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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建筑智能化工程名词解释(十一)

  智能建筑智能化工程名词解释: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1.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cis)

  它是以住宅小区为平台,兼备安全防范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和物业管理系统等以及这些系统的集成系统,具有集建筑系统、服务和管理于一体,向用户提供节能、高效、舒适、便利、安全的人居环境等特点的智能化系统。

  2.智能建筑物管理系统(ibms)

www.pmceo.com-物业经理人

  建筑物各子系统集成在一起形成建筑管理系统(bms),在bms的基础上以oas和bas为主的集成系统则称为ibms。

  3.家庭控制器

  完成家庭内各种数据采集、控制、管理及通讯传输的设备,一般应具备家庭安全防范、家电监控及信息服务等功能。

篇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术语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术语

  1 建筑施工企业construction company

  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

  2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principal of construction company

  指对建筑施工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具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建筑施工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等。

  3 各管理层management

  指建筑施工企业组织架构中,包括总部、分支机构、工程项目部等在内的具有不同管理职责与权限的管理层次。

  4 工作环境working condition

  施工作业场所内人员、作业、设施和设备安全生产的场地、道路、工况、水文、地质、气候等客观条件。

  5 危险源hazard

  施工生产过程中可能导致职业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环境污染的根源或状态。

  6 隐患 hidden peril

  未被事先识别或未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事故的根源。

  7 风险risk

  某种特定危险情况和环境污染现象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结合。

  8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graveness hazard

  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篇3:企业工业建筑管理规定

  企业工业建筑管理规定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建筑管理工作的职能,管理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2、引用标准

  冶金部《钢铁企业工业建筑管理办法》

  3、术语

  3.1 工业建筑:是指用于生产的厂房、库房、变电所、泵站、烟囱、矿槽、操作室、仪表室、地下油库、皮带通廊、冷却架等各类建筑物及构筑物。

  3.2 建(构)筑物的可靠性:是指建筑结构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的条件下,完成预定功能的能力。

  4、职责

  4.1 实行公司、厂、车间(工段)三级管理。

  4.2 三级管理的职责分工。

  4.2.1设备部是公司工业建筑的主管部门。其职责为:

  4.2.1.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业建筑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我公司工业建筑管理标准及规章制度。

  4.2.1.2 掌握工业建筑技术状况和维护状况;制定升级规划、检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4.2.1.3组织工业建筑的检查、鉴定和评估工作。对危险建筑及违章使用情况要立即提出自主意见,在紧急情况下有权限令暂停使用。

  4.2.1.4组织工业建筑事故的抢修、事故分析和处理,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2.1.5组织工业建筑管理和检修经验交流。推广应用工业建筑管理、维护和检修的经验、新技术、新材料。

  4.2.1.6 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初步设计的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

  4.2.1.7 组织大修、抗震加固方案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

  4.2.1.8 组织工业建筑管理干部、技术人员及工人的业务培训工作。

  4.2.2 各厂(单位)职责

  4.2.2.1各厂(单位)设备厂长对本单位工业建筑管理负责。各厂(单位)设备科是本单位工业建筑的职能部门,设备科设专兼职工业建筑管理员。

  4.2.2.2 负责本单位工业建筑各类资料管理,建立健全工业建筑档案。

  4.2.2.3贯彻公司工业建筑管理的各项制度。负责工业建筑的日常管理,组织工业建筑大、中修及日常维护。

  4.2.2.4对危险建筑及违章使用情况要立即提出处理意见,在紧急情况下单位领导有权限令暂停使用。

  4.2.2.5 对应大修的工业建筑项目,必须在上一年度七月一日前报经设备部立项。

  4.2.3 车间(工段)职责

  4.2.3.1 负责车间(工段)区域内工业建筑的日常维护,保证建筑物整洁卫生。

  4.2.3.2负责工业建筑合理使用,杜绝违章,保证工业建筑各部分功能有效、结构完好,在使用中如发现工业建筑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设备科。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工业建筑固定资产管理

  5.1.1凡属固定资产的工业建筑要设置专业管理,建立台帐和技术档案,在建筑物上要明显标志固定资产编号,做到帐、物、卡、图相符。

  5.1.2 新建、改建、扩建和抗震加固工程要严格按照规定办理验收后转入固定资产。

  5.1.3 工业建筑固定资产的报废,要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报废审批程序进行。

  5.2 技术状况管理

  5.2.1各厂、单位必须依据检查、鉴定的实际情况,定期评估工业建筑的技术状况。对工业建筑的使用条件应及时提出综合对策,逐步应用先进科学技术,开展动态管理。

  5.2.2冶金行业标准《钢铁工业建(构)筑物可靠性鉴定规程》(ybj219—89)是我公司鉴定工业建筑技术状况的依据。各厂、单位及鉴定单位都必须按照该“规程”所规定的程序和分级标准进行鉴定分级和管理。

  5.2.3 建(构)筑物技术状况分为四级

  5.2.3.1 一级:可靠性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附属设施及围护结构应完整无损。

  5.2.3.2二级:可靠性略低于国家现行规范要求,附属设施及围护结构基本上完好无损。

  5.2.3.3三级:可靠性不能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要求,影响正常使用,但不致于随时发生事故。附属设施及围护结构损坏不超过30%。

  5.2.3.4 四级:可靠性严重不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要求,随时有发生事故的可能。

  5.2.4对已构成三级的工业建筑应当立刻立项检修,消除隐患,避免向四级发展,如确因生产原因不能立即检修时,应监护使


用最迟不能拖过下一年度检修;对已构成四级的工业建筑应立即采取措施,直至停产处理以杜绝事故。

  5.2.5 对四级工业建筑的治理,必须优先安排资金、施工力量及检修时间。

  5.3 设计归口管理

  所有工业建(构)筑物的新建、扩建、改建设计统一由公司负责。

  5.4 维护与大修

  5.4.1工业建筑在使用中要保持完好、整洁,屋面定期清扫,平台无杂物,定期清灰,达到文明生产。

  5.4.2工业建筑的维护管理,要坚持专管与群管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岗位责任制,做到定人、定区域、定期检查、定期维护,消除缺陷隐患,做好记录归入档案。

  5.4.3工业建筑的缺陷或隐患通过维修不能保证其可靠性者,应立项进行大修。工业建筑大修理执行设备检修管理规定。

  5.4.4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后,各单位必须对工业建筑进行检查。

  5.4.4.1生产设备、结构受到严重损伤时。

  5.4.4.2 发生跑铁、跑钢、跑渣、漏酸、严重漏水、爆炸、火灾等事故。

  5.4.4.3 气候发生异常变化。

  5.4.4.4 发生自然灾害。

  5.4.5 对连续生产的设备基础、大型动力设备基础、大型冶金炉基础、高层框架结构、高大整体构筑物(如烟囱、大型水塔、矿槽等)的裂缝、倾斜和沉降要作定期观测,做好记录,归入档案。

  5.4.6 加强工业建筑的维护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十不准”,对违反者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4.6.1 不准任意改变原设计结构、功能和使用条件。

  5.4.6.2 不准任意拆除或损坏防火、防水、防腐、防震、避雷及测量标志等设施。

  5.4.6.3 不准碰撞或损坏建筑结构和各类安全防护设施。

  5.4.6.4 不准任意以建筑物的柱子、桁架、梁、板及支撑杆件吊挂重物。

  5.4.6.5 不准任意在建筑物基础周围挖坑、积水或堆放重物。

  5.4.6.6 不准对高温车间厂房结构隔热设施任意损坏。

  5.4.6.7 不准在各类www.pmceo.com屋面、楼板、作业平台超载堆放物料或增建楼房、小房等。

  5.4.6.8 不准对厂房各类结构乱拆、乱割、乱焊、乱打洞。

  5.4.6.9 不准任意排放酸、碱等有腐蚀性的液体、气体物料。

  5.4.6.10不准使用与生产工艺不相适应的工业建筑强行生产。遇有特殊情况必须经过设计验算,提出计算依据,采取必要措施,报主管部门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5.5 事故管理

  5.5.1 工业建筑事故分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

  5.5.1.1凡造成工业建筑结构(构件)局部损坏,尚未危及结构整体稳定性的事故为一般事故。

  5.1.1.2凡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

  (1)已造成工业建筑承重结构(构件或系统)的破坏并危及结构整体稳定的;

  (2)已发生整体或部分(一榀以上屋架或大面积档墙、土体等)倒塌、塌陷的。

  5.5.2发生重大工业建筑事故,各厂、单位必须立即向公司设备部报告,以便尽快组织抢修。设备部必须在四小时内上报公司;发生一般事故,各厂、单位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公司设备部报告,设备部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在两周内按“情况反映”将处理结果报公司。

  6、检查与考核

  6.1 设备部每年在六月份和年底组织两次工业建筑检查及不定期抽查,检查建(构)筑物使用情况和技术状况。

  6.2 工业建筑管理工作差的单位不得评为设备管理先进单位,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单位及个人经济责任制考核。

  6.3 对违反本规定,造成事故的,按设备事故进行处理。

篇4:街道违法违章建筑工作制度

  街道违法违章建筑工作制度

  为加大对我街辖区内违法违章建设及违规栽植多年生植物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制止违法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实行三级巡查制度。以社区为单位每天分片巡查,对发现的违章建筑拍照、登记、处理、建档;确定1-2名信息联络员负责违法违章建筑巡查,做到摸底、汇报和停工、制止及时有效。

  二、实行周报告单制度。各社区要将每周巡查的结果和治理情况汇总后上报城市管理科,对新发现的问题及时按程序处理。

  三、实行投诉受理制度。专门设置违法违章建设投诉和举报电话,对接到的来信、来电投诉,由执法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制止违法行为。

  四、实行联合执法制度。完善信息共享、相互协作的联合执法机制,对各类渠道得到的信息,由城市管理科、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协调落实,及时组织联合拆除。

  五、实行定期通报制度。每周对各责任区、各社区自查和信息上报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瞒漏包庇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将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社区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主任是直接责任人,信息联络员是具体责任人,对因责任人不履行职责,未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出现违法违章建筑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篇5:x建筑工程学院财务处职责范围

  z建筑工程学院财务处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和纪律,以《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为行动准则,在院党委、院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全校的财会工作。

  2、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指标及学校事业发展规划,认真编制并执行综合财务预算,按期编报有关财务报表和年度经费决算。

  3、依照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加强学校财会规章制度建设,完善各项财会管理制度。

  4、按照上级及学校规定,做好创收分成和支出监督管理工作。

  5、积极开拓筹措渠道,严格遵守各项费用开支的范围和标准,合理使用各项资金,保证学校事业计划和任务的顺利完成。

  6、做好校办产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努力争取提高校办产业对学校,发展的贡献。

  7、按照国家金融法规制度,加强现金管理,做好校内结算工作。

  8、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薄、报表等档案资料,并做好各类票据的管理和使用。

  9、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专款专用,定期考察使用效果。

  10、定期分析预算执行和各项财务收支状况,揭示财务管理中的问题。

  11、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服务意识、风险责任意识和竞争意识,严格岗位考核办法,明确经济责任,完善内部监控制度,坚决杜绝优亲后友,徇私枉法,损公肥私。

  12、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维护学校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13、负责全校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协助人事部门搞好对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考试、考核和评聘工作。

  14、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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