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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物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结合物业管理企业的特点及管理要求,制定本规定。

  除了规定另有规定外,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也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

  第二章代管基金

  第三条代管基金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大修理的资金。房屋的共用部位,是指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楼内车库等。

  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共用设施和共用设备大修理的资金。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公用天线、供电干线、共用照明、暖气干线、消防设施、住宅区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

  第四条代管基金作为企业长期负债管理。

  代管基金应当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定期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检查与监督。

  代管基金利息净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代管基金滚存使用和管理。

  第五条企业有偿使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业用房、共用设施设备,应当设立备查帐簿单独进行实物管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支付有关费用(如租赁费、承包费等)。

  管理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办公用房。

  商业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限、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经营用房。

  第六条企业支付速达软件的管理用房和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凿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基金;企业支付的共用设施设备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第三章成本和费用

  第七条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过程是发生的的各项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计入成本费用。

  第八条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计入营业成本。营业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和间接费用等。实行一级成本核算的企业,可不设间接费用,有关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直接人工费包括企业直接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等人员的工资、资金及职工福利费等。

  直接材料费包括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直接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构配件、零件、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

  间接费用包括企业所属物业管理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资金及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水电费、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通讯费、交通运输费、租赁费、财产保险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绿化维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费用等。

  第九条企业经营共用设施设备,支付的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

  第十条企业支付的管理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十一条企业对管理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十二条企业可以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0.3%-0.5%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

  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去已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

  不计提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计入管理费用。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冲减管理费用。

  第四章收入及利润

  第十三章营业收入是指企业从事物业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第十四章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和物业大维修收入。

  物业管理收入是指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务收入、公从代办性服务费收入和特约服务收入。

  物业经营收入是指企业经营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收入,如房屋出租收入和经营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共用设施收入。

  物业大修收入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委托,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取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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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证时确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物业大修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企业与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双方签订付款合同或协议的.,应当根据合同或者协议所规定的付款日期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第十六条企业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以及补贴收入。

  第十七条补贴收入是指国家拨给企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和其他补贴。

  第十八条营业利润包括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

  主营业务利润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减去营业税金及附加,再减去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后的净额。

  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是指其他业务收入减去其他业务支出和其他业务缴纳的税金及附加后的净额。

  第十九条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房屋中介代销手续费收入、材料物资销售收入、废品回收收入、商业用房经营收入及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等。

  商业用房经营收入是指企业利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商业用房,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开办健身房、歌舞厅、美容美发屋、商店、饮食店等经营收入。

  第二十条其他业务支出是指企业从事其他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有关成本和费用支出。

  企业支付的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企业对商业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其他业务支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

篇2:科学研究院(集团)财务规划管理制度

  某科学研究院(集团)

  财务规划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财务规划管理机构2

  第三章财务规划内容要求3

  第四章某院集团财务规划制定流程5

  第五章财务规划执行过程管理6

  第六章财务规划质询会7

  第七章经营业绩考核会8

  第八章财务规划时间安排9

  第九章财务规划文档归档、保管和查阅9

  第十章附则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某科学研究院的财务规划管理,及时反映科研生产和经营的运行状况,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某院集团财务规划是指某院集团在集团公司的领导下,在充分保障集团权属公司经营自主性的前提下,所做出的财务规划。

  第三条

  集团财务规划实行目标管理,计划目标的完成情况将作为各单位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四条

  本制度中除特殊注明之外,

  “集团”是指某院集团,“权属公司”是指某院集团拥有权属权的二级公司(改制后,包括新设的股份公司、存续公司和分公司等)。

  第五条

  本制度对某院集团财务规划的流程、周期与内容做出规定,是某院集团开展财务规划管理工作的依据,某院集团公司和集团各权属公司必须按照合理和适当的程序遵照执行。

  第二章

  财务规划管理机构

  第六条

  某院集团财务规划的管理机构包括某院最高决策层和某院集团战略发展部和财务部。

  第七条

  某院集团最高决策层是集团财务规划的最高决策和审核机构,其和财务规划相关的主要人员构成包括集团最高领导和财务规划管理工作主管和相关领导等,主要职责包括:

  1.审批某院集团财务规划;

  2.审核某院集团财务规划调整提案,形成意见;

  1.审议某院集团权属公司财务规划,形成决议;

  2.审议某院集团权属公司财务规划调整提案,形成决议;

  3.对相关某院集团财务规划的各项重大事项进行决定。

  第八条

  某院集团最高决策层通过财务规划质询会的方式审议集团财务规划和权属公司财务规划。

  第九条

  某院集团战略发展部和财务部是集团财务规划的执行机构,在某院集团最高决策层领导下开展财务规划工作,战略发展部和财务部分别负责财务规划中的经营规划和财务预算部分,并在专业分工的基础上充分协作,共同开展财务规划相关工作,其职责包括:

  1.由战略发展部牵头,共同组织制订和修订某院集团各项财务规划管理制度,分别侧重于经营和预算部分;

  2.由战略发展部牵头,共同组织制订和修订某院集团财务规划,对某院集团财务规划进行调整;

  3.由战略发展部牵头,共同审核权属公司财务规划并提出各自建议,审核权属公司财务规划的调整并提出各自建议;

  4.由战略发展部牵头,共同组织进行集团财务规划相关重要问题的研究;

  5.由战略发展部牵头,共同监督集团财务规划的实施。

  第三章

  财务规划内容要求

  第十条

  集团财务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集团战略规划及第一年目标概述

  1.1战略规划第一年目标

  1.2经营计划及预算计划前提和假设

  2.主要经营业绩指标及完成计划

  3.为达到战略目标以及主要经营业绩指标的主要经营举措、时间表、责任人及资源需求

  3.1新业务的建立

  3.2老公司新市场的开拓

  4.影响经营计划完成的主要风险,发生可能性,影响程度和防范举措

  5.详细的财务预算计划

  5.1损益表

  5.2现金流量表

  5.3资产负债表

  5.4费用预算

  5.5投资预算

  5.6融资需求预算

  第十一条

  权属公司财务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本公司战略规划及第一年目标概述

  1.1战略规划第一年目标

  1.2经营计划及预算计划前提和假设

  2.主要经营业绩指标及计划

  3.为达到战略目标以及主要经营业绩指标的主要经营举措、时间表、责任人及资源需求

  3.1新业务的建立

  3.2老公司新市场的开拓

  3.3新战略联盟的建立

  4.现计划和集团目标要求之间的差异及填补缺口之具体举措

  5.影响经营计划完成的主要风险,发生可能性,影响程度和防范举措

  6.详细的财务预算计划

  6.1损益表

  6.2合同管理报告

  6.3现金流量表

  6.4资产负债表

  6.5费用预算

  6.6投资预算

  6.7融资需求预算

  第四章

  某院集团财务规划制定流程

  第十二条

  某院集团财务规划流程主要包括集团下达初步的期望业绩指标、权属公司制定公司和部门的规划及财务目标、汇总/质询/谈判/修正权属公司规划、批准各权属公司规划四个主要步骤

  第十三条

  集团下达初步的期望业绩指标环节包括以下步骤:

  1.集团最高决策层根据国资委考核要求和集团战略规划设定初步财务业绩期望;

  2.根据业绩期望制定业绩期望目标;

  3.战略发展部结合财务部意见分解、初定各公司的期望财务业绩指标,财务部下达年度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要求;

  4.战略发展部和财务部提供各公司必要的技术协助及指导。

  第十四条

  权属公司制定公司和部门的财务规划包括以下步骤:

  1.各权属公司负责人直接领导公司的财务规划,设立本公司财务规划目标;

  2.业务部门负责人在公司负责人的领导下,制订本业务部门财务规划,汇总下属经营部门计划;

  3.公司财务部门在公司负责人的领导下按本公司战略规划的第一年目标和总部期望目标,汇总下属业务部门计划,起草公司财务规划。

  第十五条

  汇总/质询/谈判/修正权属公司财务规划环节包括以下步骤:

  1.权属公司负责人批准本公司计划,呈报集团总部;

  2.战略发展部汇总各权属公司计划,财务部和战略发展部各自就财务规划中的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进行初步分析,并进行充分沟通,发现潜在问题及缺口,提出初步调整建议,上报集团最高决策层;

  3.集团最高决策层提出初步修改意见,并组织由战略发展部,财务部,

  人力资源部等财务规划管理相关部门和人员、各权属公司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共同参加的质询会,对各权属公司/权属公司财务规划进行质询;集团战略发展部负责具体组织会务工作,并重点关注经营计划质询,并向集团领导提供分析及z6尊龙app官方网站的技术支持;财务部参与组织工作,重点关注财务预算计划质询,并向集团领导提供分析及z6尊龙app官方网站的技术支持;权属公司负责人陈述和解释本权属公司财务规划,财务负责人按需要参与解释;权属公司业务部门负责人按需要参与质询会,陈述本业务部门计划。

  第十六条

  批准各权属公司规划环节包括以下步骤:

  1.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根据质询会要求修正本业务部门计划;

  2.各权属公司财务部门汇总业务部门修正计划并修正本公司规划;

  3.战略发展部汇总各权属公司修正计划,财务部和战略发展部各自就财务规划中的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进行复查,并进行充分沟通,确保集团目标的尽量实现,并将修正结果上报集团最高决策层;

  4.集团最高决策层了解修订预算结果,如有必要进一步质询/协商和要求修正;

  5.修正结束后集团最高决策层批准计划,最后由集团战略发展部确定成文,形成纠偏和考核依据。

  第五章

  财务规划执行过程管理

  第十七条

  集团对财务规划关键指标的执行情况实行过程控制,控制的主要形式有月度财务信息监控、半年度/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会等形式。

  第十八条

  各权属公司财务部门每月向集团财务部报送公司报表,并向战略发展部和财务部提交财务规划完成情况分析报告;财务规划完成情况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主要指标的进度完成情况;

  2.完成财务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

  3.公司和业务部门拟采取的主要措施;等。

  第十九条

  财务部要负责催收各权属公司财务报表和分析报告,并在收到报告并汇总后一个星期内负责编写集团财务规划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对重大问题进行及时披露,并分别报送主管领导和抄送战略发展部;

  第二十条

  战略发展部在收到权属公司报送资料后,应侧重分析财务规划中经营计划执行情况,并负责结合财务部门分析报告进行综合判断是否采取调控措施;

  第二十一条

  在日常监控中发现重大问题集团层面必须进行调控时,战略发展部应及时向集团最高决策层或财务规划主管领导进行汇报,并提出建议处理措施,同时视问题大小启动相关调控程序,包括进行企业领导质询、成立专项小组调查、召开临时董事会和进行人员调整等;

  第二十二条

  最高决策层年中和年末组织召开经营业绩考核会,考核围绕年度财务规划核心考核指标进行,对集团和各权属公司财务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其中年中考核以解决问题为要旨,进行及时纠偏和调控;年中和年末考核结果与人员考评、激励挂钩,并将相关结果和资料及时报送国资委。

  第六章

  财务规划质询会

  第二十三条

  财务规划质询会的目的是对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进行质询,提出修改意见,以确保各权属公司的经营目标有相当的高度且实际可行,并尽量保证集团总体经营目标/财务目标实现;

  第二十四条

  年度财务规划质询会的参加人员包括集团最高领导,总会计师,战略发展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及其他与财务规划相关人员(列席),权属公司总经理、公司财务规划人员,下属经营单位负责人(只在质询本经营单位计划时列席);

  第二十五条

  年度财务规划质询会的会议议程包括以下环节:

  1.董事长介绍集团总体财务目标期望

  2.总会计师介绍集团总体财务目标向各控股公司的初步分解

  3.总会计师宣布会议规则

  4.各控股公司呈报控股公司的财务规划,接受与会人员质询,明确修改方向

  5.总会计师总结发言,明确各控股公司计划修改完成时间表

  6.董事长宣布闭会

  第二十六条

  总会计师需要提前四周下达集团总体财务目标期望值,并提前三周准备要下达的会议议程、规则及材料要求,各控股公司需要提前一周提交本单元的财务规划报告;

  第二十七条

  各公司呈报的材料图表要求有ppt形式的演示稿,按要求格式不超过10页;质询及对质询的应答要求以事实及数据为基础;质询对事,不对人;与会人员对各控股公司计划及预算有质询权,董事长对修正要求有终决权。

  第二十八条

  总会计师负责总结、分发会议关于各控股公司计划修改的要求及时间表;战略发展部和财务部负责跟踪计划的修改,重新汇总,直至与集团要求达成一致。

  第七章

  经营业绩考核会

  第二十九条

  经营业绩考核会的目的是对财务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对执行过程中的重大偏差进行调整和改进,对财务规划中的关键指标进行考核和兑现;

  第三十条

  经营业绩考核会由最高决策层和财务规划主管领导、战略发展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门和审计部门共同参与,由战略发展部和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组织工作;

  第三十一条

  经营业绩考核会的参加人员包括集团高层,集团最高决策层、集团财务规划和考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权属公司负责人、权属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各权属公司下属业务部门负责人(只在需考核本业务部门规划时出席)

  第三十二条

  总会计师应提前准备要下达的会议议程、规则及材料要求,各控股公司根据需要提前提交本公司的经营业绩报告。

  第三十三条

  半年度考核会主要工作流程如下:

  1.各权属公司业务部门提前两周汇报本业务部门业绩、重大问题和应对措施;

  2.各权属公司财务部门汇总公司数据,提前一周为考核会准备材料;

  3.战略发展部牵头,和财务部共同汇总材料,进行整理和分析,提前三天向集团领导汇报明显的业绩差异和重大问题;

  4.各权属公司负责人参加考核会,汇报本公司业绩,重大问题和应对措施;

  5.集团领导参加考核会,了解预算执行情况和业绩差距,在实际业绩和计划差异过大时进行干预或启动紧急调控程序;

  6.集团领导宣布集团和各权属公司半年度考核结果;

  7.战略发展部和财务部负责督办落实会议重大调整决定。

  第三十四条

  年度考核会主要工作流程如下:

  1.各权属公司业务部门提前三周汇报本业务部门业绩;

  2.各权属公司财务部门提前两周汇总公司数据,为考核会准备材料;

  3.战略发展部牵头,和财务部共同汇总材料,进行整理和分析,提前一周向集团领导汇报明显的业绩差异和重大问题;

  4.各权属公司负责人参加考核会,汇报本公司业绩;

  5.集团领导参加考核会,了解预算执行情况和业绩差距;

  6.集团领导宣布集团和各权属公司年度考核结果;

  7.人力资源部门将业绩考核结果和管理人员个人的考核进行结合,进入人员考核程序。

  第八章

  财务规划时间安排

  第三十五条

  某院集团财务规划每年编制一次。集团财务规划部门自前一年11月1日开始相关准备工作,在当年11月15日前将集团目标进行分解,提出并下达初步的期望业绩指标。

  第三十六条

  各权属公司自前一年11月15日开始相关准备工作,在12月10日前完成公司财务规划编制工作。

  第三十七条

  财务规划质询会在12月10日至12月20日之间进行;

  第三十八条

  最终财务规划在12月底之前定稿;

  第三十九条

  经营业绩考核会于当年7月份和次年1月份进行。

  第九章

  财务规划文档归档、保管和查阅

  第四十条

  集团财务规划文档包括集团财务规划文件、集团财务规划调整文件、权属公司财务规划文件、权属公司财务规划调整文件。

  第四十一条

  集团财务规划文档统一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进行保管。

  第四十二条

  集团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对财务规划文档进行归类和标识以方便查阅,妥善保存相关文档。

  第四十三条

  财务规划文档是重要的档案,集团财务部要实施分级保密管理制度,防止文档被无关者查阅。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由某院集团战略发展部和财务部起草和修订,经由某院集团最高领导审批后发布。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由某院集团战略发展部和财务部负责解释。

篇3:财务报告与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制度名

  财务报告与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电子文件编码

  第一条

  财务报告是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文件,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每年年终公司按期将年度财务报表及年审查账报告一起报董事会。

  第二条

  按公司的规定,公司应上报的年度报表有下列几种:资产负债表、管理费用表、财务状况变动表、损益表、营业费用表、投资收益表、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表、营业外收支情况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应交税金明细表、存货结存表、财务状况比率分析表等,各报表上报前财务部应认真逐级复核,减少差错,确保各类报表的正确性。

  第三条

  综合反映评价本企业财务状况的指标体系包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资产负债率”、“费用率”、“销售利润率”、“资本金利润表”、“营业收入利税表”、“利息偿还倍数”等。

  第四条

  按照企业行业的特点,将所有的会计档案按其重要性分为三类,分别存档、保管。

  1.会计报表、财务程序软件、会计账簿、“物料、材料收发结存明细账”、“会计人员交接单”、财务计划、“会计师事务所年审、验资报告”、“账户余额表”等为第一类;

  2.借款、装修、订货合同,经济合同分析资料,工资资料、成本报表、材料价目表以及下发文件,年度、月度财务数据备份等为第二类;

  3.产品还原表、日报表、验收单、领用单、各类账单、转拨单、工作底稿等为第三类。

  第五条

  企业财务部设两个兼职档案员分管本部门各类档案。各业务部门应归档的资料平时自行管理备查,到年终列出清单,统一交兼职档案员保管,其余属自行保管的资料应按月份整理,于次月初登记、造册。各档案应分类装订成册、存放有序、方便查找,并应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

  第六条

  建立档案查阅、借出登记制度,本部门人员查阅、借出要作好登记,及时归还;公司内其他单位人员借阅应经财务部经理同意;店外人员查阅、借出财务档案应经总经理批准。第七条

  档案的保管期限按国家规定:一类档案保管期为15~20年;二类档案保管期为5年;三类档案一般保管1年。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以次年的1月1日算。

  第八条

  会计档案保存到一定期限需要销毁时,应先列出销毁清单经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执行,且销毁清单应和会计人员交接清单一起长期保存。对于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等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保管。

  第九条

  公司合并、清算、撤销后,会计档案应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签发人

  责任人签名

篇4:财务报告及分析管理制度

  财务报告及分析管理制度

  i.会计报表编报制度

  为了加强对各经营实体的财务管理,全面掌握各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准确及时地反映总公司的财务状况,综合分析、平衡总公司的经营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根据“两制”、“两则”,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编报单位

  总公司所属各经营实体。

  二、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格式

  1、资产负债表

  月报

  2、损益表

  月报

  3、生产成本、期间费用表

  月报

  4、应交增值税表

  月报

  5、经营情况一览表

  月报

  6、利润分配表

  年报

  7、应上交应弥补款项表

  年报

  8、财务状况变动表

  年报

  9、主要指标表

  年报

  三、编报要求

  (一)报表的数字必须真实、可靠,报表必须以调整核实的帐簿记录为依据,不得使用估计数或计划数代替,更不得弄虚作假,隐瞒谎报。

  (二)报表的内容必须全面完整,报表项目必须填写齐全,不得少报、漏报。

  (三)报表的数据必须准确。报表不得出现抄写或计算错误,表间关系确保对应平衡。

  (四)报表数字书写必须规范、清晰,不得出现数字潦草、模糊不清等现象。

  (五)报表有编报说明。编报说明主要说明实现收入利税情况、经营资金周转情况、各项财产物资变动情况,影响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的主要原因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四、报送时间

  (一)各经营实体月度报表于次月2日前报送总公司核算中心;各年度报表于年度终了后10日内报送总公司核算中心。节假日不顺延。

  (二)总公司汇总报表于次月4日前报送集团公司、总公司分管领导和各主管部门。

  ⅱ.财务分析制度

  财务分析是以财务会计核算资料和有关计划、统计资料为依据,采用一定的分析方法,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过程及其结果进行比较、剖析和研究的管理活动,它对于正确评价企业经营活动的成果,促进企业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将本公司的财务分析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分析的内容

  (一)资金分析

  主要分析资金来源的构成及其合理性,资金分布情况及各类资金占用的结构比例,资金使用的效果及其合理性,以及当期资金收支计划的完成情况,通过资金分析着重指出资金在筹集、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潜力,通过对当期资金收支情况的综合评价,提出进一步改善资金管理的建议和措施,并对下期的资金形势作出预测,促使企业提高货款回收率,压缩资金占用量,减少资金使用量,加速资金周转,确保资金收支平衡,以保证经营、基建、技改、还贷任务的资金需要。

  (二)销售成本及存货分析

  主要通过分析商品销售成本的完成情况及与上年平均单位成本的对比分析,剖析影响本期成本变动的因素,如配送价格的升降或会员制的推广对销售成本升降的影响数额,揭示成本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提出降低成本的具体措施;对库存商品的结构及周转次数进行分析,确定合理库存结构及存量,减少商品资金占用,盘活存量。

  (三)期间费用分析

  主要通过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与计划、与去年同期的对比分析,剖析各项费用支出的合理性,揭示费用支出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压缩各项费用支出的具体措施。并在此项分析中说明应进而未进入当期损益的各项费用的挂帐科目及挂帐原因。

  (四)销售收入分析

  主要通过销售收入与计划、与去年同期的对比分析,剖析影响本期销售收入增加或减少的因素,分析销售数量、销售价格、销售结构分别对销售额的影响,提示销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出潜力,提出增加销售收入的具体措施。

  (五)利润分析

  主要通过本期利润完成情况与计划、与去年同期的对比分析,剖析销售数量、销售价格、销售税金、销售成本、销售结构、期间费用、营业外收支等因素对本期利润的影响,分析影响利润变动的主、客观因素,揭示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寻找提高经济效益的途径,提出增加利润的具体措施。

  (六)其它

  在分析中还应对报表中其它重大变动事项予以说明,如应收(付)款项、待摊费用、递延资产、予提费用等项目的重大变动。

  二、财务分析的程序

  (一)明确分析目的、广泛收集资料、全面掌握情况;

  (二)通过采用指标对比分析等定量分析法,找出差异,计算影响的程度;

  (三)分析经济活动中存在的矛盾,找出关键问题;

  (四)综合评价,提出改进措施。

  三、财务分析的要求

  (一)编写财务分析报告,应遵循如下原则:

  1、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2、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并重;

  3、分析内容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4、观点正确,证据充分,用数据说明;

  5、注意时效性。

  (二)每月编写财务状况说明书,对当月财务状况及重大变动事项按以上内容作简要说明,季未、年中、年未编写财务分析报告,对分析期内经营情况作详细分析。

  (三)每月定期召开财务分析会,由各公司财务负责人向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公布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说明书及财务分析报告需由公司领导签字认可。

  (四)每月5日前,各公司将月度财务分析报告通过公文系统上报家电总公司核算中心,如到期不报或不按要求进行编报的,将对该公司和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考核。

篇5:园林工程公司最全面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部是公司从事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的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工程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帐、分类帐、辅助帐及时记帐、结帐、对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帐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公司款项的支付,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如总经理不在公司,经请示批准并做记录后可暂付,但随后要请总经理补签。

  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外单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领导批准。

  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董事长批准。

  ⑸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经总经理会签后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专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

  施工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并填写工程支付审批表。

  ⑵财务部审核后,报公司主管领导、总经理审批。

  ⑶公司主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同意后,财务对外付款。工程款的审批应按以上流程依次进行,不得空缺事后补签。如对已签部分有异议的可与相关人员沟通,有分歧的报领导解决。

  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总经理批准。

  4、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报销。

  ⑵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a房租标准:

  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元/日。

  b出差补贴:市内补贴每人元/日,市外补贴每人元/日。

  c职工出差来回车费实报实销,出租车不在报销范围内。如因特殊情况需乘出租车,需事先请示公司分管领导同意,方可报销。

  d驾驶员出差补贴按每天元计算。

  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支付。

  5、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⑴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帐的方式结算。

  ⑵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帐登记使用。

  6、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⑵办公室财产台帐为财务部附设帐册。

  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总经理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⑷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管理部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7、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⑴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⑵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费用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报总经理签字,并按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⑶应酬、礼品费用支出事前申报,批准后方可实施。

  ⑷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帐收据给经办人。

  5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总经理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⑹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

  ⑺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总经理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⑴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⑵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

  第三章

  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⑴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⑶凡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办公室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管理。

  ⑶办公室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帐,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⑴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⑵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帐。

  ⑶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帐。

  ⑸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⑴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⑵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⑷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⑸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主管工程和财务领导审核。

  第四章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银行存款包括存入商业银行的存款、存入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存款和存入本企业内部结算中心的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等除上述货币资金以外的其他货币资金。

  2、单位的货币资金应当由单位财务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各类货币资金的收付业务,应当由财务部门统一办理,其他部门未经财务部门授权或委托,不得办理任何收付款业务或出具收付款单据。

  3、选配出纳人员时,必须对其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进行全面考察,曾因经济问题受过处分或调离会计、出纳岗位的人员,均不得担任出纳工作。

  4、财务部门负责人要随时掌握出纳人员和其他经管货币资金业务的会计人员的思想动态。对思想不健康、有赌博恶习、缺乏社会和家庭责任感、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交往过密以及法纪观念淡薄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出纳或经管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

  5、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禁止会计(指出纳岗位以外的其他会计岗位,下同)出纳一人兼。出纳岗位业务量较少时,在不影响办理出纳业务的前提下,出纳人员可以兼任除上述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

  6、开设银行账户必须由本单位出纳或指定的会计人员亲自到银行柜台办理。严禁委托他人(包括银行工作人员,下同)代办,严禁将款项存入未办理开户手续的银行账户。

  办理银行存款必须由本单位出纳或指定的会计人员亲自到银行柜台办理,支票、汇票、进账单等存款时提交给银行的凭证必须填齐收款单位、金额、用途、日期等内容,必须当场取得银行出具的存款证实书或进账单,并检查其真实性和正确性。严禁委托他人代办存款。

  7、定期存款到期支取、转存以及存款(包括定期和活期)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的转存,必须由本公司出纳或指定的会计人员亲自到银行柜台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公司应当加强对银行结算票据的管理,按规定取得和使用票据。银行支票及其他有固定编号的结算票据应建立领用登记制度,按顺序号签发使用,定期盘点核对,作废时要在大小写金额处和印鉴处加盖“作废”戳记(或用碳素墨水写上“作废”字样),并妥善保管。

  8、签发现金支票必须将各项内容填写齐全。签发转账支票一般也应将各项内容填写齐全,特殊情况收款人不确定或金额不确定的转账支票时.必须经总经理及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必须填写当日日期和真实用途,必须在支票用途栏注明限额并在金额小写栏应当填写货币符号的位置填写货币符号,必须在专门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批准人、领用人在登记薄上签字。支票使用后,应在支票存根上补填收款人和确切的金额,并在登记簿上作注销登记。转存款的支票各项内容必须填写齐全。

  9、严禁将空白支票交于他人作信用抵押。

  10、填写支票必须用碳素墨水,或用支票打印机打印。

  通过银行对外付款时,其收款人全称、开户银行和账号必须以合同或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如发票)为依据。需变更合同中的收款人全称、开户银行和账号时,必须由对方出具书面文件,并加盖原合同所盖的公章,由原合同签字人签字。使用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付款时,还应确认收取票据人员的身份并由本人签收。

  11、出纳人员应及时向银行索取银行对账单,并及时对账,至少每月一次。每月终了,出纳人员应根据对账结果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草稿,连同对账单、银行存款日记账一并交会计人员审核。会计人员应当对所有收支业务逐笔进行核对,不得只核对余额。当余额相符而收支业务不符时,要及时查明原因。要特别注意上月的未达账项本月是否都已入账,如发现有较长时间的未达账项要查明原因。会计人员审核无误后,编制正式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由出纳人员、会计人员和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与银行存款对账单一并保存,列入会计档案管理。

  12、定期存款也应取得对账单进行核对,至少每季度二次。银行不出具对账单时,应自行编制对账单由银行签认。

  现金收入一般应在当天送存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应按开户银行规定的时间送存,并要有相应的确保安全的措施。

  13、使用现金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银行的规定,不得超出中华人民银行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

  外出采购或进行经营活动需要大额款项时,应通过银行转账结算,不得携带大额现金。

  14、不准用白条抵充库存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为个人或外单位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公款以私人名义存入银行。

  15、要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库存现金限额根据本单位的日常业务开支量和库存现金保管条件。库存现金限额一般为单位三至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量。

  16、存放现金应当配备保险柜,存放保险柜的房间应当安装防盗门、窗,并要有一定的安全措施。。存取现金途中不得办理其他事项或逗留。

  17、出纳人员必须按规定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所有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支业务必须于当日逐笔登记入账,并在记完当日最后一笔时结出余额。不允许将收支相抵而不记账或以收支相抵后的金额记账。

  18、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必须做到日清月结。每日下班前,出纳人员必须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并与现金日记账余额核对相符。每月月末最后一笔现金收支业务办理完毕后,会计人员要与出纳人员一道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并编制盘点表。发现账款不符时,应及时查明原因。每日终了,会计人员与出纳人员必须将分类账上的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与日记账(出纳账)的余额相核对,发现差错要及时纠正,核对不符时不能结账。

  19、财务部门负责人和稽核人员要经常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进行抽查.每月不得少于2次,抽查情况要有记录。

  20、会计人员和财务部门负责人要经常检查银行存款利息和其他各项收入是否及时入账,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

  21、更换出纳人员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既要与分类账核对一致,也要与库存现金和银行对账单核对一致(银行未出对账单时要派专人去银行核对),并由原出纳人员在日记账余额处盖章。支票等有固定编号的银行结算凭证要清点张数和核对号码。现金、银行存款、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印鉴、各种有价证券、支票等有固定编号的银行结算凭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物品的移交情况应编入移交清册。移交清册一式四份,由移交、接交双方及监交会计人员、监交的财务部门负责人分别签字并各执一份。出纳人员临时外出,其工作由其他指定会计人员代理的,也应就所移交的事项(如现金、印鉴、账簿等)办理交接手续。

  22、外埠存款按银行存款的办法进行管理,有关业务完成后要及时清理撤户。

  23、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必须经常进行清理核对,至少每月要由会计人员清理核对一次,特别要注意检查多余款和因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回的款项是否及时入账。对于在途货币资金,财务部门负责人和会计人员应当及时检查其在途时间是否正常。

  24、出纳人员、会计人员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如发现现金、银行存款或其他货币资金浮多、短少,或有被盗、被挪用、被贪污嫌疑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及时向上级报告。需向公安部门报案时,应及时报案。

  25、发生货币资金被盗、被挪用、贪污,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有犯罪嫌疑的,应向有关司法机关报告。

  第五章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1、本制度所称应收帐款,包括工程施工投入所产生的应收帐款和公司经营中发生的各类债权。具体有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三个方面的内容。

  2、应收账款的管理部门为公司的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财务部门负责数据传递和信息反馈,业务部门负责客户的联系和款项催收。

  3、公司的收款政策是:及时提醒,不断跟催,循序渐进,逐步加大力度和强度,直至运作到正常轨道。业务人员全权负责对自己经手业务的账款回收,为此,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客户进行访问(电话或上门访问,每月不得少于两次),访问客户时,如发现客户有异常现象,应自发现问题之日起1日内填写“问题客户报告单”,并建议应采取的措施,或视情况填写“坏帐申请书”呈请批准,由业务主管审查后提出处理意见,凡确定为坏帐的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按相关财务规定处理。

  4、业务人员因疏于访问,未能及时掌握客户的情况变化和通知公司,致公司蒙受损失时,业务人员应负责赔偿该项损失25%以上的金额。(注:疏于访问意味未依公司规定的次数,按期访问客户者。)

  5、业务部门应全盘掌握公司全体客户的信用状况及来往情况,业务人员对于所有的逾期应收帐款,应由各个经办人将未收款的理由,详细陈述写出书面报告,以供公司参考,对大额的逾期应收账款应特别书面说明,并提出清收建议,否则此类账款将来因故无法收回形成呆帐时,业务人员应负责赔偿10%以上的金额。

  6、业务人员发现发生坏帐的可能性时应争取时效速报业务主管,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如客户有其他财产可供作抵价时,征得客户同意立即协商抵价物价值,妥善处理避免更大损失发生。

  7、“坏帐申请书”填写一式三份,有关客户的名称、号码、负责人姓名、营业地址、电话号码等,均应一一填写清楚,并将申请理由的事实,不能收回的原因等,做简明扼要的叙述,经业务部门及经理批准后,连同账单或差额票据转交业务主管处理。

  8、凡发生坏帐的,应查明原因,如属业务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于当月份计算业务人员销售成绩时,应按坏账金额的10%先予扣减业务员的业务提成。

  第六章其它事项

  1、按照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2、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3、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4、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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