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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业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湖北**置业有限公司**分公司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条适用范围

  (一)、本管理制度适用范围:1、工程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和核验;2、工程甲定乙供材料(设备)的签证和核验;3、公司日常物料采购(含固定资产采购)和验收;

  甲供或甲定乙供材料(设备)范围一览表(具体品种应根据实际情况定)

  材料设备种类

  具体内容

  主材

  钢筋、商品混凝土

  装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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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饰面砖、饰面板、玻璃制品、铝合金门窗、墙体油漆及涂料

  水电安装材料

  电线、上水管材、排水排污管材

  设备

  电梯、水暖设备、电气设备、通风设备

  (二)采购的方式:

  1、招标采购;2、直接采购;

  第二条招标采购管理

  1、公司设立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以招标形式采购材料(设备)的管理工作。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由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工程部门负责人、采购主管、预算人员和财务人员组成;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工程负责人(或总工程师)负责。

  2、材料(设备)招标采购一般程序:

  (1)、预算人员在施工图纸出来后,根据图纸及有关资料编制《材料(设备)清单》交工程部门负责人;

  (2)、工程部门负责人对图纸进行审核优化后,对《材料(设备)清单》所列材料名称、规格进行审核并作必要调整,根据实际情况拟定主要材料品牌、规格型号等;并在《材料(设备)清单》上签字认可后报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

  (3)、材料(设备)领导小组根据《材料(设备)清单》所列材料确定甲供和甲定乙供材料(设备)的品名、品种、品牌和规格。

  (4)、进行市场询价,货比三家,询价由材料采购主管负责,预算人员和财务人员作为监审人员可同步进行询价;

  (5)、材料主管根据工程进度及已确认的甲供材料(设备),分批、分阶段编制《材料(设备)采购计划》并组织采购招标。

  (6)、商务谈判并签订采购合同(合同评审见公司业务审批流程)。

  第三条直接采购管理

  1、直接采购适用于小额工程材料采购及日常物料采购;

  2、若采取直接采购方式时,采购之前必须进行材料采购询价,采购询价由材料采购主管负责,预算人员和财务人员作为监审人员可同步进行询价,材料采购主管根据询价结果填制《通用物资采购申请》,然后按公司相关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后实施采购;

  3、询价限额(单笔金额500元)以下的日常办公用品及易耗品采购,由公司行政部门直接编制采购计划按公司业务审批流程审批后实施;

  第四条材料(设备)验收;

  (1)、材料(设备)的品牌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2)、材料(设备)的色泽、材质(指材料)、外观等是否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

  (3)、材料(设备)的尺寸、规格、型号等是否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

  (4)、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出厂标准或有关国家行业标准以及合同要求达到的标准。

  (5)、材料(设备)合同要求的配件及辅材等是否齐全、正确。

  (6)、材料(设备)的产品保护措施是否到位。

  (7)、材料(设备)的供货时间是否按合同及供货时间计划要求执行。如供货时间延误造成工期、经济损失,则由采购主管书面通知供货厂商主办人员及其上级领导并按采购合同规定处理。

  (8)、材料(设备)的数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及供货计划要求。

  (9)、材料(设备)的存贮及堆放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第五条材料采购相关管理规定

  (1)、工程部门负责人必须严格从经济性和适用性出发,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核和优化,确定材料(设备)的名称、型号和品牌,材料(设备)领导小组必须研究确定甲供和甲定乙供材料(设备)品名、品种、品牌和规格清单;

  (2)、不论是招标采购还是直接采购均必须进行广泛询价,货比三家;询价由材料主管、预算主管、财务主管相关人员分别进行,形成内部牵制。

  (3)、材料主管必须会同工程部门对到货的甲供材料(设备)的数量、质量及规格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退货并通知财务部拒绝付款。

  (4)、在进行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或议标时,原则上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询标时,可以采用多轮洽商、多次谈判等方式进行,以便降低项目公司的投资成本。

  (5)、公司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或议标工作由公司材料主管具体组织操作;

  (6)、公司所有员工均有权推荐优秀的供应商,由公司材料(设备)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纳入供应商信息库。

  (7)、在采购过程中,违反以上操作规程,为供应商谋取利益的,一经查出,公司将严肃处理。

篇2:项目经理部管理制度标准化--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项目经理部管理制度标准化--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物资申请计划

  第一条

  项目部根据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设计文件、相关会议纪要、施工调查等,按工程件名分别提出申请计划,报客专中心物资主管部门审核,经客专中心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二条

  因设计变更或建设单位要求而造成重要物资积压、减少或变更时,项目部应及时提出变更申请计划,报客专中心物资主管部门审核,经客专中心领导批准后生效。由于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项目部负责向建设单位办理确认手续及追加经济补偿等事项。

  第二章物资采购

  第三条

  物资采购(零星购料除外)必须签订合同。

  第四条

  施工生产中主要设备(如通信、信号设备;干线光、电缆、信号电缆等)和大宗物资由客专中心实施采购;对一些采购程序简单(如业主、总包单位已经招标和确定的施工物资等)和供应渠道明确的物资,由项目部实施采购;采购合同由客专中心统一管理。

  第五条

  施工工程中一般物资,由项目部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和工程施工进度,按计划分期分批自行采购。采购合同报客专中心备案。

  第三章物资采购原则

  第六条

  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效益原则。

  第七条

  坚持“质、量、价、时”综合平衡的原则。

  第八条

  除仅有唯一供货单位或客专中心生产经营有特殊要求外,客专中心主要物资的采购应当选择两个以上的供货单位,从质量、价格、信誉等方面择优采购。

  第九条

  应选用(特别是铁路信号工程)经相关权威部门认证通过的产品,业主或设计推荐的产品也应符合上述要求;如业主或设计推荐的产品不符合上述要求,项目部应积极与业主和设计沟通,由业主或设计出具书面意见后方可使用,相关资料送客专中心相关部门长期保存。

  第十条

  项目部采购的设备材料,其采购价不得超过工程管理部门公布的设备材料采购指导价。

  第四章供应商管理

  第十一条

  供应商是指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供应客专中心、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第十二条

  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的生产经营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供应商应提供的资质证明资料:

  1、营业执照(投标项目必须属于规定的生产经营项目);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税务登记证;

  4、质量(环境)管理体系注册证书;

  5、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鉴定证书;

  6、与投标项目一致的相关业绩说明。

  第十四条

  工程管理部门和项目部应整理、收集并保存供应商资料,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工程管理部门并负责各项目部合格供应商名单的汇总,并定期公布。

  第五章物资采购合同管理

  第十五条

  物资采购合同在签订前,应认真做好采购物资市场询价工作和物资采购中标单位推荐工作。

  第十六条

  物资采购合同评审,合同的评审的主要内容如下:

  1、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及签约原则的条款;

  2、双方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及履约能力;

  3、是否具备签订合同必要条件;

  4、从工程质量、工期、资金、成本效益等方面评审合同风险;

  5、合同条款是否完善,内容是否详尽准确。

  第十七条

  重大物资采购合同,除了评审外,有关合同条款还必须经过客专中心律师审核,方可签订物资采购合同。

  第十八条

  签订合同时,应使用客专中心规定的合同文本或工商局的标准合同书,须有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书的代理人签字。

  第十九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二十一条

  采购合同签订后,工程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实施和管理,由客专中心管理部门管理的合同,合同款项的拔付,由合同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财务部门审核,最终由客专中心总会计师批准或总经理方可支付合同的有关货款。

  第六章现场物资管理

  第二十二条

  项目部应按客专中心有关规定,配置专职材料管理人员,设置现场料库,建立健全现场物资管理制度,全面负责对工程物资的现场管理。工程管理部门应对项目部的现场物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第二十三条

  项目部材料人员负责工程施工物资到达的接收和保管。

  第二十四条

  项目部材料人员负责批准的零星材料采购工作。

  第二十五条

  物资检验应按客专中心质量管理体系的规定配合质检员进行物资的进货验证、检验,确保采购物资质量。采购物资发现质量问题,项目部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与有关单位、部门联系解决。

  第二十六条

  物资到货的点验、领用、处置的流程和规定:

  1、采购物资到货后,应当进行点验,检验其数量、规格、品种和质量。物资点验必须有两人以上参加,填一式二份材料点验单,由该采购人员和保管人员(或现场收料人员)、物资主管等参与验收的人员分别在点验单上签字。点验过程中发现数量、规格、品种和质量不符的,应如实做好验收记录,并向项目经理汇报,并及时采取措施,以减少损失。参与物资点验的人员应当严格按标准和程序进行点验,并对点验结果承担责任。

  2、项目部应根据要求建立材料管理账册,按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进行材料物品分类管理。

  3、领用时填写一式二份材料领用单,一份作为财务报销的凭据,一份作为材料保管人员的进出库手续。料库管理人员应根据在途单或者发票做好点收工作,根据点收单和领料单按月填制库存物资动态表,做到账账、帐表、帐实相符。

  4、存货按季盘点,年度终了前应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做到帐实相符,账账相符。发生数额较大的盘亏、毁损,所在项目部应查清原因,及时报告客专中心物资主管部门。

  第二十七条

  现场料库应严格按客专中心物资管理规定,做好库存物资的仓储、保管工作。

  第二十八条

  工程剩余物资或废旧材料根据物资性质依据有关规定处置或调剂使用。

  第七章监督及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客专中心监察审计部门为物资采购的监督部门,负责对采购程序中的每一个环节(计划编制、审查供应商的资格、选择和招标采购方式、谈判和评标、履行采购合同、验收商品以及结算货款等)进行监督。

  第三十条

  纪委、监察审计部门对采购实行全过程监督。除了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还可对采购活动进行事后监督,以提高采购活动的经济效益。

  第三十一条

  对招标采购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及违法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客专中心职工有权对违反本规定损害客专中心利益的行为向客专中心或政府有关部门举报。对举报人应当保护,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三十三条

  对违反本规定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帐外暗中收受回扣和收受贿赂的人员,客专中心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记过、调离岗位、解聘、除名等处分;给客专中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3:项目经理部管理制度标准化--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项目经理部管理制度标准化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设备的购置

  第一条

  根据客专中心施工生产计划、规模及现有机具设备数量和技术状况,编制机具设备的年度购置计划申请,报客专中心计划部门。

  第二条

  计划部门按客专中心年度预算编制程序编制客专中心年度预算,经客专中心领导批准后下达至设备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根据预算申请计划批复情况负责购置、组资归档。

  第三条

  严禁擅自购买或超计划购买固定资产类施工机具。

  第二章仪器仪表的购置

  第四条

  根据客专中心施工生产计划、规模及现有仪器仪表数量和技术状况,编制客专中心直接管理的仪器仪表年度购置计划申请,在客专中心主管领导的主持下,召集财务、技术等有关科室参加,经过严格的技术经济论证后,方可作出仪器仪表购置计划。报客专中心办公会审核通过,方可实施。

  第五条

  对已确定购置的仪器仪表,要认真选型、选厂。仪器仪表管理部门应根据仪器仪表的技术指标选择那些性能好质量可靠、价格合理、使用方便等经济效益高的仪器仪表。同类产品的选型、选厂应尽可能集中,以便于管理、修理和计量。

  第六条

  仪器仪表选型、选厂后,仪器仪表管理部门应派专人负责采购。采购人员要熟悉业务,了解行情,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计划执行。采购人员在签订合同时应执行合同的有关事项,填写清楚,如供货日期、价格、验收事项、付款方式、运输要求等,以便供需双方认真执行。对购置仪器仪表不符合使用要求、质量低劣等主观失误而造成的损失,应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必要时给于经济、行政处罚。

  第七条

  仪器仪表购入后由仪表管理员开箱对外观检验。安装箱单清点技术资料、附件及备件,并进行详细登记。如发现外观破损、技术资料、附件及备件不全,应立即通知财务部门拒付货款,同时与生产厂或经销商联系,查明原因,补全缺件。进口仪器仪表要及时通知商检部门出具证明报负责进口的客专中心处理。对外观完好无损、资料、附件及备件齐全的,由仪表管理员填写仪器仪表送检单进行送检。

  第八条

  检定合格应将检定合格证书及检定测试报告,交仪表管理员做资、编号、建卡入库。检定不合格的仪器仪表,检定人员将信息反馈到仪表管理员。仪表管理员应立即通知资产财务部停止付款,并立即同生产厂或经销商联系,采取返修、调换等措施。若仪器仪表质量低劣,无法达到技术指标,应坚持退货,以免造成经济损失。仪器仪表检定应力争在托收承修期及索赔期内完成。进口仪器仪表在检定前要认真翻译主要随机资料,并认真消化使用说明书,了解仪器仪表的性能、技术指标、测试方法后,方能通电检查验收。如有问题及时报负责进口的客专中心处理。

  第九条

  新购置的仪器仪表经检定合格后,仪表管理员应按仪器仪表分类及统一编号规则进行编号、建账、卡、录入电脑,具体如下:

  1、仪器仪表入库时,附件装入附件袋,随仪器仪表存放。备件由仪表管理员分类存放,以备后用;

  2、制作统一编号标记,并固定在仪表上标明显处;

  3、将检定测试报告、技术资料、说明书、合格证等归档保管;

  4、填写新建固定资产(验收)交接纪录表,一式五份,经客专中心主管领导签字后,送资产财务部报销,列入固定资产;

  5、按照仪器仪表分类建立总台帐、卡,注明统一编号、出厂号、名称、型号、主要技术指标、单价、购入时间及主要附件;

  6、低值易耗仪器仪表除填写低值易耗品点验单,经客专中心主管领导签字后,送资产财务客专中心报销外,其他管理与固定资产管理相同。

  7、仪器仪表统一编号后不得重复,帐、卡建立后不得涂改,以备检查。

篇4:水利水电工程材料采购供应管理方式分析

  水利水电工程材料采购供应管理方式分析

  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所需的工程材料种类和数量较多,如水泥、粉煤灰、油料、木材、钢材、土石料以及爆破产品等。工程材料是构成工程主体的主要材料,是保障工程进度和质量的基础,因此,做好工程材料的采购供应管理工作,能对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进度控制以及质量控制产生深远影响。

  一、水利水电工程材料采购供应管理方式分析

  (一)供应管理概念

  供应管理是企业为了保质保量、经济及时的供应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的物资设备,使用计划、组织、协调与控制等一系列手段,对物资采购、储存、供料等环节进行管理的一种新型模式。供应管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供应管理的业务活动,如计划、采购、储存以及供料等;供应管理的支持性活动,包括供应环节中的人员、资金、信息等管理;供应管理的拓展性活动,如供应商管理等。

  (二)水利水电材料供应管理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基础建设投资力度逐渐加大,水利水电作为一种基础性建设工程也取得了长足发展。水利工程具有投资多、工期长、规模大的特点,尤其是所需工程材料几乎占据整个工程总投资的60%以上,工程材料的采购供应管理成为控制水利水电工程投资的关键环节。若不对该环节进行改进和创新,采购环节成本居高不下,就会降低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物资供应管理的研究始于国外发达国家,该管理模式一经使用,就显出了很大优势,对工程的建设和企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以下将对采购供应管理方式的部分内容进行简要分析。

  (三)管理方式分析

  1、采购供应管理机构。首先,物资供应采购管理机构组织。按照高效、全面的原则设置采购供应管理机构,选择道德品质、专业知识和能力突出的人员担任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只有具备正确价值观和人生观的人员,才不会在利益面前丧失原则;只有具备专业的供应流程、谈判技巧、合同管理、经济、法律、信息技术等多种知识以及实践能力的人员才能胜任材料采购供应管理工作。

  2、采购供应管理范围。物资管理子系统在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具有重要地位,对其进行深入分析,有助于了解各系统结构之间的关系和界限。工程物资采购供应管理范围要能体现工程主体的需要,还能反应成本控制的要求,因此,工程施工需要的主要原材料都应该纳入到物资管理范围内,如水泥、钢材、木材、油漆、添加剂、掺合料、爆破品及其他辅助材料等。

  3、采购方式。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资金一般由国家出资或者贷款筹建,应按照招标方式采购物资材料。首先,业主代表应按照既定法律程序向主管部门报批、申请备案,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招标公司负责具体的招标工作;按照法律规定组建评标专家和业主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按照合法程序选定中标候选人,也可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开展物资采购招标活动。招标采购从程序上看,属于公平、公正的合法行为,但材料成本受材料费和运输费作用,工程周边地区的材料供应商更具优势;若工程周边材料供应较少,则可能会出现串标现象,导致价格高于市场价;这种情况下,可采取议价采购的方式进行。使用议价采购时,要做全面的准备,了解材料的市场价格、供应商的生产能力、材料质量、信誉度等一系列问题,在保证质量和时效性的基础上,确定合理底价完成物资采购。

  4、材料供应方式。为确保功能建设过程中,业主具有材料供应的主动权,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如下方式供应:①实物调拨方式,业主负责给施工单位发物资调拨单,施工单位可凭借单据到指定供应商提取材料,如水泥、粉煤灰可采取这类方式;②批复指定方式,业务按月批复承包商的材料需求计划,承包商根据批复结果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材料供货信息、运输方式及相关的违约责任等;③委托采购方式,若在工程建设中所需要的材料数量较少,且不在业主备货范围内的,可采取委托的方式,交由承包商自行购买,业主只需要对采购的最高费用进行限定即可。

  5、其他管理方式。首先,信息管理。信息是一种资产,对企业的经营运行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就工程材料采购而言,信息的完整性、时效性是决定工程进度是否顺利的基础,也是材料采购成本控制的关键。其次,供应商管理。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工程建设过程中采购环境不断变化,为适应采购市场变化,确保工程物资采购环节的有效控制,应对供应商进行专业管理,管理时可按照供应商履约能力、信誉度、生产能力、产品质量、长期供应能力等要素进行层次划分,综合素质较强的可定位到战略型合作关系;其次为优质型资质、潜力型资质、发展型资质以及风险型资质等,不同层次的供应商管理方式和管理力度不同。

  二、结语

  材料材料是施工建设中的重要环节,会对工程成本、进度乃至质量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供应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管理模式,相对于传统管理模式更具优势,将其用于水利水电工程材料采购管理中,可有效提升材料采购的时效性,为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物质保障。

  参考文献:

  秦常.水利水电工程材料采购供应管理方式研究[d].河海大学,20**.

  胡佩玉.初探水利水电工程材料采购供应管理方式[j].中国科技财富,20**,04:82-83.

篇5: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公司物资采购财务管理制度

  1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行为,加强物资采购监督管理,根据国家要求,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是对公司购买原材料、燃料、辅料、备品备件(含进口)、工具(含进口)、油化、包装、产配件、外购外协件、五金电器、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等物资及劳务协作过程中所发生的财务行为的基本规范。

  2采购原则

  2.1物资采购按照采购金额的大小,实行分级分权管理。

  2.2除公司生产经营有特殊要求或仅有唯一供货单位外,其余每一物资采购均应选择两个以上的供货单位实行比质比价,同等产品比质量,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信誉,严格价格和质量监督。

  供货单位选择和采购价格的确定,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搞个人特权和人情交易。

  3物资采购价格管理

  3.1公司对大宗原辅材料、定点采购材料应逐步实行招标采购管理。选点定点原则及具体做法按ts16949“采购控制程序”文件执行。

  公司对非定点采购材料、零星采购材料,年累计采购金额较大的,也应尽量实行招标采购。

  3.2公司成立专门的招标评审工作机构,由采购、质量、技术、财务部门及相应的副总经理共同负责招标工作。各部门在招标管理中的职责如下:

  3.2.1采购部门(包括物资供应、工程部门、工具部门、设备制造部门)负责提供招标单位资料,拟定招标方案。

  3.2.2技术、质量部门依据采购部门提供的招标单位资料,从技术、质量角度对招标单位的物资(产品)能否符合公司要求进行论证,并做出鉴定意见。

  3.2.3财务部门着重进行价格论证,在满足技术、质量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最低价位的供应商。

  3.3经相应部门论证后,招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物资采购,由招标评审机构集体讨论确定中标单位,招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由招标评审机构提议交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实施。

  3.4各责任部门应加强对中标单位管理,如发现中标单位擅自更改技术、质量要求和价格,必须及时向分管副总报告,后果严重的,应取消定点资格。

  3.5为确保采购物资优质优价,公司对已经定点采购的单位,也必须每年进行审定,不搞终身制。需要对招标采购单位和招标采购物资作调整的,由采购部门及相关部门提出调整意见,按同样的决策程序和管理权限执行。

  3.6对不具备招标条件的物资采购、非定点的物资采购、零星采购物资按采购金额的大小,重点进行价格控制与管理:

  3.6.1同一型号规格一次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下或年累计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物资,由采购部门负责人批准后采购。

  3.6.2同一型号规格年累计采购金额在10--20万元的物资,由采购部门提出两个以上供货单位,进行比质比价,并做出倾向性意见,经财务部门价格会审后,确定采购价格。当意见不一致时,由分管财务副总经理最终决定。

  3.6.3同一型号规格年累计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物资,由采购部门提出两个以上供货单位,进行比质比价,并做出倾向性意见,经财务部门价格会审后,报财务副总经理批准后采购。

  3.6.4同一型号规格年累计采购金额超过100万元的物资,按上述程序审核后,由财务副总经理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批准实施。

  3.7公司委托子公司对外采购物资,采购价格按上述相应权限审核,经批准后采购。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对内销售加价率。

  3.8为了保证物资采购工作及时、正常进行,凡价格方案应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确定的,则应在一周内给予答复;其余的则应在三天内给予答复;财务部门应与各采购部门认真配合,确保及时采购。

  4合同签订与内部审核

  4.1凡已进行招标采购的物资必须签订合同;非招标采购物资、非定点采购物资、零星采购物资在同一供货单位年内采购金额满20万元以上的,也应签订合同。如事先不能确定的,应及时与财务部门沟通,并在事后补办相应手续。

  4.2合同由采购部门负责对外签订,但在签订之前,必须执行公司内部的合同签订审批规定。即由采购部门填制内部合同审批单,内容包括供货单位名称、采购物资名称、型号、规格、单价、总金额等,采购部门按照管理权限逐级送审、签字,经批准后方能对外签订合同。

  4.3合同正本其中一份应由财务部门保留。

  5资金付款及报帐管理

  5.1根据采购资金用款的特殊性,采购部门可在规定的资金使用计划内,先向财务部门申请用款。待该项物资发票报帐时,再进行审核。

  5.2财务部门在报帐时,应当对原始单据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方能报帐。具体审核内容如下:

  5.2.1有无书面合同。

  5.2.2合同是否有授权签订的批准手续。

  5.2.3报帐发票的单位、物资名称,数量,单价等是否与合同规定相符。

  5.2.4无合同的付款事项是否符合公司相应的规定。

  5.3对审核不符合规定的付款,财务部门可以拒绝报帐。财务人员在报帐中发现问题的,应及时报告或协调处理,以便严格制度,落实责任。

  5.4财务和物资采购部门应同时对报帐物资进行基础数据管理,将每一采购物资的型号规格、供应商、采购单价等基础数据列入微机管理,为比价采购积累资料。

  5.5审计部门应负责对重要采购事项进行监督审计,审计报告直接对董事长(总经理)负责。

  6有关责任

  6.1公司经营者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执行本规定,支持公司采购部门、价格监督部门履行职责。

  6.2公司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及责任部门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制度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执行中不断完善物资比价采购管理。

  6.3凡违反本制度,损害公司利益,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部门和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赔偿;对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帐外暗中收受回扣和收受贿赂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记过、调离岗位、解聘、除名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附则

  7.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全资、控股公司可参照本制度制定适合本企业的相应管理规定,经批准后实施。

  制订部门:工程处

  负责人:冯志明

  管理处审定:宣建清

  7.2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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