4.3.3顾客投诉抱怨较大,客户发文通报;

  4.3.4被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5工作流程和内容

  工作流程

  责任人

  工作内容说明

  使用表单记录

  质量问题来源

  质量问题考核

  质量分析

  质量目标考核

  质量指标

  责任落实

  考核结果

  考核落实

  质量通报

  考核实施

  品质部

  品质部

  品质部

  品质部

  责任部门

  财务科

  品质部

  5.1质量问题

  5.1.1生产过程出现的质量问题

  5.1.2例行检查、检验等

  5.1.3检验报表

  5.2质量责任分析

  5.2.1品质部根据质量指标要求每月进行统计分析,确定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制定下一阶段质量指标要求;

  5.2.2品质部组织对相关质量检查、质量投诉和质量损失进行分析判断,落实质量责任

  5.2.3重大、批量性或责任不清的由品质部组织相关部门评审确认

  5.3质量考核实施

  5.3.1品质部根据责任分析结果填写扣款通知单,通知责任部门

  5.3.2责任部门根据考核结果落实责任者报品质部确认,由品质部通知财务部落实。

  5.3.3财务部根据扣款通知单结果在责任者工资中扣除

  5.4每月由品质部在公司质量例会上通报质量考核结果

  售后质量信息反馈

  不合格评审报告

  生产质量信息反馈单

  检查记录

  月度质量统计分析

  不合格评审报告

  检查记录

  纠正预防措施单

  质量评审报告

  扣款通知单

  扣款通知单

  工资单

  质量通报

  6.考核实施条款

  6.1月度质量指标考核

  6.1.1每年根据公司年度质量目标要求,确定公司质量指标和部门考核项目与指标分解(月度)要求;

  6.1.2品质部以质量指标及质量考核细则为标准,在每月月底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报财务科,由财务科根据公司的相应考核制度在每月的工资中体现。

  6.2工作质量考核

  6.2.2对主观因素导致的工作质量问题:责任心不强、未按流程标准执行、弄虚作假等造成的质量问题按下表进行考核:

  序号

  项目

  考核标准

  说明

  未执行工艺制度:

  50元/次

  未执行产品防护要求,产品乱堆乱放影响产品质量要求(磕碰、锈蚀、清洁度等)

  10元/次

  未按先进先出

  10元/次

  弄虚作假

  500元/次

  或专案处理

  6.3总成装配及制造过程质量考核(负激励)

  6.3总成装配及制造过程质量考核(负激励)

  序号

  项目

  考核标准

  说明

  1重大质量事故

  1000元/次

  组织专项考核

  批量事故

  500-1000元/次

  (不低于直接损失的20%)

  专案处理

  单件、少量报废(≮20件)

  (制造过程)

  零件成本价(报废工序之前的所有成本之和)*50% 20次∕每

  不合格率>3‰

  单件、少量漏工序(≮20件)

  (制造过程)

  零件成本价(报废工序之前的所成

  本之和)*50% 50次∕每

  报废

  不合格率>3‰

  返工工资 50次∕每

  能返工

  错装、漏装

  (总成装配)

  20元/次

  公司内部发现的

  200元/次

  客户发现的

  5隐瞒质量问题

  300元/件

  以次充好(调查确认)

  6冲床加工、焊接加工

  (不合格率)≤1‰0

  考核范围:

  1.周期:月度;

  2.范围:仅限冲床车间,进入装配装配和出库后的,不在此范围。

  ≯2‰

  报废

  零件成本价(报废工序之前的所成

  本之和)*50%

  返工

  返工人员工资的100%

  7水箱测漏

  (不准确率)≤1‰0

  考核范围:

  1.周期:月度;

  2.范围:

  ≯1‰

  公司内部发现

  返工人员工资的100% 50次∕每

  客户发现

  返工

  零件成本价(报废工序之前的所有成本之和)*20%

  返工人员计厂工工资的100%

  8(不合格率)≤30‰

  -100(处罚)

  1.包装车间零件不合格为参照;

  2.检验、返修记录为依据

  ≤20‰

  -50(处罚)

  ≤10‰0

  ≤5‰

   100(奖励)

  ≤1‰

   200(奖励)

  6.4质量考核责任分解

  6.4.1单件、少量损坏的由责任者直接承担,不能追溯到责任者的由责任车间负责人承担;

  6.4.2当批量性质量问题时,相关责任部门负管理责任,工段长承担其中质量损失的10%,质检人员承担其中质量损失的10%;

  6.4.3当质量责任为供应商或物流运输时,质量损失按《质量保证协议》或相关规定索赔,公司相关管理部门承担工作质量责任;

  6.4.4批量性问题首先由技术品质部进行责任分析,责任部门进行分解,当关联到技术品质部责任时报综合管理部执行。

  7质量奖励:

  7.1对主动预防和改进产品质量,及时发现杜绝了不合格品流转的人员和部门给予一定的奖励,见下表。

  序号

  项目

  奖励标准

  说明

  1质量攻关

  售后前三位质量攻关

  10000-30000元/项

  列入公司年度或月度质量攻关项目的

  装配前三位质量攻关

  1000-2000元/项

  生产过程质量攻关

  1000-2000元/项

  质量改进项目

  100-300元/项

  每月评定

  qcc质量圈

  100-300元/项

  质量部

  年度质量指标达标

  2000元

  按车间计算

  5连续三个月质量指标达标

  1000元

  质量部

  6装配(或生产)过程中,主动发现零部件质量问题

  单个、少量

  2元/件

  经品质部评价属于非本岗位要求的和容易误用的

  批量性

  200元/次

  7出厂测试合格后,被发现成品质量问题

  单个、少量

  公司内部发现

  10元/件

  客户发现

  50元/件

  批量性

  公司内部发现

  100元/次

  客户发现

  500元/次

  8员工提出质量合理化建议

  按公司合理化建议规定实施

  品质部审核

  9质量之星

  100元/人

  每月评定

  10质量标兵

  300元/人年度

  7.2对已负激励员工,如有积极改进态度,并在半年内未发生任何质量投诉者可以申请减免上期扣款作为奖励。

  8、本文件最终解释权归品质部,遇特殊情况由会议评审决定;

  9、本文件从批准之日起开始实施。

  编制:

  审核:

  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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