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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 ”或“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确保规章制度建设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加强分 公司规章制度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规章制度执行力,不断完善、优化公司规章制度体系, 结合分公司实际,参照《zz石油工贸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由分公司及各职能部门(以下简称“各职能部门”)根据 实际组织起草,以分公司名义印发的内部规范性文件,包括制度、规定、办法和细则等。技 术标准、工作标准、操作规程及流程等不在此列。

  第三条 本办法管理范围包括规章制度的立项起草、审议印发、修订和废止、宣贯教育及监 督检查等工作。

  第四条 各职能部门在起草规章制度时,应坚持合法合规、分级分类、利于实施的原则,科 学合理地界定分公司与所属各部门的管理权限和职责,规范管理秩序,引导、调动和发挥职 能部门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综合办公室是规章制度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审核各职能部门的立项计划,编制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以下简称“年度计划”) ;

  (二)督促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审核规章制度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组织规章制度 会审会议,征求意见等相关材料;

  (三)督促规章制度的修订、废止及宣贯教育工作;

  (四)组织或配合规章制度的宣贯教育和检查工作;

  (五)指导与检查职能部门的规章制度管理工作;

  (六)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台账。

  (七)综合办公室负责文字审修及文件印发工作。

  第七条 其他监管部门职责:

  法律工作人员、纪检人员负责对分公司草案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是规章制度管理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一)配合完成规章制度体系框架、年度计划等的编制工作;

  (二)完成本部门及由本部门主办的,或配合完成其他部门主办的草案起草、宣贯教育等工 作;

  第三章 规章制度的制定

  第一节 立项

  第九条 各职能部门根据分公司的要求、领导指示、工作需要或企管、监察等意见,拟新建 或修订规章制度时,应提交立项计划表。

  第十条 各职能部门提交的《分公司规章制度立项计划表》(附件1)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规章制度的名称;

  (二)制定规章制度的目的、必要性、适用范围;

  (三)制定规章制度的依据;

  (四)规章制度的进度计划,拟完成的时间;

  第十一条 各职能部门应于每年一月底前向综合办公室提交本年度规章制度立项计划。综合 办公室对各职能部门的规章制度立项计划进行综合汇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作为分公司规 章制度年度计划印发执行。

  第十二条 年度计划印发后,各职能部门应认真遵照执行。各职能部门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对 本部门年度计划进行调整,应及时向综合办公室提交由主管领导审批后的书面申请,待批准 后予以调整。

  第二节 起草

  第十三条 起草程序应按照拟定草案、会议讨论、制度会审顺序进行。

  第十四条 各职能部门应在年度计划规定时间内完成草案拟定工作。文本格式及文字书写应 遵循以下规定:

  (一)基本格式一般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规则、实施办法和细则等可直接分条序 列。

  1.总则作为规章制度的第一章,应对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主要规范内容或原则等 予以明确。其中,依据的主要条款应予以摘录作为附件明示。

  2.分则应通过多章节对总则中规定的内容进行细化,包括组织机构及职责、具体规范内容、 程序及方法、考核与奖惩等章节。

  3.附则中应明确规定解释权归属部门、施行日期、是否应制定配套制度、以及相关制度的废 止等内容。

  (二)字体及条款项序号格式

  1.规章制度名称的字体为二号粗宋体,一级章节名为三号黑体,二级章节名为三号粗楷体, 条目名为三号粗仿宋_gb2312,内容为三号仿宋_gb2312。

  2.条款项按照“第×条”、“(×)”和“×.”标示。例如,第五条第二款第三项的序号 分别为“第五条”、“(二)”、“3.”。

  (三)文字书写应符合公司现行规范及有关技术要求,内容合法、概念准确、结构严谨、条 理清楚、语言简明。

  第十五条 各职能部门草案起草完毕,部门主管领导进行审查;根据收集意见进行修改;修 改完成后将由主管领导审查通过的草案交于综合办公室审核。

  第三节 审定、印发

  第十六条 会议讨论、主管领导审查、制度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草案,由综合办公室提交公 司分经理会审定。

  第十七条 经分公司经理会审定通过的草案,下发到各部门及驻站,由其填写关于征求《油 品调运分公司**管理办法》意见征询表(附件2),汇总意见修订后,提交由综合办公室进 行最终文字审修后印发。

  第十八条 首次出台的规章制度,应在名称中标明为试行,试行期限为1-2年。

  第四节 修订、废止

  第十九条 规章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各职能部门应及时申请修订或废止 ,对于修订制度须填写《制度更改申请表》(附件3)。修订程序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执行 。

>  (一)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

  (二)与分公司管理体制或生产经营现状不适应;

  (三)与上级规章制度有冲突;

  (四)多方反馈不利于实施,经调研属实;

  (五)已试行或暂行超过两年;

  (六)制度监管部门要求进行修订或废止。

  第二十条 新建或修订的规章制度应在附则中明确相应规章制度的废止。对需废止但无新建 或修订规章制度出台的规章制度,由各职能部门履行程序以分公司名义发文废止。

  第四章 宣贯教育、监督检查及考核

  第二十一条 规章制度印发后,各职能部门应主动学习掌握,严格遵照执行,并跟进、掌握 运行和执行效果,收集反馈意见,及时进行完善与修订。

  第二十二条 对新出台的规章制度,制定部门应于印发后3个月内,根据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 ,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学习。

  第二十三条 各职能部门应于每年一月底前向综合办公室提交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宣贯教育 计划并填写《油品调运分公司规章制度宣贯计划表》(附件4),监督检查计划或方案,并 反馈上年宣贯教育的实施总结。

  第二十四条 综合办公室对各职能部门的规章制度建设计划、宣贯教育及监督检查完成情况 进行监督与检查,并会同监察部门对公司各部门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或抽查。并 如实填《油品调运分公司**年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附件5)

  第二十五条 各职能部门年度规章制度建设计划、宣贯教育及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纳入公 司机关各部门年度考核。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未经分公司领导或制度管理部门许可,分公司任何部门及人员不得对外提供、 泄露规章制度。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企业发展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工贸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油品调运分公司规章制度立项计划表

  部门(盖章):日期: 年月日

  序号制度名称制定的目的、必要性适用范围制定依据进度计划

  主管领导:部门领导:

  填表人:

  附件2:

  关于征求《油品调运分公司**管理办法》意见征询表

  分公司《****管理办法》已完成,请各部门、驻站于*月*日之前对本制度提出修改意见和建 议,以便进一步完善和修订。

  制度名称《油品调运分公司****管理办法》

  意见和建议:部门盖章(签字)年 月 日

  附件3:

  油品调运分公司**制度更改申请表

  更改制度名称申请部门

  申请更改原因:

  更改前内容更改后内容

  序号页号条款号及内容序号条款号及内容

  编制日期:审批日期:

  附件4:

  油品调运分公司**年规章制度宣贯计划表

  序号宣贯制度名称计划宣贯时间宣贯对象备注

  附件5:

  油品调运分公司**年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

  被检查部门:检查时间:

  检查制度名称

  检查内容检查情况

  是否按照制度规定执行

  是否存在问题

  制度宣贯、学习情况

  是否需要从新修订

  资料是否齐全

  检查人签字

  被检查部门签字确认

篇2:物业公司规章制度颁布程序和施行管理办法

  物业公司规章制度颁布程序和施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合理设定公司各类规章制度名称,规范公司和各下属管理处规章制度的制定、颁布操作程序,加强施行考核管理,促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制定的章程、职责、规定、细则和办法,统称为规章制度。

  一、由公司依据国家或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经营管理需要而制定的公司基本规章,统称为章程。

  二、由公司或各职能部门依据国家或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就企业具体经营管理事项而制定、要求员工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为准则,称之为制度。

  三、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会同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公司各部门、各管理处之特定事务而制定的管理范围与要求,称之为职责。

  四、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会同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公司经营、管理等事项制定的具体贯彻要求与标准,称之为规定。

  五、由公司有关职能部门或各管理处依据某一规定而制定的具体执行要求和标准,称之为细则。

  六、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会同公司各职能部门,对特定事务的操作流程和具体要求进行规定的事项,称之为办法。

  第三条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部门为公司行政人事部;各管理处规章制度的管理部门为各管理处办公室;其他各部门的负责人均负有督促、推行的责任。

  第二章规章制度的制定

  第四条公司章程由其董事会制定,并分别依法定程序呈报其上级主管部门(位)批准,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即生效、施行。

  第五条制度、职责、规定、办法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或各管理处办公室会同各部门制定,并呈报公司董事会或地产常务副总经理审定后颁布实施。

  第六条细则由公司各职能部门或各管理处会同各部门制定,并呈报公司地产常务副总经理核准后颁布实施。但应送规章制度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规章制度的制定格式必须统一和规范:

  一、内容繁复和条文较多的,应划分章节。

  二、分条书写,冠以“第×条”字样,并根据需要依次分为款、项、目(实际书写时,款、项、目字样可省略),款冠以一、二、三等数字,项冠以(一)、(二)、(三)等数字,目冠以1、2、3等数字,并加具标点符号。

  第八条公司或各管理处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能与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相抵触,部门制定。

  第三章规章制度的施行与适用

  第九条规章制度的生效日期以颁布日期为准,但规章制度中订有施行日期的,依所订日期为准。

  第十条规章制度规定对某一事项或某一部门适用,则只对该事项和该部门发生效力;如同时明确可适用其他事项或部门,且其他事项或部门没有同样规章制度时,则对其发生效力。

  第十一条不同规章制度对同一事项有不同程度规定时,以特别规定为优先适用;无从适用时,由规章制度管理部门解释和裁定;仍无法解决时,由公司地产常务副总经理裁定。

  第四章规章制度的修订与废止

  第十二条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修订:

  一、局部条款与政府现行的法律、法规不尽相符的。

  二、局部条款已不符合企业现行的经营方针或实际需要的。

  三、同一事项的规定存在多种规章制度重复、内容雷同,或同一事项所适用的不同规章制度,其内容是互相矛盾的。

  四、规章制度涉及的部门名称与现有名称不符,或原规定事项的主管部门或执行部门已经裁并或变更的。

  五、因有关规章制度的修订或废止而应配合修订的。

  六、其他有必要修订的。

  第十三条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止:

  一、规定事项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现行经营方针相悖或与现实情况完全不符的。

  二、同一事项已有新的规章制度颁布施行的。

  三、规章制度适用的部门已裁并,且无保留必要的。

  四、因其他情致使规章制度已无保留必要的。

  第十四条规章制度的修订与废止程序同制定程序,但须规定修订后重新颁布施行日期及废止日期。

  第五章规章制度的考核

  第十五条为使公司各类规章制度切实得以贯彻执行、发挥应有作用,须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一、公司各部门、各管理处应组织本部门员工认真学习贯彻相关的规章制度,并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自查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员工绩效考核和总体评价材料。

  二、公司领导和公司各职能部门应对本公司规章制度的施行、管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公司各部门、各管理处进行局部抽查或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入对该部门、该管理处的考证材料。

  三、公司规章制度管理部门应随时掌握规章制度的适用性和实用性情况,了解各部门对规章制度的修订要求与建议,并视实际需要配合做好修订工作。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因不了解规章制度而发生违规违纪的,将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所在部门领导的责任;明知故犯的,则追究其本人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篇3:天安地产行政规章制度建设办法

  安永地产行政规章制度建设办法

  企业的动作、员工的行为都离不开科学化管理。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加强和完善行政规章制度。

  1.行政规章制度建设原则

  企业行政规章制度建设是行政事务管理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加强现代企业行政规章制度建设,可以规范员工的行为举止,使行政事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科学有序地开展,从而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为了确保企业行政规章制度建设的顺利开展,使每项规章制度真正切实可行、行之有效、效之有益,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应遵循下面三个基本原则。

  可行性原则,现代企业在制定行政规章制度的时候必须遵循可行性原则。制定规章制度的目的是执行规章制度,如果一项规章制度失去了可行性,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因此,一项规章制度的可行性是决定该项规章制度作用的关键所在。克服和避免其脱离实际,主观臆造,把根本办不到的事情硬写成规章制度的条文;也不能把什么都写进规章制度,使人们的行动难以灵活,影响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

  群众性原则,群众性原则是群众路线的体现,指的是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立足于大多数员工,把多数员工经过努力而能达到的标准作为普遍要求,列入规章制度,从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群众性原则防止了少数人闭门造车使规章制度脱离群众和实际。

  联系性原则,现代企业,既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实体,又是生存于各种关系网中的一员。在制定行政事务管理规章制度时既要符合上级的有关规定、章法,又要注意与兄弟单位的大体一致,同时还要考虑现实与未来的联系,把事物的这种客观联系性放映到规章制度中,就表现为规章制度的联系性。贯彻联系性原则要注意以下三点:级别联系,企业在制定行政规章制度时,要正确研究和深刻领会上级机关的有关政策文件规定,并确保与之协调一致;平级联系,企业在制定行政规章制度时,要保持与平级之间大体一致,加强与平级企业之间的沟通,使本企业的规章制度在执行过程中顺利、通畅;时间联系,对企业来说,今天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是昨天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继续和发展,而不是完全的否定或翻版。只有把历史和现实有机的联系起来,保持其系统性,才能更充分地发挥规章制度的作用。同时,现代企业的行政规章制度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因此,企业在制定行政规章制度时,应使规章制度具有连续性、系统性和持续性。

  2.行政规章制度的制定

  行政规章制度的制定是现代企业实行科学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企业完善经营管理工作,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保证。

  制定行政规章制度的要求:

  要求

  具体内容

  准确简明

  准确是指用词得当,表达清楚www.pmceo.com,没有歧义。简明是指无空话、套话、废话,篇幅尽量短小精悍,语言力求严谨、练达、通俗化、条理化。

  职责清楚

  要明确工作内容、责任范围、管理权限

  界限分明

  一项工作应该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必须明确;对工作数量、质量、时间等要求都要严格界定,清楚阐明。

  奖惩合理

  奖励和处罚必须有根有据,合情合理。有关奖惩方面的条款必须明确,给予奖励和处罚时,应给出明确的说明。

  标准科学

  制定工作数量、质量、时间等要求标准要科学合理,不宜过高或过低。

  适度灵活

  给予责任者以必要的灵活处置权,以使规章制度能适应千变万化的客观情况。

  制定行政规章制度的目的是通过规章制度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使之符合客观事物的联系和运动规律。

  现代企业把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视为最终奋斗目标,为了实现最终奋斗目标,企业必须有一套完善、完整的管理方式方法。企业行政事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部分,它对于企业的经营管理,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高,企业的发展和完善有直接影响。

  具体来说,企业在制定行政规章制度时,要遵循以下的程序:

  程序

  具体内容

  准备阶段

  通过调查研究,对企业行政规章制度有所认识和了解,总结以往或他人的教训,为我所用,征求和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做到了解上面精神,弄清下面情况。这样,才能使规章制度建立于可靠的基础上,防止脱离实际,流于形式。

  成文阶段

  将在准备阶段中了解的各种情况进行综合研究、分析,确定最佳方案,然后组织人员撰写规章制度条文。

  修改阶段

  将草案交一定范围的群众讨论,同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然后再根据讨论结果和有关意见进行综合分析,修改完善规章制度草案,最终形成正式的规章制度条文。

  审批阶段

  将正式的规章制度条文,按审批程序,提交有关部门人审定、批准、发布执行。有些规章制度的制定也许先指定专人起草条文,然后组织群众讨论,再由上级领导批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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