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集团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办法 -z6尊龙app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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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暂行办法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健全完善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具有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新机制,推进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经集团公司党委会议研究,现制定《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暂行办法》。

  第二条 选拔任用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的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员工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 选拔任用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必须符合“***”的要求,有利于领导班子专业、文化、年龄结构的改善,有利于班子整体功能的发挥,符合本单位或部门领导职数的规定,符合缺额岗位对领导人员素质的要求。

  二 选拔任用条件

  第四条 选拔任用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决拥护并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

  (2)具有gg开放意识和奋发向上的工作精神,能够带领员工艰苦创业,开拓进取,有公认的工作实绩。

  (3)有事业心和较丰富的www.pmceo.com工作经验,有胜任领导岗位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化、业务素质,有清晰的工作思路和相应的经营理念。

  (4)能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利,清正廉洁,艰苦朴素,为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利益勤奋敬业。

  (5)密切联系群众,作风严谨,雷厉风行,有全局观念,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6)选拔担任集团公司中层管理成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一般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一般应是后备干部人选;

  身体健康。

  三 选拔任用程序

  第五条 集团公司控股单位及相对控股单位的董事长,由集团公司党委会、董事会会议研究确定,推荐给该控股公司股东会选举。

  总经理由该控股公司董事长提名,经该公司党组织讨论后,推荐给董事会,董事会研究后,报集团公司党委,预审考察后,经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批复给该单位董事会,由该控股公司董事会聘任。控股公司单位的副总经理选拔任用程序同上。

  第六条 参股公司产权代表,由集团公司党委会、董事会会议研究确定后,按法定程序进入该单位董事会。

  第七条 集团公司机关职能部门人选、分公司经理人选,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提名或党委推荐或民主推荐,总经理与党委书记取得一致意见后,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经与集团公司纪委交换意见,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公司发文聘任。

  第八条 分公司副职人选,可由分公司经理提名或分公司党(总)支部推荐,分公司经理与党(总)支部书记取得一致意见后,报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经与集团公司纪委交换意见,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由集团公司发文备案。

  第九条 集团公司党群部门中层管理人员,由集团公司党委提名,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经与集团公司纪委交换意见,集团公司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后,由集团公司党委发文备案。

  分公司党(总)支部书记、工会主席,按照《中国共产章程程》和《工会章程》有关规定选举产生,并履行有关手续。

  第十条 谈话 宣布

  集团公司控股单位和相对控股单位的正职、参股单位产权代表、集团公司机关职能部门正职、分公司经理人选由集团公司主要领导谈话,并由公司领导,组织、人事部门参加宣布,集团公司控股单位和相对控股单位的副职、集团公司机关职能部门副职、分公司副职由分管领导谈话并宣布,组织、人事部门参加宣布。

  四 组织考察

  第十一条 考察工作由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会同人力资源部进行。考察过程中要根据选拔任用的条件和资格,以及岗位的具体要求,全面了解其德、能、勤、绩、廉,尤其对工作实绩重点考察。

  五 考察程序

  第十二条 组织、人事部门组成两名以上成员的考察组,考察以个别谈话为主,也可采取民意测评、专项调查等方法进行。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后,力求形成全面、客观的书面考察材料。

  六 任(聘)用期的管理

  第十三条 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任聘后,要制定任期目标责任制。明确经营管理目标和双方的责、权、利。同时,要加大考核力度,建立健全以业绩考核为主要内容的年度考核、经济责任考核等制度。

  第十四条 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要全面进行工作述职,接受组织、人事部门考评及职工民主评议。

  第十五条 要www.pmceo.com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成员经济责任定期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对任期内的各单位行政领导人员定期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调离、解聘原任职岗位的领导人员,在免职或解聘前,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

  第十六条 在任(聘)领导班子成员在任(聘)期内享受所在任(聘)岗位的待遇,被免职(解聘)的领导班子成员,按照新的工作岗位享受待遇。

  第十七条 免除(解聘)

  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免除(解聘)现任职务:

  (1)经考核未能完成任期目标要求的;

  (2)因工作需要同级转换职务的;

  (3)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的;

  (4)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责令辞职而拒不辞职的;

  (6)因其它原因需要免除(解聘)职务的。

  第十八条 辞职

  辞职分自愿辞职和责令辞职两种。

  自愿辞职: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因个人原因或者其它原因,主动要求辞去所任职务的,可向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门递交个人书面辞职报告,由组织、人事部门提交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并在正式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答复,未经正式批准前不得擅自离职。各单位副职因个人原因或者其它原因,主动要求辞去所任职务的,可向本单位主要领导递交个人书面辞职报告,由所在单位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后,报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门,予以答复。

  责令辞职:根据中层管理人员在任(聘)期间的表现,年度考核与职代会民主评议不称职的正职和副

职,经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和所在单位领导班子会议分别研究决定,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的,可责令其辞去现任职务,拒不辞职的,应当免除(解聘)其职务。对被责令辞职的领导成员,可分配适当工作。改正错误、工作表现突出、群众公认的亦可再次担任领导职务。

  七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组织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2:海德国际社区物业管理人员选拔培训

  海德国际社区物业管理人员的选拔与培训

  培训,作为本公司内部管理运作重要内容之一,通过长期的不断探索和实践,已形成一套规范化的运作体系,并成为公司不断发展壮大的内在优势。通过培训,公司储备了一批知识结构全面、经营管理能力强的职业经理层人员;专业经验丰富,操作能力强的中层管理人员;工作技能扎实、具备敬业精神的基层作业人员,公司已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学习型的组织。这些人力资源的优势必将为圆满完成海德国际社区合同期内委托管理目标提供重要保证,推动我公司专业化、规范化发展的进程。

  (一)培训目标:

  为了将海德国际社区建设成为国际化大都市中现代文明居住社区的典范,必须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物业管理专业人才队伍,确保这一管理目标的实现。

  (二)培训计划:

  第一阶段:办公楼接管前的人员培训

  为使该项目全体人员在接管办公楼后能迅速适应环境,进入工作状态,开展各项工作,接管前公司将集中组织强化培训,具体计划如下:

  办公楼接管前员工强化培训计划

  序号培训内容培训对象授课人

  1办公楼管理目标及模式全体员工内部师资

  2办公楼管理规章制度全体员工内部师资

  3保密常识及规章制度全体员工内部师资

  4办公楼设施设备验收移交程序管理及维修人员内部师资

  5办公楼安全管理标准及程序保安人员内部师资

  6办公楼清洁卫生标准及程序保洁员内部师资

  7办公楼管理办法全体员工内部师资

  8办公楼维修服务标准及作业程序维修人员内部师资

  9办公楼概况、工作技巧及服务语言规范全体员工内部师资

  10办公楼消防职责及灭火作战程序全体员工内部师资

  11办公楼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标准及作业程序维修人员内部师资

  12沟通技巧及服务意识全体员工内部师资

  13各岗位工作内容及考核标准全体员工内部师资

  第二阶段:接管后人员培训

  正式接管后,一系列管理服务问题将会陆续出现,为了确保管理人员严格按程序操作,掌握好管理的原则性和灵活性,确保服务水准,必须进行更深一层的培训,具体内容包括:

  a.怎样有效处理办公楼内各部门的反馈信息;

  b.如何切实提高服务水准;

  c.如何处理突发事件;

  d.怎样当好班组长;

  e.如何有效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

  其它需要培训内容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考察:

  1、回首过去:从人员素质、精神面貌、工作规程、程序、工作效率、完成工作的指标、器具损耗等方面进行分析、比较,从而决定是否需要进行再次培训。

  2、注意现在:从员工的工作状况、工作效率、服务态度、反馈信息、基层管理人员执行管理的情况、人际关系的变化来发现培训是否必要。

  3、展望未来: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科学的不断发展,随着人们生活水准的不断提高,必然要采用一些新的服务方式、方法,使办公楼的管理、服务水准达到一个新的高度。因此必须要有远见,提前抓好这方面的培训工作。

  (三)培训方式:

  1、自行办班培训:举办物业管理有关专业培训班,提高员工专业知识水平。

  2、外送培训:主要是选派骨干人员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专业技能培训,采取全脱产形式。

  3、参观学习: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定期组织中层管理人员、基层业务骨干到国内知名物业管理小区、写字楼、办公楼参观学习,开拓视野。

  4、专题研讨会:组织管理人员就日常管理工作中发生的典型案例举行专题研讨,总结探讨适合的管理途径。

  5、岗位轮训:主要是通过不同岗位管理人员的双向交流,培养一专多能的人才,提高综合管理水平。

  6、鼓励自学: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与岗位相关的各类专业技术知识,倡导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学习风气,不断提高员工自身专业技术和综合素质。公司所属员工凡通过自学或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培训取得结业证、上岗证或毕业证且工作成绩优秀的,公司将予以报销部分费用。

  (四)培训类型:

  1、新进员工培训:由综合管理部

人事培训主管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主要内容有:

  a、公司发展概况、经营理念、质量标准、组织构架及主要管理人员介绍。

  b、社区管理目标、办公楼管理目标、管理规章制度、员工工作职责及财、物等管理要求。

  c、服务意识、质量意识、保密常识、职业道德规范。

  d、物业管理基础知识、岗位基本技能。

  e、安全消防知识。

  2、基层作业人员培训:主要由主管人员利用会议、面谈等机会向下属人员施行,或参加综合管理部及公司组织的各类专题培训,主要内容有:

  a、改善人际关系的培训,包括员工与员工之间、员工与游客之间、员工与服务对象之间、员工与客户之间、员工与管理或参加分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使员工态度倾向于管理目标的达成。

  b、新知识、新观念与新技术的培训,以不断提高员工管理服务水准。

  c、晋级前的培训,通过培训增强拟晋升员工的信心和适应力。

  3、管理人员的培训:主要由项目部经理负责或参加公司组织的各专题培训或选派外单位培训,选修大专院校有关课程等。主要内容有:

  a、从基层工作做起,现场积累经验,培养团队意识。

  b、物业管理运作程序的熟悉及充分了解。

  c、定期提交工作报告或改善管理工作建议。

  d、以考代训,健全物业管理知识题库,定期不定期进行工作考核。

  e、岗位轮训,对一些能力较高、有发展潜力的人,适当调动工作,使其能在最短时间内学习多种工作经验和技能。

  (五)培训周期:

  培训是一个长期的、不间断的、循环往复的工作。如图所示:

  对是否需要培训做出评估

  实施培训计划确定培训之需要

  进行培训准备策划培训计划

  (六)培训后的跟查及评核工作:

  1、员工经过培训后,组织培训的人员要进行跟查,即在员工的实际工作中进行检查,该员工是否按培训要求和标准进行工作,对不按要求做的员工进行督导和指正。

  2、培训结束后需进行现场考核及评核工作,现场考核分为实操和书面考核两种形式;评核工作是在员工工作一段时期后,由培训组织者检查员工受训前与受训后的工作状况,并做好记录,以便员工直接上司、项目部经理或公司领导及时了解和掌握员工工作或思想情况,并作为评核培训成绩的依据。

篇3:建筑集团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办法

  建筑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暂行办法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健全完善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具有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新机制,推进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经集团公司党委会议研究,现制定《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暂行办法》。

  第二条 选拔任用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的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员工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 选拔任用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必须符合“***”的要求,有利于领导班子专业、文化、年龄结构的改善,有利于班子整体功能的发挥,符合本单位或部门领导职数的规定,符合缺额岗位对领导人员素质的要求。

  二 选拔任用条件

  第四条 选拔任用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决拥护并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

  (2)具有gg开放意识和奋发向上的工作精神,能够带领员工艰苦创业,开拓进取,有公认的工作实绩。

  (3)有事业心和较丰富的www.pmceo.com工作经验,有胜任领导岗位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化、业务素质,有清晰的工作思路和相应的经营理念。

  (4)能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利,清正廉洁,艰苦朴素,为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利益勤奋敬业。

  (5)密切联系群众,作风严谨,雷厉风行,有全局观念,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6)选拔担任集团公司中层管理成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一般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一般应是后备干部人选;

  身体健康。

  三 选拔任用程序

  第五条 集团公司控股单位及相对控股单位的董事长,由集团公司党委会、董事会会议研究确定,推荐给该控股公司股东会选举。

  总经理由该控股公司董事长提名,经该公司党组织讨论后,推荐给董事会,董事会研究后,报集团公司党委,预审考察后,经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批复给该单位董事会,由该控股公司董事会聘任。控股公司单位的副总经理选拔任用程序同上。

  第六条 参股公司产权代表,由集团公司党委会、董事会会议研究确定后,按法定程序进入该单位董事会。

  第七条 集团公司机关职能部门人选、分公司经理人选,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提名或党委推荐或民主推荐,总经理与党委书记取得一致意见后,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经与集团公司纪委交换意见,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公司发文聘任。

  第八条 分公司副职人选,可由分公司经理提名或分公司党(总)支部推荐,分公司经理与党(总)支部书记取得一致意见后,报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经与集团公司纪委交换意见,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由集团公司发文备案。

  第九条 集团公司党群部门中层管理人员,由集团公司党委提名,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经与集团公司纪委交换意见,集团公司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后,由集团公司党委发文备案。

  分公司党(总)支部书记、工会主席,按照《中国共产章程程》和《工会章程》有关规定选举产生,并履行有关手续。

  第十条 谈话 宣布

  集团公司控股单位和相对控股单位的正职、参股单位产权代表、集团公司机关职能部门正职、分公司经理人选由集团公司主要领导谈话,并由公司领导,组织、人事部门参加宣布,集团公司控股单位和相对控股单位的副职、集团公司机关职能部门副职、分公司副职由分管领导谈话并宣布,组织、人事部门参加宣布。

  四 组织考察

  第十一条 考察工作由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会同人力资源部进行。考察过程中要根据选拔任用的条件和资格,以及岗位的具体要求,全面了解其德、能、勤、绩、廉,尤其对工作实绩重点考察。

  五 考察程序

  第十二条 组织、人事部门组成两名以上成员的考察组,考察以个别谈话为主,也可采取民意测评、专项调查等方法进行。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后,力求形成全面、客观的书面考察材料。

  六 任(聘)用期的管理

  第十三条 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任聘后,要制定任期目标责任制。明确经营管理目标和双方的责、权、利。同时,要加大考核力度,建立健全以业绩考核为主要内容的年度考核、经济责任考核等制度。

  第十四条 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要全面进行工作述职,接受组织、人事部门考评及职工民主评议。

  第十五条 要www.pmceo.com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成员经济责任定期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对任期内的各单位行政领导人员定期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调离、解聘原任职岗位的领导人员,在免职或解聘前,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

  第十六条 在任(聘)领导班子成员在任(聘)期内享受所在任(聘)岗位的待遇,被免职(解聘)的领导班子成员,按照新的工作岗位享受待遇。

  第十七条 免除(解聘)

  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免除(解聘)现任职务:

  (1)经考核未能完成任期目标要求的;

  (2)因工作需要同级转换职务的;

  (3)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的;

  (4)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责令辞职而拒不辞职的;

  (6)因其它原因需要免除(解聘)职务的。

  第十八条 辞职

  辞职分自愿辞职和责令辞职两种。

  自愿辞职: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因个人原因或者其它原因,主动要求辞去所任职务的,可向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门递交个人书面辞职报告,由组织、人事部门提交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并在正式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答复,未经正式批准前不得擅自离职。各单位副职因个人原因或者其它原因,主动要求辞去所任职务的,可向本单位主要领导递交个人书面辞职报告,由所在单位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后,报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门,予以答复。

  责令辞职:根据中层管理人员在任(聘)期间的表现,年度考核与职代会民主评议不称职的正职和副

职,经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和所在单位领导班子会议分别研究决定,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的,可责令其辞去现任职务,拒不辞职的,应当免除(解聘)其职务。对被责令辞职的领导成员,可分配适当工作。改正错误、工作表现突出、群众公认的亦可再次担任领导职务。

  七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组织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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