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具体职责 -z6尊龙app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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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具体职责

  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具体职责

  在分段监管的体制下,食品安全由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共同监管,并承担责任。

一、卫生行政部门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卫生行政部门所承担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包括以下六项内容:

  (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其职责包括:一是进行常规的监测,具体是: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组织制定、实施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二是进行非常规的监测。在接到其他有关部门通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对信息进行核实,经核实后及时调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二)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负责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包括日常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依申请进行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1.日常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这一工作贯穿于从田地到餐桌的整个监管过程。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成立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技术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考虑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已经对农产品的安全性评估作出了规定,为了做好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衔接,食品安全法规定:对农药、肥料、生长调节剂、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的安全性评估应当有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参加。

  2.依申请进行的安全性评估。除了日常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外,还负责对一些单位或者个人的特定行为进行安全性评估,以保证食品安全。具体包括:

  (1)对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的活动进行安全性评估。

  (2)对进口的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和首次进口的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进行安全性评估。

  (三)负责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

  明确规定了食品安全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其他部门不得再制定针对食品的任何强制性标准。应当遵守如下规定:

  1、成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卫生部门应当成立由有关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对食品安全标准进行审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代表组成。

  2、对现行的有关规定进行整合。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包括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等在内的各种食品标准。食品安全法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那就是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统一发布,供公众免费查阅。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发布,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向卫生部门提供国家标准,即gb的号段,供卫生部门进行编号后发布。

  4、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对食品安全标准进行修订。一旦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得出食品不安全结论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对照检查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认为需要制定、修订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制定、修订。

  5、食品安全标准中有关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限量的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的要求,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制定。

  6、屠宰畜、禽的检验规程,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7、关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制定、发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过程中,应当参照执行上述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

  (四)负责公布食品安全信息

  食品安全信息公布是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布包括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以及其他重要的食品安全信息和国务院确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其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不得发布。同时,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获知上述这四类重要的信息后,应当及时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报告。

  (五)负责制定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

  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六)负责牵头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食品安全法明确由卫生部门来牵头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具体职责是:

  1.及时报告。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接到报告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上报,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缓报、谎报。

  2.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当及时会同有关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下列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

  (1)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对因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卫生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救治。

  (2)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予以召回、停止经营并销毁。

  (3)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

  (4)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发布,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3.进行事故责任调查。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调查,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报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及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直接组织进行事故责任调查。

二、农业行政部门

  农业行政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的监管。农业行政部门主要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对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管理,但同时也要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履行其相应的职责,包括:

  (一)县级以上农业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药、肥料、生长调节剂、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制度。

  (二)在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三)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

  (四)与卫生行政部门一起制定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

  (五)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并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处置。

  (六)根据职责公布食用农产品的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七)与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相互通报获得的食品安全信息。

三、质量监督部门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质量监督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其职责主要包括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进行监管、对食品进出口进行监管、对食品检验机构进行资质认定管理等,包括:

  (一)负责食品生产许可的颁发

  县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应当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要求,对拟从事食品生产的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包括:一是是否具有与拟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储存等场所,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是是否具有与拟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三是是否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四是是否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除了进行书面审查外,必要时应当对申请人的生产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决定准予许可;对不符合四项条件中的任何一项条件的,决定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二)负责对食品生产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对于已经获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包括:

  1.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人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不得实施免检。在检查中需要对食品进行抽样检验的,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送食品检验机构检验。进行抽样检验,不得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2.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3.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

  4.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活动的场所。

  5.进行日常的监督检查时,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监督检查记录经监督检查人员和食品生产者签字后归档。

  6.建立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根据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记录,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7.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及时进行核实、处理、答复;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

  8.依据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9.获知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应当向上级主管

  部门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立即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0.向卫生行政、农业行政、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相互通报获得的食品安全信息。

  关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管理,食品安全法按照现行的管理模式,规定食品生产者生产在本乡镇销售的食品,不需要获得食品生产的许可。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

  (三)负责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施许可和监管

  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条件、程序,依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执行。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质量监督部门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主管部门,负责颁发许可并进行监管。

  (四)负责对食品相关产品进行监管

  食品相关产品是指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质量监督部门对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日常的监督检查,确保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符合有关食品相关产品中的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五)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处置

  食品安全事故如果发生在生产环节,质量监督部门有责任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处置。

  (六)对食品检验机构进行资质认定管理

  为了加强对食品检验机构的管理,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按照国务院制定的《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认证认可机构对食品检验机构进行资质认定,取得资质的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

  (七)负责对违法行为的处罚

  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者、有关食品检验机构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依照食品安全法“法律责任”一章的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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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出入境检验部门

  (一)对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按照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检验。

  (二)境外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对我国境内造成影响,或者在进口食品中发现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采取风险预警或者控制措施,并向国务院卫生行政、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

  (三)负责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的备案,以及向我国境内出el食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的注册,并定期公布已经备案的出口商、代理商和已经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名单。

  (四)对出口的食品进行监督、抽检;

  (五)负责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的备案。

  (六)负责收集、汇总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机构和企业。

  (七)应当建立进出口食品的进口商、出口商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信誉记录,并予以公布。

  (八)对有不良记录的进口商、出口商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检疫机构应当加强对其进口、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在食品安全分段监管的体制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食品流通环节进行监管。具体职责包括:

  (一)负责颁发食品流通许可

  对申请从事食品流通,包括销售、储存、运输等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依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条件进行许可。

  (二)负责对销售食品的食品摊贩进行监管

  对销售食品的经营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制定。

  (三)负责对食品流通活动进行日常的监督管理

  对于已经获得食品流通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包括:

  1.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入食品流通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不得实施免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进行现场检查时,需要对食品进行抽样检验的,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送食品检验机构检验,或者采用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快速检测方法检验。进行抽样检验,不得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但不能以快速检测的结果作为对食品经营者进行处罚的依据。

  2.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3.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4.查封违法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的场所。

  5.进行日常的监督检查时,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监督检查记录经监督检查人员和食品流通经营者签字后归档。

  6.建立食品流通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根据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记录,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流通经营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7.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及时进行核实、处理、答复;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

  8.依据职责公布对食品流通环节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的信息。

  9.获知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立即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0.向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相互通报获得的食品安全信息。

  (四)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处置

  食品安全事故如果发生在流通环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责任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处置。

  (五)负责对违法行为的处罚

  对食品流通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和违法推荐食品的违法行为,依照食品安全法“法律责任”一章的规定进行处罚。对在广告中对食品质量作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依照广告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餐饮服务环节进行监管。餐饮服务,是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服务性劳动等手段,向消费者提供食品、消费场所及设施的食品加工、销售和消费服务活动。提供餐饮服务的单位包括宾馆、饭店、餐馆、食堂、食品摊贩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上述这些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一)负责颁发餐饮服务许可

  对申请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依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条件进行许可。

  (二)负责对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摊贩进行监管

  由于食品安全法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制定食品摊贩的具体管理办法,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应当依据食品安全法和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法规的规定,对食品摊贩进行管理。

  (三)负责对餐饮服务活动进行日常的监督管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的日常监督管理,包括:

  1.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人餐饮服务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对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不得实施免检。

  2.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3.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4.查封违法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场所。

  5.进行日常的监督检查时,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监督检查记录经监督检查人员和餐饮服务经营者签字后归档。

  6.建立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根据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记录,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7.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及时进行核实、处理、答复;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

  8.依据职责公布对餐饮服务活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的信息。

  9.获知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立即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0.向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相互通报获得的食品安全信息。

  (四)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处置

  食品安全事故如果发生在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责任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处置。

  (五)负责对声称保健食品进行监管

  (六)负责对违法行为的处罚

  对餐饮服务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依照食品安全法“法律责任”一章的规定进行处罚。

篇2:人事专员工作职责

一、如何做好考勤管理工作?

  1.树立良好的z6尊龙app官方网站的文化,培养尽职、忠诚、优秀的员工队伍。

  z6尊龙app官方网站的文化是一个企业的灵魂,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动力源泉;它是包括文化、管理在内的企业精神力量,这种精神力量可以让企业的员工凝聚在一起、一起学习、一起发展、一起创造。我们要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实现企业管理效率的最大化,就要以优秀的z6尊龙app官方网站的文化来凝聚员工的人心和力量,使员工互相依赖、互相促进,增强员工珍惜团队精神的理念,通过凝聚员工士气实现“上下同欲”,降低企业科学管理制度内化的阻力,实现企业管理的效率。

  2.塑造员工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所谓职业道德修养,是指从事各种职业活动的人员,按照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和规范,在职业活动中所进行的自我教育、自我改造、自我完善,使自己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和达到一定的职业道德境界。只有公司的员工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才能自觉遵守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这样会更有利于行政或人事部门管理工作的开展。

  3.建立比较完善和严格的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可由行政或人事部门拟定、完善,由各部门主管严格贯彻执行。各部门主管对于本部门员工的出勤状况应做到实事求是、不姑息、不隐瞒,违者将处以适当罚金或采取相应的措施。比如考勤管理制度可以考虑以下内容:(1)应该以工种的不同对公司员工进行分类,可分为任务目标考勤(如市场部员工)和作息时间考勤两类。(2)因特殊情况第二天需直接外出办公而不能打考勤者,必须提前填写《外出申请单》,由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后交人事部备案。(3)公司可设立月全勤奖及年全勤奖。对于当月全勤的员工,在当月薪水发放时予以奖励;对于全年全勤的员工,可在年终由公司予以表扬,并发放相应的全勤奖金。

  4.选用较为先进的考勤软件。

  从目前的状况看,考勤管理的实施主要包括:手工考勤、电脑考勤、指纹考勤等。手工考勤只是原始的员工签到考勤管理;电脑考勤则是通过员工上下班刷卡进行较为先进的考勤管理;指纹考勤则是采用指纹识别技术对员工进行考勤管理。电脑考勤虽然较手工考勤有了很大的进步,但这两个考勤管理办法还是有着一些共同的缺点,比如考勤需要派专人监督、常出现员工代为签到或打卡现象。而指纹考勤软件则彻底的杜绝了以上现象的发生,对员工的出勤状况有了客观准确的了解、监督和管理,是目前较为理想的考勤软件。

  5.将考勤管理纳入绩效管理的范畴,与薪酬挂钩。

  将员工的考勤状况以一定的权重纳入绩效管理的范畴,两者一起计算员工绩效积分,以此作为发放薪水的指标。

二、员工纪律管理

  公司管理制度由各部门严格贯彻执行、人事部门监督并执行;之后由各部门配合人事部门收集、整理、汇总员工对公司制度的遵守状况,当然也可以设立意见箱,听听员工的建议,以便改善公司制度的不合理之处;之后由人事部门对反馈结果进行处理,修正、完善管理制度。这样就形成了一个系统,制定、执行、反馈、修正、执行、反馈……

三、员工基本信息管理

  员工基本信息的管理最好应该引进管理软件,这主要包括员工编号、员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貌、婚姻状况、所属部门、毕业院校、所学专业、身份证号、户籍类别、户籍地址、职称、职务、参加工作时间、入职日期、离职日期、离职原因、奖惩记录、培训记录、调动记录、工作履历、原单位职务、现住址、联系电话、劳动合同编号、档案编号等相关资料。这些资料可由人事部门在员工入职录用时由员工填写《员工信息表》加以收集并录机,亦或由各部门主管收集并统一报人事部门。对员工基本信息的管理有助于公司或人事部门对于员工的了解、管理以及工作调动、职务升迁等等。

四、劳动合同及员工档案的管理

  劳动合同的管理包括合同的拟定、修正、完善、签订、续签、保管等。劳动合同应根据《劳动法》由公司与员工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共同遵守,保障公司及员工的权益不受侵害。强化劳动合同的管理是减少争议的关键,所以我们必须做到依照现有法律订好劳动合同、尽量使劳动合同精细化、不断加强对合同订立的管理。

  合同期满经由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一份公司装订保管,另一份由人事部归入员工人事档案。

  员工档案按其内容及关联部门可分为六大类:行政类、财务类、人事类、业务类、工程类、拓展类。档案编号以“一案一号”为原则,遇有一案归入多类者,应先确定其主要类别进行编号。档案资料的归档须填写详细的资料归档表,包括归档资料、归档人、归档时间等。因工作需要续调阅档案时,须填写《档案调阅申请单》,并经相应核准人核准后方可调阅,档案调阅时间最长不得超过8小时;超过保存期,且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应销毁。需销毁的档案由保管部门填写《销毁档案申请单》,经相应核准人核准后方可销毁;档案保管人员对于档案要妥善保管,保证档案安全。

五、“五险一金”的办理

  我们通常所说的“五险一金”中的“五险”是指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女工生育险;“一金”是指住房公积金。

  养老保险以企业身份参保的缴费分别由企业缴纳和个人缴纳两部分组成,20**年缴纳比例为企业缴纳缴费基数的20%,个人缴纳缴费基数的7%;按照规定个人缴费自1998年起每2年上调1%,直至8%,20**起将变为企业缴纳基数的20%,个人缴纳基数的8%。缴纳基数为参保人员上年度月平均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每年申报核定后的月缴费基数当年内不得变动直至次年核定。缴费基数低于统一公布的西安市上年月社会平均缴费基数的60%的按6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统一公布的西安市上年月社会平均缴费基数的300%的按300%作为缴费基数。享受退休金待遇的条件是年龄要求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可以办理退休手续;且实际缴费加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符合以上两条规定的参保员工均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对于缴费不满15年的到龄参保人员一次性返还其个人账户本息之和。

  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9%,单位负担7%,每月的8元大额补充险,以单位80%,个人20%分担。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记录办法,按参保人月缴费基数,根据不同年龄段分别按:40岁以下2.7%;41岁至50岁3.0%;51岁以上3.6%的比例计入。退休人员按本人月养老金的5%计入。

  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为3.5%,单位负担2.5%,个人负担1%。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1)计缴费时间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不满10年的,领取18个月失业保险金;

  (6)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费缴费时间按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分别累计计算。

  工伤保险是由企业或雇主按国家规定的费率缴纳的,劳动者个人不缴纳任何费用,这是工伤保险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险项目的不同之处。缴纳比例由0.5%~2%之间。工伤保险对企业经营发展的主要作用表现在:第一,工伤保险保护了企业和雇主,尤其是资金不足的小企业。第二,工伤保险有利于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伤保险制度对劳动者的意义主要有:首先,工伤保险保障了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必要措施。其次,工伤保险保障了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劳动者本人或其遗属在生活发生困难时的基本生

  活需要,防止受工伤的劳动者或其遗属陷入贫困状况,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劳动者及其家属的后顾之忧。最后,工伤保险保障了受伤害劳动者或其遗属的合法权益,是社会对劳动者所作的社会贡献的肯定,有利于增强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

  女工生育险是一项专门保护女职工的社会保险。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是指女职工在生育期间享有的各种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产假、工资待遇、生产医疗费用及其他补助等。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新参加工作的员工从第二个月起缴存公积金,调入员工从发工资之月起缴存。员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员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总额×缴存比例。目前西安的缴存比例由单位负担5%~20%,个人负担5%。凡住房公积金按规定及时、足额存入资金中心指定银行专户(一般要求正常缴存一年以上)的员工,在购买自用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绩效管理

  绩效管理是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绩效考核又是绩效管理的最重要一环,这一点已形成共识。

  要做好绩效管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必须使全体员工了解什么是绩效管理,消除和澄清全体员工对绩效考核的错误及模糊认识;

  (2)做好职务分析,编制岗位说明书,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标准;

  (3)管理者要与员工保持及时、真诚的沟通,持续不断地辅导员工业绩的提升;

  (4)认真做好员工平时行为的观察和记录;

  (5)在绩效考评结束之后,管理者需要对企业绩效管理的政策、方法、手段及其他的细节进行有效的分析,找出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改进和提高企业的绩效管理水平;

  (6)让价值评价体系发挥牵引和激发作用.

人力资源部部门职责

一、人力资源部主要职责:

  1、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2、制订、修改公司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3、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分析公司现有人力资源状况,预测人员需求,制定、修改人力资源规划,经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4、在各部门的协助下进行工作分析;提出岗位设置调整意见;明确部门、岗位职责及岗位任职资格;编制、修改和完善部门、岗位职责说明书;合理评价岗位价值。

  5、根据岗位需求状况和人力资源规划,制定招聘计划,做好招聘前的准备、招聘实施和招聘后的手续完备等工作。

  6、组织建立绩效管理体系,制订相关方案;牵头组织公司各部门进行绩效考核并予以指导和监督,协助总经理室对各部门负责人的考核;做好考核结果的汇总、审核和归档管理等工作。

  7、根据企业规划和员工发展需要,建立和完善员工培训体系;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对员工进行的分类、分层次培训,努力提高员工素质。

  9、制定公司的薪酬、福利方案,经审批后组织实施;核算员工工资,计算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标准、缴纳社会保险。

  10、做好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定期汇总、编制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相关统计报表和统计报告。

  11、办理员工录用、迁调、奖惩、离职、退休手续,办理中层管理人员的考察、选拔、聘任、解聘事宜,牵头组织对公司领导班子的年度考核。

  12、做好劳动合同管理、劳动纠纷处理和劳动保护工作。

  13、及时与各部门沟通、协调,协助各部门做好员工管理工作。搞好部门建设,不断改进内部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部门工作绩效。

  14、完成公司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二、各板块分类职责

1、招聘

  1、招聘要以公司的人员需求状况、人力资源规划、岗位任职资格要求等为依据;招聘前要制定方案,明确拟招聘的岗位及任职条件、信息发布渠道、招聘的时间安排、测试的方式和时间及地点安排等。

  2、要选择适当的招聘信息发布渠道;招聘广告的内容要准确,用语要恰当;面试等招聘过程中的各项活动要准备充分,安排合理、有序,体现公司的形象;对应聘人员的甄选过程要公正、公平、公开,避免个人偏见。

  3、招聘结束后要做好录用手续的完备工作,要编写小结分析、总结本次招聘的成功和不足,对招聘效果做出评价。

  4、要及时收集人才信息,建立人才储备信息库,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5、招聘工作力求做到:精心组织策划、全面科学测评、严格择优录用、合理控制费用,及时为公司招募到适用的人才。

2、培训与人才开发

  1、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员工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公司的培训体系。

  2、新进员工要百分之百做到岗前培训,其他员工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和工作计划落实培训工作;每次培训前要拟订更详细的计划,明确参加培训的人员、培训的方式、时间、地点等,做好充分的准备,如及时联系培训讲师、准备相关资料、布置好场地、准备好设施、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等。

  3、做好培训管理,检查监督员工出席情况、上课情况,发现学员旷课、迟到、早退、不专心学习等情况,及时批评纠正并参照考勤和奖惩制度予以处理;建立培训情况统计台帐,做好日常登记和年度统计汇总,合理控制培训费用的支出,培训结束后要及时评价培训效果。

  4、培训工作力求做到:全面规划、体系完善;课程安排合理、学用一致;过程管理有序、注重培训效果、费用节约。

  5、主动了解、掌握员工的工作情况、工作满意度、个人的发展愿景以及对公司的意见、建议和期望,为其提供更多的培训和锻炼的机会,做好青年人才的开发培养。

3、绩效管理

  1、在各部门的配合下,建立和完善绩效管理体系: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时修改、完善或重新建立绩效考核制度,经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考核制度建立过程中要充分征求其他部门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考核制度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督促各部门按时完成各部门内部的考核,并将相关资料送交人力资源部;及时为总经理室准备好考核所需的参考资料;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各部门员工考核情况汇总、审核并送交总经理室审批,审核中发现不符合事实的情况要立即调查、处理。

  3、检查、督促各部门按时完成考核结果的反馈与沟通工作,遇到员工投诉要立即进行调查,妥善处理。

  4、考核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要将相关资料归档管理,并对本次考核做出评价;要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以改进考核工作。

4、薪酬福利管理与员工激励

  1、注意了解同行业和本地区的相关企业薪酬福利状况和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员工激励方面的成功经验、福利方案,为本企业改进薪酬福利管理和员工激励机制提供客观依据;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适时制定、调整薪酬分配方案善员工激励机制,方案的制定要具有合理性和实用性,要能够起到改善企业管理和激励员工的作用。

  2、及时核算员工社会保险金基数和住房公积金基数,按时缴纳。及时了解、掌握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缴费标准方面的信息动态,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动调整意见。

  3、确保员工的工资、奖金及时发放。

5、日常劳资、人事工作

  1、严格执行人事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按规定查阅、保管、转递人事档案;主动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2、办理员工的录入、晋升、降职(级)、调动、退休等人事变动的有关手续,做到及时、准确,树立服务意识。

  3、做好劳动合同的管理,及时、准确地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续签、变更、解除、终止手续,续签或终止的准备工作要在合同到期2个月前做好。

  4、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办理职称申报评审材料的初步审核和上报;做好登记和情况统计,并对有关材料建档、归档。

  5、按规定时间正确完成各种统计报表和报告。

  6、发生劳动纠纷和工伤等情况,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及时、妥善处理或上报,并与工会等部门做好沟通与协调。

篇3: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对净月院区安全保卫工作、消防安全工作、公寓管理工作、维修维护工作、资产管理工作、饮食管理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

  负责制定净月院区学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学院要求做好工作总结,制定净月院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职责,并监督执行;

  负责净月院区后勤管理服务保障工作和设备维护、维修工作,保障水、电、煤气和暖气的正常供应,保证设备、设施正常使用。负责院区食堂、超市、复印社的管理和监督。负责院区绿化、美化工作。负责院区教学楼、学生公寓、体育馆、食堂和外围的卫生清扫工作;

  熟悉教学楼的结构、布局、功能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等具体情况。负责净月院区维修工程质量监督及工程验收工作;经常检查各种设备设施的工作情况,保证设备设施的完好率;

  负责与相关政府事务部门联系事项。负责与学院其它部门、单位的联系;负责保安员、保洁员的招聘工作;

  负责安排水、电、煤气使用量审核及报销工作,对院区内的有关供水、供电费用的收缴工作;

  负责了解和掌握院区师生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协调相关分院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和管理工作;

  负责为院区的教学工作提供保障,为任课教师提供休息场所和课堂备品。做好外籍老师的生活保障,负责多媒体教室管理,督促清扫教室卫生;

  负责净月院区公寓管理工作。负责院区内学生寝室的安排、分配和调整以及寝室备品登记、发放和回收等工作,及时做好公寓内设备、设施和寝室内用电、用水、取暖设备的维修工作;

  负责检查净月院区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督促建立健全院区各项安全保卫和防火制度,维护院区治安秩序和防火工作制度的落实。指导保卫干事和消防干事经常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防火教育,组织开展消防演练,经常检查消防设备设施,加强对违章用电的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负责净月院区固定资产申购、清查和管理工作。资产责任到人,杜绝设备的人为损坏和流失,督促及时报增报减,帐、卡、物相符;负责审核维修设备、器材申领及购买上报计划;

  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4: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岗位职责

  在净月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净月校区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负责院区内各岗位工作人员的月度考勤记录上报统计工作;

  2.负责院区各种会议的会务管理工作,包括会议通知、会场安排、文件准备等,并做好会议记录;

  3.负责院区签订的合同、各种文件的登记、管理、归档工作

  4.负责与相关政府事务部门联系事项,做好水费、电费、天燃气费等费用的对外缴费工作。负责与学院其它部门、单位的联系;

  5.负责新进人员和离职人员的相关手续办理协助工作。负责协助办理院区内工作人员的五险一金工作;

  6.负责公寓管理,熟悉院区学生各公寓房间数、各寝室床位数、配合学工处做好学生入住配置计划;

  7.督促、指导公寓管理员做好对本公寓、寝室内设备、设施和配套物品的经常性的巡视、检查工作,自然损坏的及时上报维修,对故意人为破坏造成的损坏,当事人要进行赔偿;

  8.负责制定公寓管理员、保洁人员的岗位工作职责,做好日常考勤和工作质量考核工作;

  9.督促、指导公寓管理员做好学生公寓防火、防盗工作。经常组织人员对学生公寓违规电器进行检查,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10.负责组织学生开展寝室文化活动,定期进行检查,评出文明寝室和标兵寝室,创造和谐文明的住宿环境;

  11.完成学校或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5:校区综合管理科科长岗位职责

  一、负责综合管办内外的协调、服务及联络工作。

  二、负责制定本部门综合管理工作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校区范围内的固定资产的登记及日常管理工作。

  四、负责办公用品、日常维修品的申领、管理、保管与发放工作,做好台账。

  五、负责综合管办日常工作,建立健全科内档案,做好档案归类、保管等。

  六、负责来访来客人员的接待工作,组织安排重大会议及重要活动。

  七、负责校园的治安、消防和校卫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八、负责与上级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传达上级会议或文件精神,并组织落实。

  九、负责综合管办及下设各部门日常工作,积极组织协调、检查、实施、落实。

  十、负责全校设施、设备的维护与管理,负责校园的卫生、绿化等工作。

  十一、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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